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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立臺東大學 進修部公共與文化事務碩士專班(假日) 柯志昌所指導 游淑華的 臺東縣鄉鎮市地方財政支出效率之研究 (2020),提出關山農會營業時間關鍵因素是什麼,來自於資料包絡分析法、差額變數分析、績效評估、地方財政支出效率。

而第二篇論文國立中央大學 歷史研究所在職專班 李力庸所指導 王婉怡的 臺灣山地保留地政策的制訂與執行 ─以復興鄉為例(1945-1966) (2016),提出因為有 山地保留地、保留地政策、原住民、保留地、復興鄉的重點而找出了 關山農會營業時間的解答。

接下來讓我們看這些論文和書籍都說些什麼吧:

除了關山農會營業時間,大家也想知道這些:

農會好好玩──嚴選45點,好玩、好買、好用旅遊小百科

為了解決關山農會營業時間的問題,作者林詩音 這樣論述:

  農會乍聽之下好像和我們的日常生活沒有關聯,那是因為你還不知道農會的好處在哪裡?   本書嚴選四十五個農會,介紹台灣各地好吃的農產品和非買不可的好東西,最重要的是,農會也可以成為你的生活旅遊Guide,下次要出門玩前,不妨先找出當地農會,到當地後,直接去農會蒐集資訊,他們多會像老朋友般、熱心的幫助你,不僅告訴你哪裡最好玩,還能幫忙介紹優良民宿並提供行程建議喔! 作者簡介 林詩音   台灣大學農業推廣研究所碩士,2001年赴美草根大使,遊走台灣各鄉間角落。著有:《我家冰箱在海邊》《台灣的休閒農業》《行走台灣休閒農場》等。曾任中華民國國際農村青年交流協會秘書及《豐年》《農訓》雜誌特約採訪記者

。 「農業不會消失,只要有人的地方就一定有農業!」自始至終鍾愛農業推廣中的大小事。

臺東縣鄉鎮市地方財政支出效率之研究

為了解決關山農會營業時間的問題,作者游淑華 這樣論述:

鄉鎮縣轄市是地方制度法中最基層的地方自治團體,長久以來面臨自籌財源偏低、歲出持續擴張及歲入歲出不平衡之問題,所謂財政為庶政之母,地方財政良窳與否,攸關地方自治能否落實及施政願景能否達成,在歲入開源不易的背景下,如何讓鄉鎮市層級地方政府的財政支出更具效率,達到財務資源有效配置,就更顯重要及務實。 故本研究探討臺東縣16個鄉鎮市之財政支出效率,研究期間包括民國98年度至107年度共10年度,運用資料包絡分析法(data envelopment analysis;DEA)衡量其技術效率、純技術效率及規模效率,並輔以差額變數分析,藉由實證分析,提供臺東縣各鄉鎮市歲出資源配置改善建議。 實

證結果顯示,在CCR模式下,技術效率表現最佳的鄉鎮市有臺東市及大武鄉,在BCC投入導向模式下,純技術效率表現最佳的鄉鎮市有臺東市、關山鎮及大武鄉,規模效率處於最適規模報酬狀態的有臺東市及大武鄉。另以DEA-BCC投入導向模式就經濟發展構面、一般政務構面及社會福利構面三項構面支出分別進行效率分析及差額變數分析,臺東市於三項構面表現均為最佳,經濟發展構面效率表現相對較佳之三鄉鎮為綠島鄉、鹿野鄉及池上鄉,一般政務構面效率表現較佳之三鄉鎮為關山鄉、大武鄉及綠島鄉,社會福利構面效率表現較佳之三鄉鎮為成功鄉、長濱鄉及大武鄉。 本研究針對實證分析結果,提出四點政策建議,一為預算編列落實零基預算精神、二

為歲入面積極充裕地方自治財源、三為歲出面強化成本效益觀念、加強財政支出效能,最後則為上級機關強化管考機制,期許本研究成果,可提供臺東縣各鄉鎮市作為改善資源配置、擬定相關開源節流措施、及建立財政管理制度之準據,並藉由資源配置之調整,讓地方政府產出更多更好之公共服務嘉惠民眾,達到政府施政「用最少的錢,做最多的事」的目標。

臺灣山地保留地政策的制訂與執行 ─以復興鄉為例(1945-1966)

為了解決關山農會營業時間的問題,作者王婉怡 這樣論述:

臺灣原住民作為島嶼上的初民,歷經朝代變遷、政府政策改變,土地制度產生變革。日治時期進行各項土地調查計畫,並丈量台灣山林原野,以此作為土地使用依據,並設置準存要林野,供原住民使用,也是山地保留地之前身。1945年二戰結束,國民政府來臺接收日產,組織高山施政考察團考察山地並接收之,取消日治時期蕃地制度,改設山地鄉鎮單位,但沿用日治時期為了維護山地人民生活,所推行保留的國有土地及地上產物政策,並在1948年制定〈臺灣省各縣市山地保留地管理辦法〉。政策制定當時,對保留地的規定相當嚴格,使用上需要政府核可,才能進行開墾,又規定原住民除了不可抗力的情況下,不得使用保留地以外的區域,原住民對保留地規定不清

楚,時常違規使用山地保留地;且保留地是專為山地人民所制定的政策,平地人想要進入利用山地十分不易,政策在執行時,問題紛紛浮上檯面,再加上政府尚未完成山地測量,推動上面無法順利進行,經民間反應與議員的爭取下,在1960年重新修正並更名為〈臺灣省山地保留地管理辦法〉,並放寬山地開放之標準,讓平地勢力得以進入山地,逐漸改變原住民的傳統面貌。1966年土地測量及調查結束後,更進一步劃分土地性質,輔導原住民有效使用土地,獎勵農耕及造林。並再次修訂〈臺灣省山地保留地管理辦法〉,使得山地保留地政策開始走向解除山地特殊措施;開發逐漸取代保護政策,最後到保留地的放領讓原住民取得土地所有權。 本文主要探討19

45年至1966年山地保留地政策的變遷,並利用復興鄉為例,了解保留地政策在復興鄉執行的成效;發現雖然政府制定制度立意為改善原住民生計,卻囿於原住民山區生產條件,經費不足與缺乏農耕技術,且保留地無法向銀行抵押借貸,成效有待檢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