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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務員兼任非以營利為目的之事業或團體之職的問題,我們搜遍了碩博士論文和台灣出版的書籍,推薦姚瑞中,LSD寫的 海市蜃樓IV:台灣閒置公共設施抽樣踏查 可以從中找到所需的評價。
另外網站銓敘部全球資訊網[ 兼職事項(四)非營利事業或團體職務]也說明:... 非以營利為目的之事業或團體職務, 111/02/21. 3, 公務員兼任公寓 ... 110/04/15. 14, 公務員得否兼任國外非以營利為目的之事業或團體職務, 110/04/15. 15, 公務員兼任非以 ...
國立中正大學 法律系研究所 蕭文生所指導 祝語萱的 公務員兼職法律問題之研究 (2021),提出公務員兼任非以營利為目的之事業或團體之職關鍵因素是什麼,來自於公務員兼職、公務員服務法、公務員服務法修正草案、公務人員基準法草案、特別權力關係、公法上職務關係、國家照顧義務。
而第二篇論文中華大學 工業管理學系 陳棟樑所指導 張倫鈞的 基層管理者自我導向學習、工作壓力與工作滿意度之研究-以 P 公司為例 (2020),提出因為有 管理階層、自我導向學習、工作壓力、工作滿意度的重點而找出了 公務員兼任非以營利為目的之事業或團體之職的解答。
最後網站教育部函則補充:主旨:有關國立大專校院教師兼任教學、研究工作、非以營利為. 目的之事業或團體職務及因相關法令規定隨職務異動或當. 然兼職者之核准或許可程序,請查照並依說明辦理。
海市蜃樓IV:台灣閒置公共設施抽樣踏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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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了解決公務員兼任非以營利為目的之事業或團體之職 的問題,作者姚瑞中,LSD 這樣論述:
「蚊子館」的孳生, 是一場沒有盡頭的戰爭, 姚瑞中與「失落社會檔案室」以「視線所及」的匯聚力量, 與滋生中的蚊子軍團繼續對峙 ──全台閒置公共設施踏查,《海市蜃樓》系列作第四彈,重量上市! 從2010年以來,藝術家姚瑞中帶領著LSD(失落社會檔案室)的成員以「海市蜃樓」為名,進行了返鄉踏查全台的「閒置公共設施」──亦即現在耳熟能詳的「蚊子館」,到今年為止已經是第四年。但從《海市蜃樓》到《海市蜃樓IV》,蚊子館依舊各處滋生,第四年的踏查成果集結了高達七百頁的百項案例,相較於往年各冊的海市蜃樓都要更加厚實而沉重。 透過LSD成員們第一手拍攝、撰寫閒置現場的踏查記錄,不難發
現這些閒置空間的形成原因儘管錯綜複雜各有來由,但是歸咎其源卻來自相似的理由:原先規劃功能因時空背景變遷而消失、建設政策與民意需求脫節、規劃不夠周全等,導致這些空間儘管耗費公帑大肆建設,卻只能完全荒廢;另一方面,也有些蚊子館成因是選舉政策支票的結果、或出於公部門標案的弊案與業務貪瀆。在《海市蜃樓IV》中,更特別可以看見機關建物更新後閒置無用的原行政建物的荒廢、缺乏維修經費的老舊建築等。 「蚊子館」的踏查不僅揭露了政府公共工程政策的各種暗角所在,也揭露了國家發展中「硬體優先」、將「建設」等同於「經濟發展」的畸形傳統;在大興土木的建設政策下,存留下來的這些宛如廢墟一般的閒置公共設施,最終僅成為
一個個喑啞失聲的歷史遺體;一處處喪失故事、被蛻下、被拋棄的記憶殼鞘。 「蚊子館」是現代社會所共構出的廢墟;要深入這個共構之業的結構,必須從「看見」廢墟、尋找其中被遮蔽之處開始。
公務員兼職法律問題之研究
為了解決公務員兼任非以營利為目的之事業或團體之職 的問題,作者祝語萱 這樣論述:
公務員之權利與義務隨著不斷誕生的司法院釋字而時常受到檢視與討論,公務員與國家之法律關係不同於以往,由早期之特別權力關係逐漸轉變為公法上職務關係後,公務員之權利保障應更完善、義務要求應更明確。然而,政府於近年所為之年金改革,雖係基於退撫制度永續、少子女化、因應物價指數等公益考量,卻使公務員實質所得領取之退休金不如以往,而有危及老年經濟安全之虞;在職公務員所領取之俸給並未按照每年物價指數之波動而為調整,恐使公務員之薪俸與其職務尊嚴失衡。若將公務員服務法之兼職規定適度放寬,允許公務員於公餘時間兼職,自行累積財富,除得避免公務員陷入經濟困窘,亦無礙於國庫之收支,似為可行之道。 目前公務
員之兼職主要規定於公務員服務法,其作為公務員義務之體現,於制定至今僅有局部修正,其條文規定仍存有特別權力關係之色彩,尚待檢討與修正。本文將分別探討公務員服務法之適用對象、兼職類型與兼職程序之法律問題,如軍人及兼任行政職教師之兼職得否適用公務員服務法、公務員經營網路拍賣與兼任新型態職業之認定、事前許可制與同意制之取捨等。同時參酌考試院2012年2月14日通過公務人員基準法草案、考試院於2021年11月18日提出之公務員服務法修正草案、總統於2022年6月22日公布修正後之公務員服務法,以及近期之相關實務見解,期能就現行之公務員兼職程序提出建議,使公務員之兼職權利獲得更加完善之保障。
基層管理者自我導向學習、工作壓力與工作滿意度之研究-以 P 公司為例
為了解決公務員兼任非以營利為目的之事業或團體之職 的問題,作者張倫鈞 這樣論述:
本研究旨在瞭解基層管理者自我導向學習、工作壓力與工作滿意度之狀況,並探討變項之間的差異與相關情形。主要之研究量表包括個人背景基本資料、自我導向學習、工作壓力與工作滿意度等四個部分。本研究依據研究假說模式,採用問卷調查的方式來蒐集資料,以位於新竹科學園區某半導體晶圓代工廠基層管理人員作為主要研究對象,並利用Google表單設計問卷,並利用電子通訊軟體(line或FB Messenger)等方式傳送問卷連結,問卷發放期間為2021年03月01日到2021年03月31日,總共回收有效問卷122份。並將回收之問卷資料用以spss統計分析軟體進行信度分析、敘述性統計分析、獨立樣本t檢定、單因子變異數檢
定、相關分析與迴歸分析來進行驗證分析,以瞭解不同個人背景變項對自我導向學習、工作壓力、工作滿意度之關係。根據資料分析顯示研究結果如下:1.管理人才青黃不接,企業面臨人才斷層。2.基層管理者自我導向學習的意願和動力極高且良好。3.個人背景不是學習的障礙,不付諸行動才是絆腳石。4.瞭解管理授權,管理事務事半功倍。5.管理者的限制從來不是畢業科系和專業,而是態度和能力。6.視管理者為重要資產,既使壓力大,卻讓員工感到暖心。本研究依據研究結果以提供基層管理者與企業組織公司等相關單位作為參考及建議,希望能幫助企業組織公司瞭解且能透過指引和溝通的方式,來調節基層管理者之工作壓力,並提升員工滿意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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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務員兼任非以營利為目的之事業或團體之職的網路口碑排行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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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公務員兼任非營利事業或團體受有報酬職務許可辦法
第三條. 本辦法所稱非以營利為目的之事業或團體,指非. 以營利為目的之公營、私營或公私合營或合於民法總. 則公益社團及財團之組織或依其他關係法令經向主管. 機關登記或 ... 於 www-ws.gov.taipei -
#2.25 公務員兼任非以營利為目的之事業或團體之職務
... 為某週刊撰寫社論,以獲取年約65萬元之兼職報酬,嚴重損害公務紀律及敗壞官箴,監察院並要求教育部必須偕同台大確實依法行政和覈實辦理,加上也有大學對於具行政職之 ... 於 yamol.tw -
#3.銓敘部全球資訊網[ 兼職事項(四)非營利事業或團體職務]
... 非以營利為目的之事業或團體職務, 111/02/21. 3, 公務員兼任公寓 ... 110/04/15. 14, 公務員得否兼任國外非以營利為目的之事業或團體職務, 110/04/15. 15, 公務員兼任非以 ... 於 www.mocs.gov.tw -
#4.教育部函
主旨:有關國立大專校院教師兼任教學、研究工作、非以營利為. 目的之事業或團體職務及因相關法令規定隨職務異動或當. 然兼職者之核准或許可程序,請查照並依說明辦理。 於 ncyuweb.ncyu.edu.tw -
#5.銓敘部函
(第4項)公務員兼任教學或研究工作或非以營利為目的之. 事業或團體職務 ... 第14條之3規定,同時將公務員於公餘時間得否從事執行職. 務以外之事務相關 ... 於 pers.nptu.edu.tw -
#6.檢送考試院會同行政院於112年3月30日訂定發布「公務員 ...
... 兼任教學或研究工作。五、兼任非以營利為目的之事業或團體職務。」(兼職同意辦法第2條) (二)兼職應經服務機關同意/備查:「(第1項)公務員除法令規定外,不得兼任他項 ... 於 personnel.ndhu.edu.tw -
#7.國立中央大學教職員兼職範圍彙整表- (一)兼行政職務教師
公務員 服務法第14-2 條、14-3 條. 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1030523 總處字. 1030034681 號函. 經許可後得兼任非以營利為目. 的之事業或團體之職務。 公務員兼任非以營利事業或 ... 於 in.ncu.edu.tw -
#8.蘋果專欄:公務員也能擔任「國際非營利組織無給職理事」
⚖️ 首先,根據《公務員服務法》第14-2 條第1 項,以及第14-3 條規定,公務員兼任非以營利為目的之事業或團體職務,無論是否受有報酬,均應報經服務機關 ... 於 pdis.nat.gov.tw -
#9.公務員兼任非營利事業或團體受有報酬職務申請書
... 批示且單位主管及人事主管均免簽註意見。 七、被指派兼職人員,比照本申請書各欄項填列。 八、每份申請書以申請一個兼職為限。 九、本申請書批示後,由人事單位存查. 於 personnel.tnua.edu.tw -
#10.公務員經營商業及兼職情形調查表
... 兼任政. 府機關(構)或非以營利為目的之事業或團體任務編組或臨時性需要所設置之職務等),由各. 機關自行審酌需否於本表填列。 四、 公務人員考試錄取人員訓練期間,服務 ... 於 hr.nycu.edu.tw -
#11.公務員服務法第13 條相關解釋彙整表
22. 公務人員依法. 兼任公司代表. 官股之董事,復. 以其董事身. 分,依公司法規. 定被選任為清. 算人,如無兼領. 報酬情形,得兼. 任之;惟於其本. 職工作有影響. 者,仍以 ... 於 ws.moe.edu.tw -
#12.法規名稱:公務員服務法修正日期:民國111 年06 月22 日
公務員 就(到)職前擔任前項職務或經營事業須辦理解任登記者,至遲應於就(到)職時 ... 公務員兼任教學或研究工作或非以營利為目的之事業或團體職務,應經服務機關(構)同. 於 www.personnel.ntpc.gov.tw -
#13.兼職及兼課規定概述
支領2 個兼. 職費為上. 限,每月支領. 總額不得超. 過 ... 公務員兼任非營利事業. 或團體受有報酬職務許. 可辦法. 第3 條. 本辦法所稱非以營利為目的之事業或團體,指非以 ... 於 www.sssh.tyc.edu.tw -
#14.國立臺灣師範大學教師兼職範圍簡明表
一、兼行政職務教師得兼職之範圍,係以「依法令兼職」、「兼任非以營利為目的之事業或團體職務」,及「兼任國內外教學或研究工作」為限,且需「事先」. 經學校同意。 於 hr.ntnu.edu.tw -
#15.經濟部所屬公務員兼任非營利事業或團體職務(未受報酬)申請表
填寫說明:. 一、依據公務員服務法第14 條之3 規定,公務員兼任教學或研究工作或非以營利為目的之事業. 或團體之職務,應經服務機關許可。 三、第八欄所稱報酬,包含金錢給 ... 於 www.moea.gov.tw -
#16.應依規定填寫「公務員兼任非營利事業或團體職務申請書」
二、公務員兼任非以營利為目的之事業或團體職務者,應填具「公務員兼任非營利事業或團體職務申請書」,並檢附相關證明文件,向服務機關申請許可,機關首長則應向上级主管 ... 於 cnes.km.edu.tw -
#17.下載公務員服務法修正草案對照表( ...
公務員兼任 前二項公職或業務者,不得兼薪。 公務員兼任教學或研究工作或非以營利為目的之事業或團體職務,應經服務機關 ... 於 personnel.chcg.gov.tw -
#18.公務員得兼任、不得兼任職務類別簡表 - 高雄科技大學法規彙編
非營利事業或團體, 1.非以營利為目的之事業或團體之職務。如:財團法人(基金會)之董、監事;社團法人(學會、協會)之理、監事。 2.兼任公、民營事業機構董、監事之職務, ... 於 rule.nkust.edu.tw -
#19.公務員服務法
公務員兼任非以營利為目的之事業或團體 之職務,受有報酬者,應經服務機關許可。機關首長應經上級主管機關許可。前項許可辦法,由考試院定之。 第十 ... 於 www.post.gov.tw -
#20.ODT
〈如勾選「有」者,須有法令依據並經權責機關(構)同意後,始得兼任。〉 六. 有無兼任教學或研究工作或非以營利為目的之事業或團體之職務。 □無□有〈如勾選「有」者 ... 於 www.klcg.gov.tw -
#21.有關公務員兼任非營利事業或團體無給職職務申請許可,請依 ...
... 或研究工作或非營利為目的之事業或團體之職務,應經服務機關許可。機關首長應經上級主管機關許可。」 二、復依公立各級學校專任教師兼職處理原則第2 條規定略以:「... 於 news.hlc.edu.tw -
#22.公務員服務法
營利 事業董事、監察人、經理、執行業務之股東或顧問。 第14-2 條 公務員兼任非以營利為目的之事業或團體之職務,受有報酬者,應經服務 機關許可。機關首長應經上級主管 ... 於 www.pthg.gov.tw -
#23.銓敘部書函
(一)公務員服務法(以下簡稱服務法)第14條之2第1項及第14條之. 3規定,公務員兼任非以營利為目的之事業或團體之職務, ... 因此,公務人員兼任公務人員協會理事、監事職. 第1 ... 於 www.nftu.org.tw -
#24.公務員服務法
第14條之2(兼任之許可1). ﹝1﹞ 公務員兼任非以營利為目的之事業或團體之職務,受有報酬者,應經服務機關許可。機關首長應經上級主管機關許可。 ﹝2﹞ 前項許可辦法 ... 於 www.6laws.net -
#25.▲機關首長不得兼任轄管非以營利為目的之事業 ...
機關首長不得兼任轄管非以營利為目的之事業或團體(例如寺廟或地方政府主. 管之財團法人)負責人職務. 一、依公務員服務法第14 條之2 第1 項及第14 條之3 ... 於 religion.moi.gov.tw -
#26.主旨:關於公務人員兼任社團法人職務之核准權責
一、依「公務員服務法」第十四條之二、第十四條之三規定,公務員兼任非以營利為目的. 之事業或團體之職務,應經服務機關許可,機關首長應經上級主管機關許可;另依銓. 敘 ... 於 www.laws.taipei.gov.tw -
#27.銓審請任
銓審請任. 八、兼職案件報核程序. 一、項目編號EE08. 二、法令依據. (一)公務員服務法. (二)行政院限制所屬公務人員借調及兼職要點. (三)公務員兼任非營利事業或團體受 ... 於 www.personnel.taichung.gov.tw -
#28.公務員兼任非營利事業或團體受有報酬職務申請書
前項許可辦法,由考試院定之。 第14-3 條. 公務員兼任教學或研究工作或非以營利為目的之事業或團體之職務,應經 ... 各部(會、行、處、局、署、院)、省政府簡任第十二職等 ... 於 psla.nkuht.edu.tw -
#29.公務員經營商業及兼職情形調查表(初任人員適用)
〈如勾選「有」者,須有法令依據並經權責機關(構)同意後,始得兼任。〉 六有無兼任教學或研究工作或非以營利為目的之事業或團體之職. 務。 (一) □無□有〈如勾選「有 ... 於 pers.ncku.edu.tw -
#30.公務員經營商業及兼職情形調查表
機關. 首長應經上級主管機關許可。第14 條之. 3 規定,公務員兼任教學或研究工作或. 非以營利為目的之事業或團體之職務,. 於 hro.sinica.edu.tw -
#31.公務員兼任非營利事業或團體受有報酬職務申請書 - 人事室
本表僅供教師兼任編制內行政職務者,申請兼任國內外學術期刊(含一般出版社所發之學術期刊)編輯相關職. 務為限(一份申請表限申請一個兼職)。非屬表內兼職性質者,請另簽辦理 ... 於 ope.nsysu.edu.tw -
#32.公務員經營商業及兼職情形調查表
第14 條之3 規定,公務員兼. 任教學或研究工作或非以營利為目的之事業或團體之職. 務,應經服務機關許可。機關首長應經上級主管機關許可。 2、公務員兼任非營利事業或團體 ... 於 pcd.judicial.gov.tw -
#33.公務員服務法第13條釋例宣導
第十四條之三公務員兼任教學或研究工作或非以營利為目的之事業或團體之職務,應經服務機關許可。機關首長應經上級主管機關許可。 第十五條 公務員對於屬官不得推薦人員 ... 於 www.annan.gov.tw -
#34.公務員兼任非營利事業或團體受有報酬職務申請書
職處理原則」之規定辦理。 三、教師兼職機關(構)之範圍如下:. (一)政府機關(構)、公立學校及已立案之私立學校。 (二)行政法人。 (三)非以營利為目的之事業或 ... 於 www.sdhs.ntpc.edu.tw -
#35.勞動部全球資訊網中文網
又勞動契約是否為定期契約或不定期契約,非依經費來源為判斷,而係依勞工所從事 ... Q:學校為非營利事業單位,如何定義「盈餘」?又,雇主是否必須給與勞工獎金? A ... 於 www.mol.gov.tw -
#36.110年尹析老師的行政法觀念課--圖解、時事、思惟導引
... 公務員服務法第14條之2、之3規定,公務員兼任非以營利為目的之事業或團體之職務,或兼任教學或研究工作,應經服務機關許可,機關首長應經上級主管機關許可。 3.不得假借 ... 於 books.google.com.tw -
#37.公務員兼職同意辦法發布日期: 民國112
四、兼任教學或研究工作。 五、兼任非以營利為目的之事業或團體職務。 本法第十五條用詞,定義如下:. 於 www.skyman.url.tw -
#38.公務員經營商業及兼職情形調查表(具結書)
機關. 首長應經上級主管機關許可。第14 條. 之3 規定,公務員兼任教學或研究工作. 或非以營利為目的之事業或團體之職務,. 於 dep-personnel.hccg.gov.tw -
#39.銓敘部全球資訊網[ 兼職事項(四)非營利事業或團體職務]
一、公務員服務法(以下簡稱服務法)第14 條第1 項、第14 條之2 第1 項及第14 條之3 規定,公務員除法令所規定外,不得兼任他項公職或業務;兼任非以營利為目的之事業 ... 於 www.mocs.gov.tw -
#40.銓敘部函
〈如勾選「有」者,須有法令依據並經權責機關(構)同意後,始得兼任。〉 六有無兼任教學或研究工作或非以營利為目的之事業或團體之職. 務。 ( ... 於 person.site.nthu.edu.tw -
#41.110年行政法--獨家高分秘方版測驗題攻略 - 第 179 頁 - Google 圖書結果
... 營利事業董事、監察人、經理、執行業務之股東或顧問。」其中X與Y各為多少? (A)X=3,Y=5 (B) X=2,Y=5 (C)X=1,Y=3 (D)X=3,Y=3。(101警) ( ) 2.公務員於其離職後幾年內不得 ... 於 books.google.com.tw -
#42.[國考大補帖]重點筆記-公務員法(概要)-第七講 - YouTube
公務人員 之義務有關 公務人員 應盡之義務,主要規定於 公務員 服務法、 公務人員 保障法、 公務員 懲戒法等有關法令,大致包括基本應盡之義務, 保持品德廉潔 ... 於 www.youtube.com -
#43.三)兼職費
又同法第14條之2(現為第15條第4項) 規定,公務員兼任非以營利為目的之事業或團體之職務,受有報酬者,應經服務機關許可(現為公務員兼任教學或研究工作或非以營利為目的 ... 於 www.dgbas.gov.tw -
#44.國立中興大學人事服務e 報
1. 依法令兼職領有酬勞者:依. 公務員服務法第14-2 條規. 定,公務員兼任非以營利為. 目的之事業或團體之職. 務,受有報酬者,應經服務. 機關許可。機關首長應經上. 級主管 ... 於 person.nchu.edu.tw -
#45.《公務員法》
是以,本. 案公立學校兼任行政職務之教師,應有公務員服務法(下稱服務法)之適用。 (二)按服務法第14條之2第1項規定:「公務員兼任非以營利為目的之事業或團體 ... 於 news1.get.com.tw -
#46.高雄市稅捐稽徵處主題專區政風園地廉政倫理規範公務員 ...
... 營利事業董事、監察人、經理、執行業務之股東或顧問。 第14-2 條, 公務員兼任非以營利為目的之事業或團體之職務,受有報酬者,應經服務機關許可。機關首長應經上級主管 ... 於 www.kctax.gov.tw -
#47.兼職相關函釋
爰公立學校兼任行政職務教師之兼職範圍及許可程序,應依公務員服務法相關規定辦理。 三、查公務員服務法第14條之2第1項規定:「公務員兼任非以營利為目的之事業或團體之 ... 於 csjh.kl.edu.tw -
#48.公務員兼職同意辦法發布日期: 民國112
三、依法令兼任其他反覆從事同種類行為之業務。 四、兼任教學或研究工作。 五、兼任非以營利為目的之事業或團體職務。 本法 ... 於 phsch.mohw.gov.tw -
#49.第14條之3的規定,公務員經過許可就可以兼任的 ...
依據服務法第14條規定,除法令所規定外,公務員不得兼任他項公職或業務。 ... 至於非以營利為目的之事業或團體的職務,就讓小編賣賣關子,下次再跟大家 ... 於 www.facebook.com -
#50.公務員兼任非營利事業或團體受有報酬職務許可辦法
本辦法所稱非以營利為目的之事業或團體,指非以營利為目的之公營、私營或公私合營或合於民法總則公益社團及財團之組織或依其他關係法令經向主管機關登記或立案成立之 ... 於 law.moj.gov.tw -
#51.本辦法依公務員服務法(以下簡稱本法)第十五條第八項規
二、本法第十五條第三項及第四項規定. ,公務員依法令兼任他項公職、領. 證職業或其他反覆從事同種類行為. 之業務;或兼任教學或研究工作或. 非以營利為目的之事業或團體職務. 於 w3fs.tainan.gov.tw -
#52.兼職法令規定及相關函釋彙整表
(四)教師應政府機關(構)、學校、行政法人或非以營利為目的之事業或團體之邀請兼任職務,僅支領交通費或出席費,且無其他對價回饋(含金錢給付、財物給付)。(例如擔任非營利 ... 於 person.ntsu.edu.tw -
#53.銓敘部令
公務員 服務法第15 條規定「同意」、「備查」之適用情形如. 下: 、同意. (一)依法令 ... (五)兼任非以營利為目的之事業或團體職務. 二、備查. (一)於法定工作時間以外,從事 ... 於 www.moea.gov.tw -
#54.任職範圍包括公務員服務法第15條第2項所稱「領證職業」
(第4項)公務員兼任教學或研究工作或非以營利為目的之事業或團體職務,應 ... ……(第7項)第2項、第4項及第6項之行為,對公務員名譽、政府信譽、其本職性質有 ... 於 www.tnssh.tn.edu.tw -
#55.公務員得否依法兼任公營事業或公司代表官股之董事 - 人事室
釋71、公務員兼任教學或研究工作或非以營利為目的之事業或團體職. 務,均應依法經許可。 所詮釋之法令條文:公務員服務法第14 條之3. 銓敍部90 年9 月28 日90 法一字第 ... 於 www.personnel.ntu.edu.tw -
#56.公務員兼職放寬了?公務員可以兼職網拍、外送或YouTuber ...
四、兼任教學或研究工作。 五、兼任非以營利為目的之事業或團體職務。 上述的兼職,公務員都必須先經過長官同意,如果你 ... 於 vocus.cc -
#57.公務員兼任非營利事業或團體受有報酬職務申請書
一份申請書以申請一個兼職為限。 本申請書批示後,正本請送本局人事室登錄存查。 二、法令參照:. 公務員服務法第15條. 於 ws.tycg.gov.tw -
#58.110 年特種考試地方政府公務人員考試試題
公務員服務法第14 條第2 項:依法令或經指派兼職者,於離去本職時,其兼. 職亦應同時免兼。 公務員服務法第14 條之2:「公務員兼任非以營利為目的之事業或團體之職. 務 ... 於 www.public.com.tw -
#59.公務員兼任非營利事業或團體未受有報酬職務申請書
職. 職. 稱. 二、該. 事業. 團體設立之法令依據. 三、該. 事業. 團體立案或 ... 填寫說明:. 一、依公務員服務法第14 條之3 規定,公務人員兼任教學或研究工作或非以營利為 ... 於 www.jcjh.tp.edu.tw -
#60.公務員服務法-2-知識百科
第十四條之三 公務員兼任教學或研究工作或非以營利為目的之事業或團體之職務,應經服務機關許可。機關首長應經上級主管機關許可。 第十五條 公務員對於屬官不得推薦人員, ... 於 www.3people.com.tw -
#61.考試院函請審議「公務員服務法」修正草案(2021-12-13)
公務員 就(到)職前擔任前項職務或經營事業須辦理解任登記者,至遲應於就 ... 公務員兼任教學或研究工作或非以營利為目的之事業或團體職務,應經服務 ... 於 www.lawbank.com.tw -
#62.國立臺北科技大學教師兼職範圍彙整表(一)兼行政職務 ...
※公務員服務法第14條所稱非以營. 利為目的之事業或團體,尚未包括. 國外依各該國法令 ... 4.應政府機關、學校、行政法人或非以營利為目的之事業或團體之邀請兼任職. 務,僅 ... 於 per.ntut.edu.tw -
#63.公務員兼職管理辧法草案條文對照表
第五條公務員於法定工作時間以外,. 從事社會公益性質之活動或兼任非經. 常性、持續性之工作,且未影響本職. 工作者;兼任教學或研究工作、非以. 營利為目的之事業或團體 ... 於 ws.hsinchu.gov.tw -
#64.公務員服務法
公務員兼任非以營利為目的之事業或團體 之職務,受有報酬者,應經服務機關許可。機關首長應經上級主管機關許可。 前項許可辦法,由考試院定之。 第十四 ... 於 personnel.nfu.edu.tw -
#65.公務員經營商業及兼職情形調查表(具結書)
機關首長應經上級主管機關許可。第14. 條之3 規定,公務員兼任教學或研究工. 作或非以營利為目的之事業或團體之職. 於 www.changhua.gov.tw -
#66.從「麟洋」悠遊卡事件談公務員服務法之修正二
... 兼任教學或研究工作,或兼任非以營利為目的之事業或團體之職務,應經服務機關許可。限制經營商業或兼職規定之適用主體,依公務員服務法第24條規定,包括「受有俸給之文武職 ... 於 www.ly.gov.tw -
#67.教育人員任用條例及公立各級學校專任教師兼職處理原則等相關 ...
(二)第14條第1項:「公務員除法令所規定外,不得兼任他項公職或業務。」。 (三)第14條之3:「公務員兼任教學或研究工作或非以營利為目的之事業或團體之職 務,應經服務 ... 於 www.tyhs.kh.edu.tw -
#68.公務員服務法修正日期: 民國111 年06 月22 日法規類別
公務員 依法令兼任前二項公職或業務者,應經服務機關(構)同意;機. 關(構)首長應經上級機關(構)同意。 3. 公務員兼任教學或研究工作或非以營利為目的之事業或團體職務 ... 於 www.vac.gov.tw -
#69.第1 項)公務員有絕對保守政府機關
(第4 項). 公務員兼任教學或研究工作或非以營. 利為目的之事業或團體職務,應經服 ... 職同意辦法),且「公務員兼任非營利. 事業或團體受有報酬職務許可 ... 於 www.matsu.gov.tw -
#70.公務員兼任非營利事業或團體受有報酬職務申請書 - 溪湖高中
(一) 政府機關(構)、公立學校及已立案之私立學校。(二)行政法人。 (三)非以營利為目的之事業或團體:1.公營、私營或公私合營之 ... 於 www.hhsh.chc.edu.tw -
#71.轉知關於公務員兼任教學或研究工作或非以營利為目的之 ...
五、綜上,公務員兼任教學或研究工作或非以營利為目的之事業或團體之職務,請務必盡速依法妥處報權責機關許可,尚未經權責機關許可者亦同。 類別. 人事室. 於 cdjh.ylc.edu.tw -
#72.公務員服務法
公務員 就(到)職前擔任前項職務或經營事業須辦理解任登記者,至. Page 4. 4. 遲應於 ... 公務員兼任教學或研究工作或非以營利為目的之事業或團體職務,應. 經服務機關(構 ... 於 www.mlaivs.mlc.edu.tw -
#73.銓敘部兼職函釋(109/12/15)
【106兼職釋67】. 17、公務員於下班或休假期間可否兼任立法委員國會助理或地方服. 務 ... 11、公務員得否兼任國外非以營利為目的之事業或團體職務。【新. 增】. 12、公務員 ... 於 www.cyfd.gov.tw -
#74.拾、服務
第 二 條 公務員兼任非以營利為目的之事業或團體受有報酬職務者(以. 下簡稱兼職),除法律另有規定外,其許可依本辦法之規定行之。 第 三 條 本辦法所稱非以 ... 於 po.ntub.edu.tw -
#75.公務員兼任非營利事業或團體受有報酬職務許可辦法
第3 條. 本辦法所稱非以營利為目的之事業或團體,指非以營利為目的之公營、私. 營或公私合營或合於民法總則公益社團及財團之組織或依其他關係法令經. 於 www.tipo.gov.tw -
#76.法規內容-國立各級學校兼任行政職務教師兼職處理辦法
二、行政法人。 三、非以營利為目的之事業或團體:. (一)公營、私營或公私合營 ... 於 edu.law.moe.gov.tw -
#77.法規內容-公務員兼職同意辦法
四、兼任教學或研究工作。 五、兼任非以營利為目的之事業或團體職務。 第3 條本法第十五條用詞,定義 ... 於 law.exam.gov.tw -
#78.臺中高等行政法院109 年訴字第41 號判決
1 第14-2 條第1 項:公務員兼任非以營利為目的之事業或團體之職務,受有報. 酬者,應經服務機關許可。機關首長應經上級主管機關許可。 2 「地方政府如為非營利為目的之事業 ... 於 www.puyan.gov.tw -
#79.公務員服務法第13 條相關解釋彙整表
第14 條之3 規定:「公務員兼任教學或研究. 工作或非以營利為目的之事業或團體之職務,應經. 服務機關許可。機關首長應經上級主管機關許可。」 司法院32 年3 月31 日院字 ... 於 po.cpu.edu.tw -
#80.請適用公務員服務法人員(含兼任行政職教師),不得經營商業 ...
... 以杜爭議。 六、有關本案具結對象,以服務法之適用人員為主;至本縣各鄉(鎮、市)公所係地方自治團體行政機關,各公所內非屬服務法適用對象者是否填寫(具結),請各 ... 於 eces.hcc.edu.tw -
#81.法規名稱:公務員服務法修正日期:民國111 年06 月22 日 ...
3 公務員依法令兼任前二項公職或業務者,應經服務機關(構)同意;機關(構)首長應. 經上級機關(構)同意。 4 公務員兼任教學或研究工作或非以營利為目的之事業或團體 ... 於 www.motc.gov.tw -
#82.檢送銓敘部發布112年3月1日部法一字第11255416671號令 ...
(第4項)公務員兼任教學或研究工作或非以營利為目的之事業或團體職務,應經服務 ... 是公務員依法停(休)職期間得於民間機構任職,上開任職範圍包括服務法第15條第2項所稱 ... 於 personnel.hsinchu.gov.tw -
#83.人事服務簡訊
二、公務員兼任教學或研究工作或非以營利為目的之事業或團體之職務,應經. 服務機關許可。機關首長應經上級主管機關許可。 另依銓敘部90 年11 月5 日90 法一字第2084367 號 ... 於 www.personnel.ntust.edu.tw -
#84.【內幕】公務員非營利兼職須長官同意銓敘部擬修法解禁
當年立法理由只為塑造長官權威. 《公務員服務法》第14條之3規定,「公務員兼任教學或研究工作或非以營利為目的之事業或團體之職務,應經服務機關許可」。 於 www.upmedia.mg -
#85.前教長吳清基轉任校長「任期逾11年」惹議監院點名教育部檢討
監委表示,對於吳清基卸任後再任私校及人民團體等情形,經銓敘部、內政部及教育部說明,因私立學校、人民團體及大學系統不屬於公務人員服務法所稱「營利 ... 於 news.ltn.com.tw -
#86.公務員服務法
第十四條之三公務員兼任教學或研究工作或非以營利為目的之. 事業或團體之職務,應經服務機關許可。機關首長應經. 上級主管機關許可。 第十五條公務員對於屬官不得推薦人員 ... 於 www-ws.pthg.gov.tw -
#87.銓敘部函 - npu.edu.tw
(第4項)公務員兼任教學或研究工作或非以營利為目的之. 事業或團體職務,應經服務 ... 第14條之3規定,同時將公務員於公餘時間得否從事執行職. 務以外之事務相關重要解釋 ... 於 www.npu.edu.tw -
#88.兼職兼課篇
均不得兼任公寓大廈管. 理委員會總幹事、委員. 或主任委員。 1. 委員或主任委員:以公寓大廈管理委員會係「非以營利為. 目的之團體」,爰公務員得否兼任委員或主任委員,均 ... 於 www.dgpa.gov.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