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政事務所過戶時間的問題,透過圖書和論文來找解法和答案更準確安心。 我們找到下列必買單品、推薦清單和精選懶人包

地政事務所過戶時間的問題,我們搜遍了碩博士論文和台灣出版的書籍,推薦林松樹,林品硯寫的 危老重建地主稅負釋例:兼論房地合一 2.0 觀點 和陳冠融的 房地產買賣Q&A都 可以從中找到所需的評價。

另外網站一站式專區-作業程序也說明:... 地政事務所駁回申請案件。 3. 審查無誤後即應登錄、校對並列印書狀、拆件及用印 ... 服務時間: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30-12:30 下午1:30-5:30 例假日及國定假日休息.

這兩本書分別來自元照出版 和書泉所出版 。

健行科技大學 國際企業經營系碩士班 彭開琼所指導 呂述莉的 購買法拍屋流程風險研究 (2021),提出地政事務所過戶時間關鍵因素是什麼,來自於法拍屋、風險、自行標購、委託代標、不點交。

而第二篇論文國立成功大學 政治學系碩士在職專班 王宏仁所指導 蘇郁媄的 跨機關通報服務的現況與課題-以臺南市府南戶政事務所為例 (2019),提出因為有 跨域治理、為民服務、跨機關通報服務的重點而找出了 地政事務所過戶時間的解答。

最後網站不動產交易付款流程二、過戶前買賣雙方應備證件三則補充:目前過戶作業流程是以第一次付款當事人用印備證完成開始算起,而不是以簽約日計算其流程。一般而言,若增值稅依一般申請,買賣移轉登記時間需21~28天;若增值稅依自用住宅 ...

接下來讓我們看這些論文和書籍都說些什麼吧:

除了地政事務所過戶時間,大家也想知道這些:

危老重建地主稅負釋例:兼論房地合一 2.0 觀點

為了解決地政事務所過戶時間的問題,作者林松樹,林品硯 這樣論述:

  臺灣總戶數近二分之一的屋齡逾30年以上,加以家庭收入與房價比差距大以致購置新屋的難度日益深化,使得都市更新條例、危老條例等鼓勵及加速老屋改建的政策工具變成了房地開發的主流。面臨居住環境亟待改善的需求,加速改建之急迫性,本書以各種實際案例,針對危老重建的地主面臨所有租稅(包括地價稅、房屋稅、贈與稅、契稅、土地增值稅、房地合一稅2.0、所得稅、營業稅、遺產稅等),以淺顯易懂之敘述,可使地主對自身之權益及義務有基本認知,實現及早規劃、合理節稅的理念。

地政事務所過戶時間進入發燒排行的影片

190218東森 賣家未塗銷抵押 花2900萬買蛋黃區房被法拍
影片網址→https://youtu.be/Macil6RZe8U

建物位在仁愛路二段巷弄內的房屋,一共有7層,屋齡也還不到3年,每一間都有大片的落地窗,嶄新的設計在週邊屋齡較久的房屋建物中,顯得特別顯眼。

記者 蒲世芸、何孟哲 採訪報導……↓

附近鄰近捷運站,還有公車站牌,小吃店、便利超商林立,生活機能相當方便,但是有民眾購買以後住沒多久,房子竟然被法拍。

記者蒲世芸:「當時這名簡姓男子在2016年的時候,斥資花費了2900萬,買下位在台北市蛋黃區上的這間建物,想要買給父母居住,但這住才不到1年的時間就遭到法拍。」

簡姓男子2016年11月,為了讓年邁的父母能夠有一個安心居住的地方,因此找了小時候居住的附近,花費2900萬買下房子,2016年12月03日簽約後,簡姓男子1個月內付清所有款項,賣主將房屋過戶。

中間賣主接獲地政士事務所通知,簡姓男子房屋的抵押權還沒塗銷,但賣主卻以「會自行處理」來作回應。

房仲業者 陳泰源 表示:「跟銀行的債務關係根本還沒塗銷掉,然後就隱瞞這件事情,就過給他,買方把錢過給建商之外,他同時又把這個房屋,欠銀行的債務同時也過了買家。」

原來賣家在2017年8月開始就沒有償還本息,積欠了2億4千多萬,其中簡姓男子,房子抵押權2600萬遭到查封,才驚覺高額買下的孝親房已經淪為法拍屋,因此控告賣方詐欺。

房仲業者 陳泰源 表示:「一樣還是要做履約保證,你至少就是說,我希望有一個“雙代書”的制度。」

專家提醒買賣房屋過戶時,雙方最好採取雙代書制,並且仔細確認相關合約內容,以免再有類似狀況發生。

部落格網址→https://taiyuanchen1223.blogspot.com/2019/02/190218-2900.html

購買法拍屋流程風險研究

為了解決地政事務所過戶時間的問題,作者呂述莉 這樣論述:

本文進行法拍屋資訊取得與資金準備、法拍屋相關程序及風險、自行標購與委託代標公司分析、點交與不點交得標後交屋之差異相關分析,並結合20個實務案例進行探討。法拍過程風險趨避方面,建議投標前需注意案件有無註記抵押權、優先購買權、產權移轉限制、禁止處分等風險因素,投標時需確認投標人名字、公告案號、通訊地址、地號及建號權力範圍、金額填寫、保證金支票等投標資料正確與否,得標後7天內需將餘款缴清、申報契稅、取得不動產權利移轉證明書、到地政機關辦理產權過戶等。案件如有註記抵押權、禁止處分等情形,在案件拍定後,需向法院申請塗銷登記;得標人需瞭解標的物權狀範圍以避免佔用到他人土地或被他人佔用。另一方面,不點交或

部份點交的物件,在得標後需花時間與金錢處理租賃戶或原住戶問題,雖然此類案件比較便宜,本文建議法拍屋新手盡量避開不點交或部份點交的法拍物件。

房地產買賣Q&A

為了解決地政事務所過戶時間的問題,作者陳冠融 這樣論述:

房地產買賣的相關問題, 與繼承房地產應該注意的細節, 這本書通通告訴你!   購買預售屋提早過戶,難道真的對買方比較有保障?   父子之間不能買賣房屋?   繼承得到的房子反而還要多繳稅,所以最好都不要繼承?   謬論一 單憑房屋權狀就可證明賣方為屋主,並與之簽訂買賣契約?   A:錯。因房屋權狀有可能偽造,簽約前應先向地政事務所申請登記謄本,確認所有權人及產權狀況,以確保權益。   謬論二 房東售屋時,承租人可以向其主張優先購買權?   A:不可以。依法承租人無優先購買權,僅能依民法第425條規定,向新屋主主張租賃契約繼續存在,此即為買賣不破租賃原則。   謬論三 承買人可以將買

進後尚未完成移轉登記的房子,再出售予他人?   A:不可以。買賣未辦竣權利移轉登記,承買人再行出售者,會被科處罰鍰。   謬論四 房子已設定有抵押權,承買人能主張產權不清而解除契約?   A:不行。因所有權與抵押權是各為獨立的物權,抵押權的存在,不影響所有權的移轉。   謬論五 已登記之不動產,登記機關可以自行塗銷?   A:不可以。已登記之土地權利,非經法院判決塗銷確定,登記機關不得為塗銷登記。   是否覺得房屋買賣離您很遙遠?但事實上房地產除了買賣還會因為很多原因跟我們的生活息息相關。這本書囊括了關於不動產的登記、買賣、移轉、繼承、稅賦等問題,試圖將這些複雜的問題轉化成淺顯易懂的文字

,讓讀者能快速瞭解並獲得解決方法。  

跨機關通報服務的現況與課題-以臺南市府南戶政事務所為例

為了解決地政事務所過戶時間的問題,作者蘇郁媄 這樣論述:

  跨機關通報服務為跨域治理與為民服務概念下的產物,更是如今備受矚目的重點戶政業務――內政部戶政司於民國107年7月6日所發布的新聞稿即指出:自民國106年起至民國107年4月底止,民眾透過戶政事務所申請的戶籍資料異動跨機關通報服務共計241萬1,352件,全臺平均每10人就有1人使用,是最多民眾使用的服務――其所受重視的程度,可見一斑。  戶籍資料異動跨機關通報服務為戶政提供的跨機關通報服務項目之一,源起於民國92年高雄縣政府的TIO(Three-In-One)工作圈,就民眾遷徙、改名或改統號衍生的諸如通訊地址、資料更正等,由戶所協助製作同意書、申請書,以傳真或郵寄方式送至稅捐及地政機關;

隨著資通訊技術愈來愈發達,目前由戶政提供的跨機關通報服務除了針對戶籍資料異動後,透過資訊系統的傳遞向相關的稅務、監理、水電、地政等機關更新當事人資料外,還擴大到健保、勞保、軍保等相關給付之申請,甚至連亡故親屬之壽險保單清查之申請,也在戶政跨機關通報服務項目之列,共有十數個機關單位加入跨機關通報服務提供的網絡中,提供各種與民眾日常切身相關的跨機關通報服務。  對民眾而言,在戶政事務所除了所申辦的戶政業務得到滿足外,還能同時完成原本需要自行前往其他機關方能申辦的業務需求,直接節省的人力、物力、財力的成本當下便能讓其切身有感,因此自然會希望跨機關通報服務的項目能夠愈多愈好。  對受通報機關而言,民眾

在戶政事務所申請跨機關通報服務後,透過資訊系統直接將申請資料傳送到各受通報機關,免去民眾親至各機關臨櫃辦理,除了節省本身人工受理之行政作業時間,也由於透過戶政事務所的線上通報申請,比起民眾自行投遞及送件時程上來得迅捷,能大大提昇機關在民眾心中的形象,更因戶政事務所身為通報機制的最前線窗口,使受通報機關減少了與民眾直接對應產生衝突的可能,也相對減少了被民眾投訴的風險,可謂立於多贏的局面。  而對戶政而言,跨機關通報服務的提供,得到最實質的效益最多只有減少了可資證明戶籍異動資料的戶籍謄本的核發,但轉而投入到提供跨機關通報服務的作業時間卻無法相抵,甚至隨著服務項目增多,開始產生凌駕戶政本身業務作業時

間的情形,更直接承擔一旦資訊傳遞錯誤或失敗,便是民眾究責對象之風險。  本研究就實務面來探究戶政事務所在提供跨機關通報服務的現實課題與挑戰,在結論上對該服務的提供儘管給予肯定,惟仍就法規明確面、權責歸屬面,與專業教育面提出建議,以供日後能更完善相關政策推行之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