傀儡花爭議的問題,透過圖書和論文來找解法和答案更準確安心。 我們找到下列必買單品、推薦清單和精選懶人包

傀儡花爭議的問題,我們搜遍了碩博士論文和台灣出版的書籍,推薦龔卓軍寫的 交陪美學論:當代藝術面向近未來神祇 和顧若鵬的 從人到鬼,從鬼到人:日本戰犯與中國的審判都 可以從中找到所需的評價。

另外網站傀儡花改名斯卡羅導演不捨吳朋奉 - 自由娛樂也說明:〔記者粘湘婉/台北報導〕公視歷史劇《傀儡花》因劇名爭議,尊重原住民對「傀儡」一詞貶義感受,昨在記者會上宣布更名為《斯卡羅》。

這兩本書分別來自大塊文化 和遠足文化所出版 。

國立臺灣大學 法律學研究所 蔡英欣所指導 吳雨宸的 董事責任保險之制度探析 (2020),提出傀儡花爭議關鍵因素是什麼,來自於董事責任保險、董監事責任保險、公司治理、強制公開揭露制度、內部控制機制、外部監督機制、公司補償制度。

而第二篇論文國立政治大學 地政學系 黃健二、徐世榮所指導 王章凱的 都市更新制度困境研究-強制參與/排除取徑的解析與重構 (2020),提出因為有 都市更新、強制參與/排除、權力三面向、權力漂洗、財產權的重點而找出了 傀儡花爭議的解答。

最後網站劇名引爭議更名票選"傀儡花"改"斯卡羅" 2020-06-11 IPCF-TITV ...則補充:公視史詩旗艦戲劇, 傀儡花 戲劇名稱引發 爭議 ,但原著陳耀昌表示,會選擇使用 傀儡花 當劇名,是想透過這個名字,使大眾正視歷史的傷害,不過仍有民眾覺得 ...

接下來讓我們看這些論文和書籍都說些什麼吧:

除了傀儡花爭議,大家也想知道這些:

交陪美學論:當代藝術面向近未來神祇

為了解決傀儡花爭議的問題,作者龔卓軍 這樣論述:

  ● 龔卓軍「近未來的交陪:台南蕭壠國際當代藝術節」相關論述首次有系統集結成書。   ● 臺灣獨特之「交陪美學論」第一本專書   ● 評論爬梳國內外相關重要文獻、學術研究、及當代重要展覽、影像、表演、藝術季等作品   ● 全書裝幀設計由入圍多屆金曲獎及金蝶獎知名設計師羅文岑操刀   「交陪 Kau-Puê」——含有交易、買取之意。(廈門話)   交際應酬、互盡友誼、彼此密切往來。(臺詞辭典)   街境守望、社區聯防、友境出陣、誼廟互挺。(《臺南府城聯境組織研究》)   五百年前,西方社會幾乎所有人都擁有對神或魔性力量的信仰,至今這種信仰只是眾多選項之一。五百年後,經過

西方和日本的殖民、政權交替,臺灣民間信仰與廟宇文化中的交陪組織,至今仍維持活力不墜,影響著庶民社會的文化藝術表現語彙。   本書作者龔卓軍任教於臺南藝術大學藝術創作理論研究所,為近年臺灣最具能量、創意和影響力的藝術學者及策展人之一。 二〇一七年在臺南蕭壠文化園區策展之「近未來的交陪:蕭壠國際當代藝術節」,以紮實的田野調查先行,將臺灣民俗與宗教文化以藝術理論、美學觀點梳理廓清,並邀集跨域藝術家進行創作上的精彩交陪對作,令此展備受好評迴響,引起廣泛討論,並獲第十六屆台新藝術獎年度大獎肯定。此後作者延續策展及書寫藝術評論不輟,逐步建構出臺灣獨有的「交陪美學」概念。   本書為作者繼二〇〇七年《身

體部署》的當代哲學理論之後,首度集結系列評論,直陳其十年策展實踐內蘊的藝術理論,讓地方文化面向世界文化,藉廟會藝術提煉當代藝術,從民間廟宇之間的動態「交陪境」,打造出一條屬於臺灣文化蘊育的獨特美學思路。   書中分成「理論」、「影像」、「展演」、「跨域」四大部分,以系列性的策展研究書寫,構築爬梳「交陪美學」的深層內涵,試圖探討當代藝術和民間藝術之間的交互滲透和內在張力,勾勒出藝術話語新路徑。   本書涉獵評論之議題/作品之關鍵字:   交陪論:後祭祀圈中的當代藝術   潘春源/潘麗水/傀儡謠/洪通/黃志偉/神紋樣/八吉祥/鬼魂的迴返/邊緣藝術/陳秋山/廖慶章   影像論:起咒出神的身影系

譜   臺灣狂公子/臺灣美學文件/張照堂/林柏樑/沈昭良/陳伯義/港千尋/多孔世界/東南亞攝影/民族誌詩學   展演論:館閣陣頭的身體與當代巫山水   蔡小月/南管館閣/陣頭/雲端香路/無垢舞蹈劇場/行者/壞鞋子舞蹈劇場/吃土/土方巽/孿主體/舞踏/黃蝶南天舞踏團/秋田鎌鼬美術館/帳篷劇/海筆子/Zomia   跨域論:亞際連帶與限界藝術   佐渡島/日惹/香港/仙台/總爺/蕭壠/東海岸/越後妻有/里山  

董事責任保險之制度探析

為了解決傀儡花爭議的問題,作者吳雨宸 這樣論述:

近年來,隨著兆豐案、樂陞案等弊案之爆發,董事責任保險成為了各界關注之焦點。不僅上市公司之投保率因而攀升,相關法律亦開始對董事責任保險有所規範,金管會亦於2019年起強制所有上市櫃公司投保董事責任保險,董事責任保險在我國想必將越來越普及。此外,國內外相關報告書亦多次強調董事責任保險所具有提升公司治理品質之機能,使董事責任保險在世界上越來越受矚目,由此可見,現今之董事責任保險實具有高度之重要性與關注度。因此,本文首先即欲對董事責任保險制度做一詳細之介紹,包含董事責任保險於英美與我國之發展歷程,要保人、被保險人、第三人等參與董事責任保險之主體,董事責任保險之客觀與主觀承保範圍,以及董事責任保險所具

有之功能。而在對董事責任保險之基本構造有一定程度之掌握後,本文欲進一步以董事責任保險之運作過程為主軸,區分「締約前」、「締約後(含締約時)」、「保險事故發生後」三個不同階段,剖析現行董事責任保險制度存在之問題,並提出適切之解決辦法,期望藉此改善現行董事責任保險制度之運作,使董事責任保險得以順利發揮其應有之功能。此外,本文欲藉由「內部控制機制」與「外部監督機制」之公司治理架構,探討董事責任保險於公司治理中所扮演之角色,具體說明董事責任保險係如何透過「強化董事會職權發揮」、「活用獨立董事制度」、「監督董事執行職務」、「提供第三人重要資訊」、「抑制董事道德危險發生」之機能,強化投保公司「內部控制機制

」與「外部監督機制」之作用,進而促進投保公司之公司治理成效。最後,本文認為,未來應於董事責任保險中建立強制公開揭露制度,強制要求所有類型之公司正確地公開其投保董事責任保險之相關資訊,包含「承保範圍」、「除外條款」、「保險金額」、「自負額」、「保險費」、「保險人之名稱」等保險契約內容,使董事責任保險得以發揮加強版之外部監督效果,進而得以進一步地促進投保公司之公司治理成效。

從人到鬼,從鬼到人:日本戰犯與中國的審判

為了解決傀儡花爭議的問題,作者顧若鵬 這樣論述:

美國歷史學會費正清獎得獎作品 超越以《菊與刀》為代表的日本研究視角, 將視野延伸到整個東亞, 探討日本「戰敗」與東亞「戰後」框架的再形塑, 揭開轉型正義中不能避談的乙丙級戰犯審判真相。   在戰時中國被視為「鬼子」的日本人,在戰後如何變回「人」?   透過乙丙級戰犯審判,國民黨與共產黨遂行了怎樣的政治意圖?   在戰後國共勢力的更迭中,戰犯如何淪為政治操作的籌碼?   翻開日本近代史,戰後的敘事往往只是簡短地集中在戰爭的終結,但對於曾經遭受日本統治的中國人、臺灣人以及韓國人而言,卻有必要精確地了解帝國所涉及的過往。   有別於歷來由美方主導、備受關注的甲級戰犯審判,本書聚焦於乙丙級

戰犯的審判,跳脫過往探討天皇是否需要承擔戰罪的窠臼,將戰犯議題置入東亞近代史的大脈絡之中,深入分析戰犯在戰後中國如何成為各方角逐權力的工具。   戰後國民黨與共產黨對於日本戰犯皆採行寬大為懷的策略,一方面試圖經由國際法展現先進國家的文明與法治社會的高度,另一方面則透過戰犯審判宣示統治中國的合法性與正當性。而乙丙級戰犯審判所透露的,正是國共兩黨暗潮洶湧的政治角力,以及冷戰體制下東亞國際秩序重組的窒礙難行,其遺緒形塑了如今的兩岸關係,且至今仍緊緊牽動著東亞局勢,更是臺灣人在轉型正義的路上必須重新認識的歷史課題。 本書特色   ‧2016年費正清獎(John K. Fairbank Prize

)得獎作品。   ‧獨家收錄7000字中文版序。   ‧劍橋大學艾薩克牛頓信託博士後研究員陳冠任導讀。 名人推薦   川島真/日本東京大學教授   戶谷由麻/美國夏威夷大學教授   克斯汀‧馮‧李根(Kerstin von Lingen)╱奧地利維也納大學教授   亞倫‧威廉‧摩爾(Aaron William Moore)/英國愛丁堡大學教授   芮納‧米德(Rana Mitter)/英國牛津大學教授   淺野豐美/日本早稻田大學教授   黃自進/中央研究院近代史研究所研究員   藍適齊/政治大學歷史學系副教授   ──學者齊聲推薦(依姓名筆畫排序)   顧若鵬教授巧妙地運用了英語、日語

以及中文的一手史料與二手研究,梳理複雜的戰犯問題。跳脫過往探討天皇是否需要承擔戰罪的窠臼,並將戰犯議題置入東亞近代史的大脈絡之中,深入分析了戰犯在戰後中國如何成為各方勢力角逐權力的工具。本書超越了《菊與刀》為代表的日本研究視角,將視野延伸到整個東亞,探討日本「戰敗」與東亞「戰後」框架的再形塑。──川島真/日本東京大學教授   作為日本在一九三一年至一九四五年間侵略與暴行的主要受害者,中國在戰後試圖懲治日本。但是,將以何種方式為之?顧若鵬透過扎實的一手檔案,以國共內戰再起與中國共產黨政權的建立為時代背景,從參與東京大審的過程到在中國各地上演的各種「尚有法理疑慮」的審判秀中,勾勒出中國在戰後司法

上不同的舉措。──戶谷由麻/美國夏威夷大學教授   當審判日本乙丙級戰犯以及政治與正義的界線處於模糊之際,顧若鵬的大作聚焦於中國戰區,精彩地描繪了戰後餘波蕩漾的亞洲。如同我們從他淺顯易懂的分析中所學到的,這些歷史事件的記憶──亦即正義的競技場──至今仍縈繞在亞洲各國,並有著全球性的影響,本書實為一本揭示戰後正義的意義與影響的佳作。──克斯汀‧馮‧李根(Kerstin von Lingen)╱奧地利維也納大學教授   顧若鵬的大作提醒了我們理解法理學如何塑造在東亞二戰記憶的重要性。透過廣泛閱讀日語與中文檔案,顧若鵬解釋了國家主權的出現何以作為思考戰後國際關係的一個重要概念,以及戰罪審判如何與

國民黨在國內統治合法性的奮鬥過程相互連結。本書應列為對於東亞與戰罪歷史有興趣者的必讀書目。──亞倫‧威廉‧摩爾(Aaron William Moore)/英國愛丁堡大學教授   顧若鵬的大作重新書寫了戰後中日關係史、冷戰初期的歷史以及戰後東亞尋求新法理秩序的過程。基於深度研究以及展現出的公允評斷,這本書值得推薦給所有研究近代東亞、戰爭罪行以及比較正義的歷史學者。──芮納‧米德(Rana Mitter)/英國牛津大學教授   相較於歐美,在東亞世界中,歷史與當今政治總是緊密地相互連結。本書追溯了戰後日本軍民的遣返、留用以及戰犯審判,揭示了這背後的本質為國共兩黨利用戰犯審判作為合理化各自在政治

上正當性的一種方式。此外,顧若鵬教授透過戰犯審判深入解釋了「正確的過去」以及這些審判如何促使中國國內政治一體化,對於這些觀點,我深感認同。然而,戰後日本卻忘記了這樣的過去,反而專注於「被害的記憶」層面。面對歷史記憶認知的不同,以及其中所衍生出諸如正義與情感等相關議題,本書提供了我們思考這些問題時一個不可或缺的視角。──淺野豐美/日本早稻田大學教授   這本書最能深度解析何以戰爭已結束七十多年,東亞世界的民間和解卻尚未出現曙光的緣由。尤其本書能用多元性角度探索何以本省人與外省人、國民黨與民進黨、中國共產黨與中國百姓、東北人與內地人、日本右翼與日本左翼、臺灣人與日本人、中國人與日本人對戰爭罪行與

戰後和解有不同立場與見解的來龍去脈。──黃自進/中央研究院近代史研究所研究員   此書跨越了「國別史」的研究架構,更獲頒西方歷史學界最高榮譽之一的「費正清獎」,實為當代歷史研究的新典範。顧若鵬教授以二戰後中國對日籍戰犯的審判爲切入點,探討了戰後中國與東亞政治秩序重建和重整的過程。這段「(日本)帝國瓦解」和各國「爭奪」政治法律「正當性」的歷史,以及日本與兩個中國政府在冷戰期間的三角關係,至今仍然深刻影響著兩岸關係和東亞的國際局勢。作者特別為中文版撰寫了新的序言,對讀者更深具啓發意義。──藍適齊/政治大學歷史學系副教授 媒體一致好評   本書所討論的範圍極其廣泛,最後總結的關於戰後對正義的追

求也相當具有說服力。顧若鵬運用條理分明、引人入勝的散文體呈現了審判及其餘波這重要的元素如何形塑日本、中國與臺灣的政治思維。任何對戰後東亞權力掮客的政治操作與其對中日關係的影響感興趣者,本書絕對值得一讀。──詹姆斯‧巴倫(James Baron)╱《臺北時報》(The Taipei Times)   精彩且翔實地描寫一九四五年漫長的中日戰爭的尾聲,且聚焦於中國人如何處置日本戰犯,及日本人何以未能面對自己的戰爭罪行。正如顧若鵬所闡明的,比起尋求報復,中國當局更渴望展現自身對國際法的理解,這導致其猶豫著是否該對幾無戰爭罪行自覺、甚至自認是「受害者」的大批日本人進行冗長的審判。若想要了解中日之間的糾

葛,本書絕對不容錯過。──入江昭╱《全球依存》(Global Interdependence)編者   顧若鵬運用中國與日本的最新資料,翔實地考察那形塑了中國審判的複雜動機。──《外交》(Foreign Affairs)   顧若鵬的大作以豐富的中文和日文研究為基礎,使得歷史學家不得不認真地重新評估亞洲的冷戰敘事。在中國、日本與臺灣的關係持續緊張之際,本書及時提醒了我們,東亞地區其實一直處於瞬息萬變的動盪中。──《今日歷史》(History Today)

都市更新制度困境研究-強制參與/排除取徑的解析與重構

為了解決傀儡花爭議的問題,作者王章凱 這樣論述:

為刺激、扶植營建產業能夠復甦與發展,政府推出全國性的都市更新政策,刻意且強力地將建築改建包裝成公共利益,使得私部門得以僭用屬於公權力的「強制參與/排除」取徑,來介入憲法保障的私有產權支配。在怠於釐清、證成為什麼可以採取強制(WHY)、何種前提要件下才能執行強制(HOW)、誰應該被強制(WHO)、誰可以執行強制(by WHOM)、強制應經何種程序始得執行(WHEN & WHERE)等關鍵前提要件下,形成了一種混淆公權、私權份際的國家干預。本研究透過權力三面向理論,解析混淆公、私權的都市更新強制制度的形成,實是一種有計畫的權力漂洗。透過立法―權力第二循環(secondary circulatio

n of power)―的關鍵決策制定場域,使得應無權力者攫取權力、應負義務者逃卸責任,反之,讓少數、弱勢者的基本權被剝奪,承擔原無之參與都更重建義務,產生違憲疑慮,導致都市更新的推動陷入困境。然政府並未認真、謙卑地面對制度困境的根源,而是一再以擬、修訂各種規則、細則、辦法或準則來增加法定程序,企圖用程序正義掩飾實質正義的不足,最終構成一部邏輯錯綜複雜、逸脫都市計畫管控的《都市更新條例》,乃典型的公法遁入私法作為。平息止紛之道,應將現行法中的公權、私權關係釐清,從公法、私法分流的基礎重新檢視各條文對於權利的界分與義務歸屬。正本清源後,即有重新匯集公、私部門正向能量的可能,進而創造社會整體最大利

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