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易交付意思的問題,透過圖書和論文來找解法和答案更準確安心。 我們找到下列必買單品、推薦清單和精選懶人包

簡易交付意思的問題,我們搜遍了碩博士論文和台灣出版的書籍,推薦康晞寫的 這題會考!民事訴訟法大意+刑事訴訟法大意 和KateManne的 厭女的資格:父權體制如何形塑出理所當然的不正義?都 可以從中找到所需的評價。

這兩本書分別來自學稔出版社 和麥田所出版 。

國立臺灣大學 科際整合法律學研究所 黃詩淳所指導 單鴻均的 我國限定責任繼承與美國遺產清算制度之比較 (2016),提出簡易交付意思關鍵因素是什麼,來自於限定責任繼承、當然繼承主義、美國的遺產清算、遺產之公同共有、債權人保護、消滅時效、通知。

而第二篇論文國立臺灣大學 法律學研究所 葛克昌、黃銘傑所指導 蔡孟彥的 稅制設計與中小企業經營日本法對於中小企業稅制規範之啟示 (2014),提出因為有 公平稅制、中小企業、租稅減免、書面審核、緩課、投資抵減的重點而找出了 簡易交付意思的解答。

接下來讓我們看這些論文和書籍都說些什麼吧:

除了簡易交付意思,大家也想知道這些:

這題會考!民事訴訟法大意+刑事訴訟法大意

為了解決簡易交付意思的問題,作者康晞 這樣論述:

  專供司特五等:錄事、庭務員 使用   ◆參酌考選部命題大綱編寫,呈現考試趨勢   ◆主題式重點整理,快速掌握學習關鍵   ◆統整表格清晰簡明,釐清各種概念   ◆雙色印刷,重點立現強化記憶   ◆主要收錄近10年試題及精選其他年度試題為補充,完整解析並用客觀大數據的方式標示星號,全面提升考試實力  

我國限定責任繼承與美國遺產清算制度之比較

為了解決簡易交付意思的問題,作者單鴻均 這樣論述:

民國98年6月10日我國民法繼承編修正公布,改以繼承人對於繼承債務負有限責任為本則,惟修法倉促,存在諸多不周延之處。 在有限責任繼承制度之下,必須釐清遺產的範圍,始知責任的範圍。遺產清算的法律程序,旨在規範遺產應依循何種程序分配給利害關係人。如何釐清遺產的範圍?遺產在分配前應如何管理使用?遺產的內部關係與外部關係應如何調節?遺產應依何種程序分配?為本文探討的重點。 我國採取當然繼承主義,被繼承人死亡之瞬間,遺產之所有權當然地移轉給全體繼承人公同共有,全體繼承人承受被繼承人財產法上整體的法律地位,此包含積極遺產與消極遺產;對之,英美法系國家採取間接繼承主義(即剩餘財產交付主義),透

過遺產查驗程序,由遺產代理人管理遺產並償還債務後分配遺產,受益人僅獲得積極遺產,且共同繼承人不發生遺產共有。本研究參考美國《統一繼承法典》,比較這兩種迥然不同的繼承制度,從繼承法諸多面向討論兩個制度的利弊得失,並以該討論結果,作為評析我國民法繼承編之基礎。 整體而言,美國繼承制度有關提示遺囑、通知利害關係人與短期時效之規定較我國完善,這也使得遺產範圍之明確性與遺產分配結果之安定性明顯優於我國,值得參考。然而,上述美國的遺產清算制度由於程序成本過高,對於不具爭訟性的遺產而言,形成勞費成本的浪費,且存在遺產代理人濫權之問題。近三十年來美國人民為規避遺產查驗程序,使得非查驗遺產工具激增,已嚴重

侵害繼承債權人的權益,招致廣泛的批評。從而,本研究認為,面對現代社會財富型態的改變與家庭結構變遷,我國目前採行的當然繼承主義法制,應可維持。 對於我國現行繼承制度,本研究認為,在對外關係上,為保護繼承債權人之權益,應強制繼承人為通知,當繼承人知悉繼承債務存在時,更進一步要求繼承人必須開具遺產清冊陳報法院,以明遺產範圍,始得享有物之有限責任;繼承人間之連帶責任與限定責任繼承格格不入,應予刪除;美國法上短期消滅時效制度值得參考,惟短期消滅時效制度影響債權人權益甚鉅,應謹慎為之;如增訂繼承法上短期消滅時效制度,時效期間屆至前,共同繼承人不得任意清償債務,亦不得任意解消公同共有關係,如有違反,應

視為繼承人拋棄限定責任繼承利益。在對內關係亦即遺產如何分配予共同繼承人及受遺贈人之層次上,繼承回復請求權之立法與實務見解不當,應予檢討。另外,改善通知制度之有效性,亦可促進遺產權利義務關係之釐清。

厭女的資格:父權體制如何形塑出理所當然的不正義?

為了解決簡易交付意思的問題,作者KateManne 這樣論述:

最難解的父權模式從不在檯面上進行, 它是一套關於男性特權的潛規則,叫「我有資格」。 ╳ 醫療研究內的性別不正義|照護體系內的性別不正義|家務勞動裡的性別不正義 政治場域中的性別不正義|知識資格感的性別不正義|身體自主權的性別不正義 ╳ 被譽為「21世紀的西蒙‧波娃」、康乃爾大學哲學系副教授|凱特‧曼恩 繼近年最具突破性的女性主義經典論著《不只是厭女》後,又一重磅新作 犀利剖析「男性資格」如何作為社會潛規則,全面打壓女性的應有權利! 陸品妃(清華大學人文社會學院學士班與通識教育中心兼任副教授)│審訂 劉亞蘭(真理大學人文與資訊學系副教授)│導讀 尤美女(前立委、人權律師)、王曉丹(政治大學

法律系特聘教授)、方念萱(政治大學新聞系副教授)、成令方(高雄醫學大學性別研究所退休教授)、陳宜倩(世新大學性別研究所教授)、康庭瑜(政治大學傳播學院副教授)、游美惠(高雄師範大學性別教育研究所教授)、楊婉瑩(政治大學政治學系教授)│一致推薦(按姓氏筆畫排序)      在《不只是厭女》中,道德哲學家凱特‧曼恩大刀闊斧地為厭女情結給出了一個前人未曾明確定義過的分析框架。而在新作《厭女的資格》裡,她則延續前書的論述骨幹,將觸角探入女人日常,不僅深入前作尚未提及的多重面向,並更進一步清晰描繪出厭女情結與其他壓迫體系交織運作的內在邏輯。透過不同領域的案例分析,曼恩犀利地指出在家務勞動、男人說教、性暴

力與身體自主權等議題上,父權機制如何暗中運作,並造成實際壓迫。 醫療研究內的性別不正義▶▶▶醫藥實驗與醫學教育往往以男性生理為「基準」或「預設值」,女性病況則被歸類於「非典型」或「不正常」,導致女人更易錯過治療黃金期。 照護體系內的性別不正義▶▶▶早在社會化過程有可能讓男孩考慮到男性氣概、不願充分表達自身疼痛之前,人們就已經比較認真地看待男性喊痛,遠勝過女性疼痛。人們也預設男人過少使用照護資源、暗示女人使用過多,在假設男人更能忍耐疼痛之餘,他們又比女人容易獲得止痛藥物。 家務勞動內的性別不正義▶▶▶據統計,在二○○○年,全職母親承擔家中三分之二的育兒責任,男性伴侶則負責餘下三分之一,而過去二

十年間,這些數字毫無改變。此外多項研究發現,工時長的父親擁有負責更多育兒照護工作的妻子,但工時長的母親則擁有睡眠時間較長且花很多時間看電視的丈夫。 政治場域內的性別不正義▶▶▶人們往往假設,女性政治人物勢必缺少合群性格,亦即體貼、滋養關懷,與支持社會的品質。但是這類條件只會拿來要求女性政治人物,男性則可豁免。 知識資格感的性別不正義▶▶▶即使在女人自身精通的領域,她也無法免於被男人說教;即使她身為該領域權威,仍無法完全掌握該主題的正當話語權,而且時常可能遭到外行人再三確認、質疑,甚至反駁。 身體自主權的性別不正義▶▶▶反墮胎和反跨性別運動的真實邏輯,都是對女人身體的管制。性,與生殖勞動,皆是女

人應該付出的商品;與此相反,跨性別女人因為無法提供真正的商品或服務,所以並無資格將自己的身體呈現成女人樣貌。另外,透過「同理他心」這類想像投射,強暴犯罪往往被視為意外,或因女方酒精攝取過多所導致,有時甚至扭轉成男方才是受害者的情境。 在前作中,凱特‧曼恩把厭女情結看作父權社會裡的執法部門,用來規範、監督女性行為,並懲罰不符合規範的女性。曼恩指出,這個執法機制建立在一個父權社會的基本原則上:男性作為取用者,女性則是付出者。父權社會裡的男性被認定為有「取用」的權利,理所當然可獲得來自女性的情感、注意力、性,以及打從內心發出的愛。 在《厭女的資格》裡,曼恩則將其論點持續延伸,把這種理所當然的心態稱

為一種「資格感」。她進一步拋出問題,探究這份「資格感/理所當然的權利」的內涵:相對女性,男性有哪些資格?這些資格導致他們向女性取用了什麼?它們如何反映在個人與集體的行為和現象之上? 與此相關的問題也包括: ■   反墮胎和反跨性別運動有何共通之處? ■   為何在家庭裡很大程度上仍是女人負責「第二輪班」? ■   為何某些特定男人總能在性侵女人之後逍遙法外? ■   為何男人說教(mansplaining) 如此屢見不爽 ? 繼《不只是厭女》一書後,凱特‧曼恩輔以更多的例子,更加細緻地說明男性特權和厭女情結如何在當代社會運作,尤其在看似男女平權的社會裡,為何這些不平等的性別規範和懲罰機制反而

更積極穩定地運行。和《不只是厭女》相較,本書更專注於具體而豐富的實例之上,對前作做了更詳細的補充。曼恩援引事例來自於當代社會文化、新聞與政治事件,是女性主義者對於這個時代最立即也最強而有力的回應。 ╱╱╱ 「當我寫下這些話語時,我無法想像自己可以成功地教導女兒這每一件事。 我們的文化中有這麼多的反向訊息,我有這麼多的事情要教導她,但我自己卻從未學習過它們──沒有適當、充分地學習過。 我還是很難想像一個世界,在那其中,女孩和女人可以確實主張自己有資格獲得什麼,更別提去想像她們確實能夠在這個世界裡獲得這些事物。 這是一場漫長而可能永無止盡的戰役,但是為了她,我能夠說:我加入。」──凱特‧曼恩

「作為一個關心性別議題的讀者,如果妳╱你覺得曼恩的《不只是厭女》讀起來概念有點抽象,不易理解;那麼,閱讀曼恩這本三年後出版的《厭女的資格》,一定可以獲得很大的滿足。雖然《不只是厭女》和《厭女的資格》這兩書的內容高度關聯且具連動性,但《厭女的資格》可說是《不只是厭女》的大眾簡易版,不但把《不只是厭女》裡艱澀的哲學論證和術語完全拋到一旁,而且《厭女的資格》的每一章(都代表著一個厭女現象),曼恩皆運用大量豐富的新聞或身邊的社會案例,讓讀者每一章讀起來都欲罷不能、想一口氣讀完。」──劉亞蘭(真理大學人文與資訊學系副教授) ╱╱╱ |名家推薦| 《厭女的資格》精采地分析了男人如何僅僅因為身為男人就享

受到系統性的優勢和特權。本書中對現實案例的深刻討論、優雅文字,與具有說服力的理論為我們提供了一個修正鏡頭,使我們得以藉此檢視世界,並讓我們可以擺脫自己未能察覺的模糊與扭曲。這是我們所居住的世界,而儘管清晰可能使人痛苦,曼恩也為我們帶來保持希望的理由。 ──麻省理工學院,哲學與女性和性別研究教授,莎莉.哈斯藍爾(Sally Haslanger) 我希望本書沒有必要存在。我希望我們不需要目光如此清晰、如刀片般銳利地解構男性資格感的概念,還有這種被賦予的資格感是如何殺害我們。但這本書是必要的,凱特.曼恩正是那位我希望可以來書寫這個主題的知識庫。 ──《她的身體與其它派對》(Her Body and

Other Parties)作者,卡門・瑪麗亞・馬查多(Carmen Maria Machado) 富挑戰性、充滿爭議、主題廣泛,且論證有力,凱特.曼恩這位出色的年輕哲學家以一連串當代議題來說明,她針對父權體制與厭女情結所提出的知名理論強而有力地證明了父權體制和厭女情結無所不在,從我們日常生活中的對話、醫療體制,再到選舉過程,皆遍地可見。 ──How Fascism Works作者,傑森.史丹利(Jason Stanley) 凱特.曼恩是二十一世紀的西蒙.波娃。她在《厭女的資格》一書裡,極具說服力地展示了如今仍帶有性主義的文化規範背後,有哪些僵化的社會假設。曼恩的文字銳利而堅定,但與此同

時又輕鬆好讀,本書將為每一個對抗父權體制的人提供繼續奮鬥時所需要的彈藥。 ──Troll Nation作者,亞曼達.馬寇特(Amanda Marcotte) 若我們想要理解這個世界,曼恩對男性資格感的精采分析不可或缺。針對這個關鍵又複雜的主題,她的思考一如往常鋒利、敏銳、深刻。此刻更甚以往,《厭女的資格》絕對是必讀之作。 ──Rage Becomes Her作者,索拉雅.切梅利(Soraya Chemaly)     在《厭女的資格》一書中,曼恩直擊性別、權力和不平等的中心:男人認為他們應該獲得什麼,女人又學習到自己應該給予什麼。最後的成果是,她對當代生活中幾乎每一塊面向裡的男性資格感提出

堅定的控訴。《厭女的資格》正是我們在理解當代並想像更好的未來時所需要的作品。 ──The H-Spot作者,吉兒.菲力波維奇(Jill Filipovic) 儘管本書主題令人沮喪,曼恩卻帶著振奮程度毫不遜色的洞見,著手分析男性資格感千變萬化的表現形式。她的思路如此優雅,她指出,在某種道德經濟裡,女人永遠都虧欠了男人,而男性被賦予的資格感正是症狀之一。這套理論具有突破性,本書勢必能夠鼓勵並啟發其他女性主義作者。《厭女的資格》是這個世代難得一見的智慧之作,且一如以往,曼恩成功地為女性主義留下更豐富並堅實的果實。 ──《衛報》(The Guardian)專欄作家,莫拉.多尼根(Moira Done

gan) 《厭女的資格》是一本令人痛苦,卻讓事情回歸正軌的書籍。曼恩引領我們穿過某些我們的文化所帶給女人的、最暴力的創傷;從#MeToo運動揭發的小人,到行兇的「非自願性守貞者」,曼恩由此出發,帶我們走過女性地獄的每一層。然而,曼恩在面對這些不可思議的問題時驚人地清晰和冷靜,她習慣用幾句簡單卻讓你經年難忘的句子,清楚呈現一些難以言說的問題,這讓她成為探索這間鬼屋時最值得信賴的嚮導。她是我們這個時代最不可或缺的聲音之一。 ──Dead Blondes and Bad Mothers作者,莎蒂.多爾(Sady Doyle) 曼恩以清晰易懂的文章說明了男性資格感──包括獲得性、權力、知識、女人的

關懷、醫師的注意力和被假定無辜的資格──如何強化了厭女情結。曼恩檢視了敵意行為如何促使所有女人和非二元性別者「安分守己」,以及厭黑女情結和厭跨女情結造成的特殊效應,並完整(甚至詳盡)說明,我們如何以世界上另一半的人口為代價,優先對待順性別男人的需求和欲望。 ──Asking for It作者,凱特.哈汀(Kate Harding)     凱特.曼恩利用優雅的文字和令人無法反駁的證據,表達出二十一世紀的憤怒。《厭女的資格》以曼恩過往的著作為基礎,討論父權體制的力量,以及世世代代的女人年復一年為了最基礎層面上的平權奮鬥之後所感受到的永恆挫折感。曼恩是當代最像預言家、最有才華的女性主義之聲,她的

作品就如同陽光一般不可或缺。你的憤怒可能不會因為本書的結尾而減輕,但至少你不會覺得如此孤單。 ──No Visible Bruises作者,瑞秋.路易絲.史奈德(Rachel Louise Snyder)

稅制設計與中小企業經營日本法對於中小企業稅制規範之啟示

為了解決簡易交付意思的問題,作者蔡孟彥 這樣論述:

以最近在國外逐漸受到重視之中小企業憲章之主張而言,即強調要傾聽中小企業之聲音、建立公平稅制;促進其創意之發揮、強化其家族經營之意義與事業繼承之順利。而相同的意見也出現於歐洲版之小企業憲章中。亦即,注重中小企業之特質、傾聽中小企業之需求以及設計一個對於中小企業友善之法治環境,乃是許多先進國家近年來所注意之課題。 台灣的產業主力乃是建立於為數龐大的中小企業上,以2012年為例,中小企業之家數已達1,279,784家,其在產業結構中亦佔97.63%之高比例,產值為11兆3818億元,占全部企業產值之30.23%,雇用人數則是占全國就業人口的78.12%。而在此等以中小企業為主力之產業結構下

,法律對於我國的中小企業提供如何之環境?現行規定下,對於中小企業之相關規範是否足夠?是否已顧及到中小企業之特性?就我國之產業結構而言,中小企業乃是主力,但我們現行之稅制設計是否能讓中小企業順利地繼續延續下去?我國稅捐實務之發展似乎與其他國家之做法有所不同。 中小企業固然具有較靈活之經營模式,但與大企業相比較由於其欠缺經濟規模,以至於在市場經濟上往往成為較弱勢之一方。政府若基於憲法規範之要求,必須對於中小企業提供一定之制度協助,例如以租稅優惠之方式促使其成長發展,在制度設計上即必須考量中小企業所具有之特性,方可達成政策目的。 因為中小企業在我國經濟結構下,具有相當重大之影響性與肩負相

當重要之任務,且目前相對於就大型企業之研究而言,有關中小企業相關法制之研究,仍屬有待努力之領域,此為本文之所以將中小企業做為研究對象之原因,期望可以從稅法領域出發,使中小企業之法制得以健全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