澎湖地檢署的問題,透過圖書和論文來找解法和答案更準確安心。 我們找到下列必買單品、推薦清單和精選懶人包

澎湖地檢署的問題,我們搜遍了碩博士論文和台灣出版的書籍,推薦吳忻穎寫的 扭曲的正義:檢察官面對的殘酷真相,走向崩潰的檢警與媒體 可以從中找到所需的評價。

另外網站九合一大選首波澎湖地檢署針對3案4人提當選無效之訴也說明:澎湖地檢署 於九合一地方公職人員選舉期間以及選後,查獲多起買票、幽靈人口案件陸續起訴、緩起訴之外,28日針對涉嫌買票的當選人4人提起當選無效之訴 ...

國立陽明大學 科技與社會研究所 傅大為、陳嘉新所指導 鄭兆庭的 重構飛安:台灣飛航事故調查的科技法律爭議 (2020),提出澎湖地檢署關鍵因素是什麼,來自於飛航事故調查、飛安會、不羈的科技、實驗者的迴圈、科技研究與法律。

而第二篇論文中央警察大學 刑事警察研究所 廖有祿所指導 董乙霏的 檢警關係之研究-以偵辦毒品案為例 (2019),提出因為有 檢察官、司法警察、檢警關係、毒品犯罪偵查的重點而找出了 澎湖地檢署的解答。

最後網站街頭球棒暴力歪風澎湖驚傳砸車逞凶揮舞威脅 - 新頭殼Newtalk則補充:經警方調查是因債務糾紛,許姓嫌犯糾眾引發持棒棍砸車,警方取得相關犯罪事證後,已通知涉案人等到案,並以刑法妨害秩序罪移送澎湖地檢署偵辦。

接下來讓我們看這些論文和書籍都說些什麼吧:

除了澎湖地檢署,大家也想知道這些:

扭曲的正義:檢察官面對的殘酷真相,走向崩潰的檢警與媒體

為了解決澎湖地檢署的問題,作者吳忻穎 這樣論述:

檢察官依法行事,竟會成為罪人? 我們的社會,究竟生了什麼病?   這是一本寫來改變社會的書,因為一切再不改變,也許就來不及了   披露檢察官、警察、媒體最真實的面貌   ★是什麼樣的體系,讓一個懷抱熱血的檢察官,選擇出走?   ★是什麼樣的問題,讓警察疲於追求績效,不惜違法?   ★是什麼樣的問題,讓媒體成為官方與個人形象的宣傳管道?   說到檢察官,你第一個想到的是什麼?   是「奶嘴檢察官」、「恐龍法官」、「司法不公」,還是判決總是「脫離現實」、不符民意,老是引來輿論撻伐?   然而在群情激憤、擁護眾人認定的「正義」之前,我們該深思的,是以片面資訊做出判斷真的好嗎?我們對這些

問題的了解,真的足夠嗎?   檢察官的工作貫穿偵查、公訴到執行的整體刑事訴訟程序。他們因執掌職務的複雜、多面相而不容易為外人了解,總是顯得神祕。   有部分人以為檢察官是一群不問世事,成天坐在辦公桌前用筆辦案的文書柯南,但真實的檢察官要做得遠遠不只如此,他們要寫起訴書、要判斷證據是否可信、擬定偵查計畫、指揮警察辦案、檢視屍體、上法庭……他們是所有案件的守門員,是在司法程序中,最了解前因後果、參與最深的一群人。透過他們,我們得以了解一個案件的始末;透過他們,我們得以看到司法實務最晦暗、迫切的結構性問題。   《扭曲的正義》作者吳忻穎,是一位前檢察官。在本該實現刑事正義的檢察體系中磨滅了希望

,最後失望出走。她回望過去任檢察官的實際經驗與觀察,深刻剖析了檢察體系、警察體系、媒體的重大問題,有系統地暴露三方之間如何往來、影響視聽。   她大膽寫出了司法與警察體系內、外亂象,暴露我們的社會其實正面臨極其嚴重的法治問題,而這影響了每一個人。全書內容分三部分:   •第一部 搖搖欲墜的檢察體系   對外,檢察官要面對濫用司法、癱瘓地檢署的民眾;對內,則要忍受資源長期不足、過勞,以及畸形的升官文化。為了增加結案數、往上爬、上新聞曝光,竟有人睜一隻眼閉一隻眼,任由記者取得偵查不公開資料、容忍警察違法情事,且覺得這一切都是為了維持「良好關係」,很正常。   我們的檢察體系,竟是如此搖搖欲墜

。   •第二部 崩潰中的警察體系   高層為鞏固民意、做形象、做政績,設立諸多額外要達到的績效標準,壓迫著基層員警,使得多數人疲於奔命,部分人則為了交出漂亮的數字、達標、要功 獎而選擇性辦案,甚至無中生有「製造」假案件、向檢察官騙取拘票與搜索票。     犧牲合法程序與警察尊嚴,換取治安「良好」的統計數字和一支支嘉獎、超標的達成率,這一切,值得嗎?   •第三部 媒體幻象   細說媒體如何為了點閱率、為求獨家,犧牲「第四權」的自尊,不惜報導錯誤、偏頗,在案情未明朗前繪聲繪影指涉真相,煽動輿論錯誤判斷,甚至為了維護與檢警的關係,成為檢警官方或特定個人事業鋪路的宣傳管道。   在資訊速食、

不問查核與事實,人人都彷彿鍵盤法官的年代裡,我們看到的「真相」真的是真相嗎?   在檢察體系、警察體系、媒體三方的相互運作中,不知不覺中,我們支持、叫好的,也許已經成了「魔鬼」。   檢警、媒體的混亂,反映的是整個社會對正義的扭曲想像。身在其中的我們,可曾注意?當中的錯誤與誤解,又有多深? 各界推薦   •許伯崧(媒體工作者)   她的意志勝過一切,沒有對正義的信念,就沒有對正義的發現。   •王子榮(雲林地方法院法官)   ……忻穎寫出了體制內的盤根錯節,寫出了法律人投身實務工作下的萬般無奈……寧可鳴而死,不要選擇默而生,大概是我讀忻穎這本書最大的感觸。   •朱淑卿(北一女中公

民科教師)   每一屆的小綠綠(北一女中學生),總有人期許自己未來能任司法人員,可以懲奸除惡、成為正義的化身……在三年九個月的檢察官生涯中,她認真地依法做事與執行國家賦予的責任與義務。她,無欲則剛。   •江佳蓮(基隆地檢署法醫師)   有興趣的讀者在閱讀的同時,不妨搭配書中提及的事件查詢相關案例,重新審視那些具有帶風向意味的新聞報導,當能明白作者為何狗吠火車、聲嘶力竭地再三提醒程序正義的重要性。本書為民眾提升自己法律知識水準及鍵盤功力的優良讀物。   •姜長志(新北地檢察署檢察官、劍青檢改成員)   忻穎這本書,談的正是人與制度的糾葛,一次揭露一位基層檢察官在這座腐味已沉的牢籠裡,如何挑

戰威權、堅持信念,是一本能讓外界清楚理解檢察體系困境的好書,也是給包括我在內、仍在前線奮戰的檢察官同僚們,一個重新檢視自己今夕為何而戰的機會。   •施家榮(雲林地檢署檢察官、劍青檢改成員)   追求正義、期待司法能夠正確且高效率運作,是許多國人對司法改革的共同期待,而這些要求並不是依靠「在少數個案中塑造英雄、神探」或者「用績效要求來製作假數據」就能解決的,我們需要一些能夠普遍適用於大多數案件,讓辦案環境及司法風氣都能提升的對策。   •陳宗元(彰化地檢署檢察官、劍青檢改成員)   一向神祕的檢察體系存在著以升官圖控制基層檢察官、司法資源嚴重不足而無法精緻偵查的問題。警察方面存在著以績效壓

迫基層員警鋌而走險,以不法手段來取得績效的問題。媒體方面則有為了點閱率,而以標題殺人、曲解判決以激起民憤的方式來取得人們目光的問題……看似與你我無關,但倒楣時,所有人都有可能是那冤錯假案的受害人。   •劉潤謙(高雄市立凱旋醫院成人精神科醫師)   這樣一個勇於挑戰且改善體制的人,終究無法從體制內進行改革,選擇了離開。雖然她常常說:「辭職治百病!」但我相信,她絕不會放棄改革我們國家的司法體制,而是用另一種方法往她的理想前進。   •蕭仁豪(臺灣警察工作權益推動協會理事)   這本書寫的,也是對臺灣社會「包青天文化」的不同意見書,揭露的是在「司法正義」光輝的背面,不被見的政策的歪斜、資源的匱

乏、檢與警在扭曲制度中相互埋怨卻又唇齒相依的面貌……身在其中,我們雖然號稱「正義使者」,卻也可能逐漸成為不再探問「何謂正義」的作業員……轉身正面問題,然後向人群探求吧、向內心的真意探求吧,道路或許就在此方。   方君竹(公視特約記者、「記者真心話」主持人)   吳曉樂(作家)   邱顯智(人權律師、立法委員)   柯雁心(編劇)   陳永峰(東海大學通識中心副教授)   陳信聰(公視《有話好說》節目主持人)   陳慈幸(中正大學犯罪防治學系暨研究所教授)   黃哲斌(新聞工作者)   管中祥(中正大學傳播學系教授)   蔡崇隆(《島國殺人紀事》系列紀錄片導演)   顏擇雅(出版人)   ──

無畏推薦(依姓氏筆畫排序)

澎湖地檢署進入發燒排行的影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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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構飛安:台灣飛航事故調查的科技法律爭議

為了解決澎湖地檢署的問題,作者鄭兆庭 這樣論述:

我國不論是科技與社會研究(STS)有關空難社會成因的研究,或是法學上有關飛航事故調查的比較法研究,均未檢視飛航事故調查本身的社會建構。本論文將飛航事故調查視為法定的知識生產過程,以文獻分析的方法,研究調查權的歷史、飛安會建構調查結果的程序及爭議、法院如何對應飛航事故的證據等三個層面的問題。首先,本論文指出區別原因與責任的調查權限,並非引進外國法所確立,反而是調查單位與檢察官透過一次次事故調查的實作與協商,才形成的劃界。其次,從飛航事故調查的程序、參與的問題以及調查結論的不確定性,指出影響調查的社會因素,並以GE222及GE235為例,討論飛航事故調查所生的有關「規則與實作的差異」(unrul

y technology)以及「實驗者的迴圈」(experimenters’ regress)等爭議及其完結。最後,本論文整理歷來判決及GE222的刑事審判筆錄發現,飛安會調查報告作為重要的證據,不但是法院認定事實的基礎,更成為責任歸屬、證人憑信性及法庭上科技爭議的依據,更強化原因與責任並非二分的結果。基於上述認識,就飛安會的組成與程序、調查報告的撰寫方式、調查報告流用為法庭上證據等三方面提出建議。

檢警關係之研究-以偵辦毒品案為例

為了解決澎湖地檢署的問題,作者董乙霏 這樣論述:

檢警均為打擊犯罪的司法機關,偵查刑案目的一致,雙方於偵查期間常因法律見解、權責區分或目標設定之差異,致彼此意見分歧、關係緊張,形成雙方既合作又衝突的情形。刑事案件中,毒品犯罪之再犯率極高且易衍生其他犯罪,其偵查方式迥異於一般財產及暴力犯罪,除了販毒情資獲取不易、調查費時,又因其犯罪特性,常須透過通訊監察輔以行動蒐證,掌握犯罪事證及犯嫌動向,司法警察(官)需與檢察官保持密切聯繫以順遂案件偵查,凸顯檢警互動關係的影響,從起案調查至移送,檢警需多次協調聯繫方能克竟其功。 回顧檢警關係之相關研究,大抵從法律面或實務面探討雙方定位或偵查權限,鮮少以實證分析研究方法,並以偵辦特定種類案件探

討影響檢警關係互動因素,進行實證研究。本研究採文獻回顧及深度訪談法,先以文獻回顧研析可能影響檢警關係之因素,設計「信任關係、溝通管道、權責區分、目標設定、法律見解」五大面向的訪談大綱,透過半結構式之深度訪談,訪談12名從事查緝毒品工作之檢察官、偵查隊長及偵查佐,探究檢警於偵辦毒品犯罪之互動協調關係,分析可能影響雙方互動之因素、建構適合現行檢警偵查毒品犯罪之流程,並提出建議。 研究發現檢察官為法定之控訴官,會以能否起訴或定罪作為審核案件之門檻,著重案件品質及偵查效率;偵查隊長為警察幹部,綜理全隊勤務、業務及相關刑事績效管理,其雖無直接偵辦案件,但對於案件偵查有一定經驗及了解,明白檢察官對於

偵辦效率及案件品質的要求,惟隊長肩負全隊績效評比的壓力,會以績效考量為主並盡量達到檢察官的指示;偵查佐是基層員警,也是毒品案件的主要偵辦人員,較重視案件偵辦之順遂,當面對檢察官的案件品質要求及長官的績效評比壓力間拉鋸時,會以檢察官的意見為主,並努力達成績效目標。檢警是否在彼此專業職能各司其職,為刑事案件能否偵查順遂之關鍵,而合作關係的建立必然從陌生開始,透過偵查過程中相互觀察及溝通討論,雙方對於案件偵辦的理念或是查緝模式能否合致,進而思考如何維持互信的合作關係,為本研究之重點,本研究依實證結果分析,提出下列建議:應增進員警法律層面的知識、建立檢警互信基礎、調整警方績效考核制度、建構檢警意見回饋

制度、強化雙方協力夥伴關係,以順暢雙方溝通管道,提升偵辦效率、增進辦案品質,進而改善檢警互動關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