育嬰留職停薪證明範例的問題,透過圖書和論文來找解法和答案更準確安心。 我們找到下列必買單品、推薦清單和精選懶人包

育嬰留職停薪證明範例的問題,我們搜遍了碩博士論文和台灣出版的書籍,推薦優渥客寫的 66張圖讀懂法律通識課:不花錢找律師,職場、租屋、消費……等 50個疑難雜症都能自己搞定! 和連世昌的 老闆幹嘛委屈:懂職場法律不吃虧都 可以從中找到所需的評價。

另外網站人事室| 常用表格也說明:... 傷殘【證明書】公教人員殮葬補助費申請表【家屬申請】公教人員殮葬補助費【切結書】公教人員因公死亡【證明書】公立 ... 公教人員健保育嬰留職停薪保費繳納及規定.

這兩本書分別來自大樂文化 和所出版 。

最後網站留職停薪則補充:檢具申請書、戶籍謄本、重大傷病證明(依刑法第10條及全民健康保險法第36條規定 ... 二)除服兵役留職停薪,及育嬰留職停薪期間選擇自願全額繳交退撫基金者外,留職停 ...

接下來讓我們看這些論文和書籍都說些什麼吧:

除了育嬰留職停薪證明範例,大家也想知道這些:

66張圖讀懂法律通識課:不花錢找律師,職場、租屋、消費……等 50個疑難雜症都能自己搞定!

為了解決育嬰留職停薪證明範例的問題,作者優渥客 這樣論述:

  ★2021最強法律防身術★   江湖走跳你早晚相堵ㄟ丟,   你需要這本超簡單,   蒐集各種有趣案例的工具書。   ◎別說你用不到!這年頭職場、買賣、人情上的陷阱無所不在   本書將最常見的生活糾紛,分為5大面向,以有趣的故事及圖表介紹相關法條。不管你是被告還是告人,越早懂就越能防身自保。   ◆工作職場面:老闆的規定不是聖旨,不懂法律就等著被「拗」很大。   ◆消費糾紛面:懂得消費法條,才能買得安心、不當冤大頭。   ◆租屋房事面:自己的家自己罩,就算遇到惡房東、惡鄰居也不怕。   ◆交通車禍面:不管誰撞誰,掌握證據最重要。   ◆親友財務面:不論多麻吉都要寫借據,免得翻

臉不認人。   ◎ 66張圖表和插畫& 50則一問一答,清楚好記   ◆加班費、資遣費應該怎麼算?勞基法的請假扣薪是怎麼規定?   ◆網路購物退貨的4原則是什麼?買禮劵該注意哪些事?   ◆遇到旅遊糾紛該怎麼蒐證?購買的商品真的「售出概不退還」嗎?   ◆遇到惡房東該如何反擊?新家裝潢完工,發現建材有瑕疵怎麼辦?   ◆朋友借錢不還,要怎麼追討?借錢給朋友要怎麼算利息?   這些糾紛就在你我身邊,要遇到很容易,要解決卻不太容易。好好利用本書的66張圖和50個Q&A,就能輕鬆看懂看滿,並且case by case學到解決之道。保證不用花錢請律師,不用鑽研法典來「苦毒」自己,就

能搞懂生活中的基本法律問題。     ◎這是一本超好懂得法律工具書,讓你少花一點律師費!   雖然新聞上常報導恐龍法官、黑心律師,台灣其實有很多暢通的調解管道、公益法律單位。先有基本認識,真的遇到事情才不會求助無門,甚至被人坑。律師費也是依照案件複雜程度而定,不用先做最壞打算。   ◆有糾紛一定要花錢、花時間跑法院打官司嗎?     可優先考慮和解及調解,省事、省時更省錢,真的解決不了再打官司。   ◆不懂法條,又沒錢請律師,就只能等死嗎?   台灣政府和民間,有許多免費的法律資源供民眾利用,許多規模較大的法律事務所,甚至設有免費的律師諮詢服務。   ◆請律師打官司,至少得花多少錢?  

 律師費並沒有公定的標準,依案件的複雜程度,會有不同的收費。 名人推薦   勞動部認證勞資爭議調解人 張宏彬

老闆幹嘛委屈:懂職場法律不吃虧

為了解決育嬰留職停薪證明範例的問題,作者連世昌 這樣論述:

免受驚的職場規則,就在法條裡! 從薪資、休假、年終獎金到退休, 連世昌律師帶你認識法規原則, 不再損失應有的保護和權益。   當老闆遇到這些狀況──   .員工離職後,不僅洩漏營業秘密、把客戶資源帶走,甚至拉著其他員工一起跳槽……   .投入大筆金錢和大量時間培訓員工,結果員工沒多久就說要離職……   .公司以電子郵件告知員工人事或薪資等相關規定,員工卻說信件是個人隱私而自行向外轉發……   .公司要運用員工為專案完成的視覺或軟體設計,員工卻主張著作權……   到底怎麼做才能適當回應這些狀況,又不會被誤認為是慣老闆?   身為老闆,除了重視員工工作環境,最大責任是公司營運良好順利,難免因

此擔心員工洩漏公司優勢或技術成果,讓苦心經營成果蒙受損害。連世昌律師先清晰闡明法條建立的基本概念,再援引諸多案例,讓勞資關係的法條變成生動的日常運用;包含為了掌握公司大小事,有時會不小心跨越隱私與尊重而不自覺;本書也羅列須特別留意勿對員工提出的行為,營造安心工作環境。   勞資關係相關法條隨著時間、工作性質多樣化而不斷增修調整;不用擔心難以理解繁瑣的法條,只要先掌握立法核心價值,就能從容因應變化。 本書特色   1. 正確認識和員工相處的基本法律架構,公司規範不遊走模糊地帶,遇有衝突、異動也能踏實應對。   2. 法律也平等保障資方,瞭解如何適切維護公司順利營業之餘,又不會因為對法律陌

生,而損及員工應得報酬與應有隱私等權益。   3. 書中援引許多既往案例,從真實應用讓法條變得生活化;縱然法條繁瑣,但只要掌握立法的核心價值,就能相對從容地因應不同的法規變化。 名人推薦   新北市總工會理事長  林有盛   臺北大眾捷運公司企業工會理事長  簡宗宏   (按姓氏筆畫排序)   作者簡介 連世昌律師   執業律師   台北市政府暨新北市政府勞資調解人(委員)   前言 前言 第1章 當老闆,從簽約開始 聘雇合約怎麼簽 不能說的營業秘密 說好了,我們要合作這麼久 員工人數30人以上,要有的工作規則 第2章 不能對員工做的事 保護職場隱私權

老闆不是什麼都有權知道 無所不在的職場歧視 第3章 員工在公司的創作屬於誰 著作權利的歸屬 附錄 附錄一、勞動契約範例 附錄二、臺北市政府勞動局「工作規則申報」作業流程圖 附錄三、工作平等申訴流程 附錄四、《勞動基準法》   無所不在的職場歧視「就業歧視」通常指雇主以和執行特定工作時無關的特質,做為是否雇用該求職者或受雇人的勞動條件,且該項特質的要求是不平等、不合理的。例如,雇主在招募條件中明白要求「洗碗工,女35歲以下」的話,就是同時構成「年齡」與「性別」的直接歧視;因為「女35歲以下」的限制條件,與洗碗工作沒有關係,卻使其他求職者失去公平競爭的機會。此外常見誠徵男粗工、女服務生、女

秘書等也是。曾有熱門議題是台中一中曾姓老師實施變性手術,校方認為沒有影響教學予以尊重,算是性平的活教材。反之,雇主對求職者或受雇者之招募、甄試、進用、分發、配置、考績或升遷時,如果能夠證明某些工作僅適合特定性別者,是可以給不同性別求職者或受雇者不同待遇。像是廣告公司為了拍攝男性內衣褲影片,因此在徵求主角的廣告中提出「限男性」,因為該項工作的性質僅只適合男性,如此並不會構成性別歧視。懷孕歧視近年來,女性在職場上受懷孕歧視及育嬰留職停薪遭拒的情形有增無減。雇主如有違反《性別工作平等法》禁止以性別、性傾向為差別待遇規定的話,雇主將納入勞動檢查項目,可裁罰30至150萬元,並公布姓名或名稱、負責人姓名

;限期令改善,屆期未改善,應按次處罰。「雇主賠償責任」係指雇主成立性別歧視造成受雇者、求職者損害,雇主應負賠償責任。受雇者、求職者也可以請求精神慰撫金或回復名譽適當處分。雇主須證明就差別待遇之非性別、性傾向因素,負舉證責任。舉例而言,台北市發生兩起懷孕歧視案件,都是雇主在員工請產假期間,追溯往事「翻舊帳」(「混合動機」),以懷孕期間表現不佳,或工作能力下降為由予以解雇。第一家公司只聘用1名職員,作為老闆秘書處理事務;該秘書到職數月懷孕,請產假至第3週時,雇主檢視就職以來的表現,認為不是很好,以「考量個人因素」為由解聘。另一家公司則是旅遊用品店,員工數5人,一名店員任職不到一年懷孕。請產假期間,

雇主告知懷孕後曾開錯三聯票,業績也下滑,恐無法勝任工作,告知不用來上班了。兩名女員工認為雇主「差別待遇」,投訴市府遭性別歧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