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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網站公務員服務法 - 人事室也說明:適用對象. 依銓敍部96年4月25日部法一字第0962741639 號書函解釋:. 公務員服務法第24條所稱「受有俸給之文武職公務員及公營事業機關服務人員」,包括服務於行政機關及 ...

世新大學 法律學研究所(含碩專班) 林佳和所指導 林盟傑的 輪班公務員之勤務工時研究---以飛航管制員為例 (2021),提出公務員 服務法適用對象關鍵因素是什麼,來自於釋字第785號解釋、服公職權、健康權、輪班公務人員、飛航管制員、業務性質特殊機關。

而第二篇論文國立臺灣海洋大學 海洋法律研究所 許春鎮所指導 許振毅的 論消防人員工時制度 (2018),提出因為有 消防人員、工作時數、勤務時間的重點而找出了 公務員 服務法適用對象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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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下來讓我們看這些論文和書籍都說些什麼吧:

除了公務員 服務法適用對象,大家也想知道這些:

現行考銓制度(含概要)申論命題核心直擊(高普考、三四等特考、升等考考試適用)

為了解決公務員 服務法適用對象的問題,作者李齊 這樣論述:

  *試題收錄,一應俱全   完整收錄100~109年所有國家考試現行考銓制度的試題,並依據考試年度、章節與考點彙整。   *隨時更新,舊題新解   因應現行考銓制度所涉及的法規,本書參考擬答均依照最新法令撰寫。   *答題要領,解救陷阱   每題均附答題要領,協助考生建立擬答架構與思考脈絡,提醒考生題目的重要程度。   *完整資料,參考擬答   本書在擬答及答題要領中,均附上參考資料來源,讀者可依循其資訊,應試力提昇。

輪班公務員之勤務工時研究---以飛航管制員為例

為了解決公務員 服務法適用對象的問題,作者林盟傑 這樣論述:

司法院於民國108年公布釋字第785號大法官解釋,認為我國相關人事法律對於輪班公務人員部分保障不足的範疇,宣告違憲,並要求相關機關於3年內訂定符合憲法保障基本權的框架性規範。司法院釋字785號解釋的主角是消防員,人數為我國前幾大輪班公務人員群體之一,惟我國尚有海巡、關務、陸、海、空運等交通運輸業的輪班公務人員類別,都因為現行法律對於輪班公務人員基本工作條件未有保障,出現不同情況的超勤或過勞。輪班公務人員亦屬於公務人員的一種,因此也背負著自古以來被視為是公僕的枷鎖;但同時輪班公務人員也是應受國家保護的人民,輪班公務人員的基本權及其基本工作條件應該要被法律保障。本文從人民應受保障的基本權切入,對

本文研究中心飛航管制員的人事勤務規範,套入勞動基準法對於輪班工作的保障與規範比較,並再納入其他國家飛航管制員及其他不同性質輪班公務人員的特性來探討,建議相關人事機關因應釋字第785號解釋於制定輪班公務人員超勤保障法規時,應將不同性質的輪班公務人員納入考量,尤其相較數萬人的消防員來說,全國僅數百人的飛航管制員實為小眾,倘能於法規制定初期即能納入小眾輪班公務人員的需求,除該法規制定能呼應釋字785號解釋的要求以外,更能真正落實保障輪班公務人員服公職權及其健康權的精神。

論消防人員工時制度

為了解決公務員 服務法適用對象的問題,作者許振毅 這樣論述:

消防人員負責火災預防、災害搶救、緊急救護之任務,是政府維護公共安全之重要力量。內政部消防署訂定「消防勤務實施要點」,作為全國消防勤務執行之具體規範,然而,近年消防人員過勞情形更甚往前,長期處於高工作時條件下,致生違反人性尊嚴之爭議迭有所聞,乃至公務人員週休二日實施辦法公布施行後,對消防人員之勞動條件,是否有所改善皆有待釐清;為了瞭解上開爭議,本文將透過文獻分析法、比較研究法及歸納整理法,主要研究主題如下:1. 評析「消防勤務實施要點」是否符合一般法律原則。2. 評析我國消防人員之勞動權益、健康權、公法上財產請求權及休假權,權益保障之現況。3. 列舉同為輪班(休)之警察人員、

監所管理員、法警及保全人員之勤務制度,做為比較法之分析對象。4. 有關消防人員超時工作之補償,消防機關慣以行政獎勵補償相對人,乃至爭議不斷,其法制規定為何,是否允當尚待釐清。5. 上開權利如受有損害,依公務人員保障法所訂之救濟途徑為何,保護密度是否充足。研究發現,「消防勤務實施要點」係為內政部消防署依法定職權訂定之命令,屬於職權命令,然就公務人員週休二日實施辦法施行後,消防機關並未依該辦法每週工時原則,使外勤消防人員享有法定工時之休假權利。其次,以資深外勤消防人員加班時數試算,每年計有2376小時,係由行政獎勵方式取得補償,此係行政機關依據公務人員保障法之規定,亦為爭議難以消弭之原

因。另,消防人員如欲就工作時數提起權利救濟者,目前僅得提起申訴、再申訴,無司法救濟之可能。文末將就上述問題加以分析與總結,並於文末提出具體改善之建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