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務員研究所留職停薪的問題,透過圖書和論文來找解法和答案更準確安心。 我們找到下列必買單品、推薦清單和精選懶人包

公務員研究所留職停薪的問題,我們搜遍了碩博士論文和台灣出版的書籍,推薦周志盛,周瑋軒,周瑋倫寫的 勞動基準法隨身查(三版) 和保成法學苑的 行政法:條文╳體系╳概念 2020高普考‧司法特考(保成)(二版)都 可以從中找到所需的評價。

這兩本書分別來自書泉 和志光教育保成數位出版所出版 。

國立聯合大學 管理碩士在職學位學程 陳淑媛所指導 林紘煬的 公務機關人才流失之探討 – 以苗栗縣各鄉(鎮、市)公所為例 (2021),提出公務員研究所留職停薪關鍵因素是什麼,來自於公務人員、人才流失、留才措施。

而第二篇論文國立中正大學 法律學系碩士在職專班 吳信華所指導 謝宜芳的 非現職公務人員再任法律問題之研究 (2021),提出因為有 離職、再任、公開甄選、遴用、法律效果的重點而找出了 公務員研究所留職停薪的解答。

接下來讓我們看這些論文和書籍都說些什麼吧:

除了公務員研究所留職停薪,大家也想知道這些:

勞動基準法隨身查(三版)

為了解決公務員研究所留職停薪的問題,作者周志盛,周瑋軒,周瑋倫 這樣論述:

  本書精選勞動基準法歷年來重要的解釋令,並且融合實務議題詳加分析,是職場上班族熟稔自身權益的實用工具書。細究本書特色有下列數項:   1.每一條文標示制定要旨,便利讀者查詢與閱覽。   2.逐條彙整主管機關發布之重要解釋令,以使勞資雙方有所依循。   3.常用條文輔以實務解析,藉以探究勞資雙方常見的迷思。   4.敘述簡要、條理清晰,是職場工作者與在校學子必備的工具書。   5.提供讀者人資管理、勞資關係與勞動法令的諮詢服務。

公務機關人才流失之探討 – 以苗栗縣各鄉(鎮、市)公所為例

為了解決公務員研究所留職停薪的問題,作者林紘煬 這樣論述:

公務人員是推動國家政策及輔導產業發展之基石,面對民眾對政府日漸升高的期許及快速因應國內外變遷的政經環境,如何留住優秀公務人員,也是良善地方治理的關鍵。而鄉(鎮、市)公所又為我國最基層之行政機關,中央行政機關的許多政策,都需仰賴鄉(鎮、市)公所來落實。一旦公務人員發生轉調機關或辭職之情形,對於原機關之業務推展及組織氛圍影響甚鉅,使單位主管於人力管理時難度提高,最終導致機關業務延宕或施政推行不順之情形發生。 本研究針對公務機關所面臨人才流失現象之探討,並以苗栗縣各鄉(鎮、市)公所為例,邀請曾任職於苗栗縣各鄉(鎮、市)公所之正式公務人員,單位主管4位、承辦人員6 位,共計10 位,採用質性研

究個案研究法進行,透過深度訪談機關編制內之正式公務人員,從中歸納出其調職的原因、動機,並了解甄選過程中機關考量為何及分析職缺甄選過程中公告與實際工作項目之落差。 本研究結果對地方公務機關之留才措施提出五項建議:一、依據職務需求,填報考試類型,二、勞役分配均勻,定期職務輪調,三、詳實徵才公告,確保名實相符,四、強化在職培訓,協助職涯發展,五、提升職務列等,落實權責相符。盼透過研究結果呈現,能給各公務機關首長及單位主管做為參考之依據,減少機關內現職公務人員調職之現象,以利維持公務機關人事之安定性。

行政法:條文╳體系╳概念 2020高普考‧司法特考(保成)(二版)

為了解決公務員研究所留職停薪的問題,作者保成法學苑 這樣論述:

  適用對象       各類考試的行政法考生   適用時間       無限制     使用功效       1.除查閱功能外並兼具研讀、準備考試等多項功能。   2.加強對各該條文原意之體會,並援引實務及學者見解,以利讀者查詢及進一步閱讀。   3.以圖表方式,促進學習相關法律概念之理解與區別。   4.讀者能更清楚了解命題趨勢與命題重點所在。   改版差異       增刪部分名詞   依照最新修法更新 本書特色   1.重要名詞解釋:每個收錄的名詞皆有詳細解釋,完整建構民法概念。   2.基本概念說明:併列相關名詞做圖表式說明,加強學習廣度。   3.方便攜

帶:專業設計,32開本大小適合隨身攜帶,隨查隨記。  

非現職公務人員再任法律問題之研究

為了解決公務員研究所留職停薪的問題,作者謝宜芳 這樣論述:

我國公務人員選拔係採考試用人,屬於經由公開競爭考試之任用考試對於考試錄取者及現職人員相對有較多保障。再任係指公務人員與國家法律關係解消後,也就是公務人員關係消滅,如辭職、撤職、免職、資遣、退休之非現職人員,憑曾具有銓敘部銓敘審定資格參加用人機關外補人員之公開甄選、遴用程序再任用為公務人員。本文主要論述非現職公務人員再任法律問題之研究,先行就研究主題非現職、再任等基礎概念之論述,並分別從離職人員離職時權益、再任實體規定與限制及甄選與遴用程序、再任後法律效果等各面項法律問題加以研析,如:公務人員再任、調任程序上有所差異,再任程序比調任程序有多重要件,以憲法平等原則加以檢視該立法目的是否符合;再任

者經由再任程序進入公職體系後,部分權益規定與調任者有所差異,該差異性是否符合差別對待亦值得深切思考。希冀藉由本文研究使離職公務人員有公平競爭機會再次進入公職體系服務,再任用後權益部分亦能受保障,無差別待遇,符合實質平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