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9檢舉信箱的問題,透過圖書和論文來找解法和答案更準確安心。 我們找到下列必買單品、推薦清單和精選懶人包

另外網站檢舉管道 - 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也說明:署長信箱/1922專線 ... 2.為便利民眾疫情通報及傳染病諮詢,本署設有1922防疫專線([email protected])。 最後更新日期2020 ...

中央警察大學 行政管理研究所 馮佩君所指導 郭怡均的 警察機關處理非理性陳情案件之研究 —以臺南市政府警察局為例 (2020),提出1999檢舉信箱關鍵因素是什麼,來自於非理性陳情、認知差異、檢舉、課責機制。

而第二篇論文世新大學 行政管理學研究所(含博、碩專班) 黃榮護所指導 黃金源的 人民集體陳情與政府回應策略之研究—以臺北市政府為例 (2019),提出因為有 回應性、課責性、集體陳情、回應策略、民怨的重點而找出了 1999檢舉信箱的解答。

最後網站HELLO TAIPEI 臺北市單一陳情系統則補充:臺北市政府單一陳情系統(台北1999)為臺北市政府人民陳情之管道,讓民眾透過網站及APP(臺北1999)登錄陳情及派工案件,快速進行處理、結案回復即時、案件處理過程透明, ...

接下來讓我們看這些論文和書籍都說些什麼吧:

除了1999檢舉信箱,大家也想知道這些:

1999檢舉信箱進入發燒排行的影片

108.05.03-政風處質詢

精神錯亂 兩套標準的桃園市政府!?

議會監督市政府
要求調閱任何相關資料
市府都以違反個資法不提供
所以
薪水不能提供
加班費不能提供
經手的案子不能提供

但是
從去年開始
鄭文燦市長在市政會議中宣布
1999專線和市長信箱
所有的檢舉案件必須實名制
否則不予受理

鄭文燦市長一方面以個資法為由
保障市府官員規避議會監督
另一方面卻又以檢舉實名制
損及人民隱私權
以及限縮人民言論自由

是精神錯亂還是兩套標準
目的是什麼?
都是為了保障市府官員
可能涉及的應作為而未作為?
瀆職?舞弊?圖利?

#司馬昭之心路人皆知
#大開民主倒車

警察機關處理非理性陳情案件之研究 —以臺南市政府警察局為例

為了解決1999檢舉信箱的問題,作者郭怡均 這樣論述:

由於我國社會長年以來仰賴警察機關的為民服務功能,造成不論是政府機關、民間團體或個人,在遇到疑難雜症時,第一個求助的對象大多是警政機關,縱使案件並非警察的業管權責亦然。在警察機關與民眾生活緊密接觸的情況下,警察的作為就較容易成為民眾陳情的標的。隨著時代變遷,民眾陳情管道變得多元且暢通,當沒有完整或有效的課責機制約束陳情行為時,該行為就易淪為非理性陳情人的工具,並透過濫訴檢舉影響警察勤務運作及耗費行政資源。本研究首先透過文獻探討,蒐集相關理論及中央、地方所制定非理性陳情行為的規定,從學理與法制層面說明警察組織與非理性陳情行為的互動情形。再採用深度訪談法,訪談 10 位服務於臺南市政府警察局暨所屬

機關的現職員警,樣本分布於三個層級(局、分局【大隊】及派出所),包含內、外勤等不同工作性質人員。透過訪談了解目前實務上非理性陳情案件的現況、員警的認知情形以及警察機關亟待克服的挑戰,將訪談內容分與技術面、管理面及整合面三個面向進行探討。研究發現,可由技術面自員警現場處事技巧、課責檢舉人制度、獎勵員警機制及科技執法,管理面透過教育宣導執勤技巧、幕僚主動提報列管,及整合面運用 3E 政策、明確權責受理報案與跨機關協力等要項來精進。最後就教育訓練、整合機制面及訂定分級處理原則等三個方向提出建議,試圖找到突破警察機關困境的機會,以提升未來處理此類案件的優勢作為。

人民集體陳情與政府回應策略之研究—以臺北市政府為例

為了解決1999檢舉信箱的問題,作者黃金源 這樣論述:

在民意高漲的現代社會中,公務部門應具備回應性(responsiveness)與課責性(accountability),政府的施政不可能完全符合民眾複雜多變的需求,所以當人民至臺北市政府陳情抗議時,常挾帶有發洩不滿之情緒,偶有脫序行為,甚至可能要付出觸法之代價,但是在臺灣首善之都的臺北市,人民為何仍要藉由公然集體陳情抗議的手段來向市政府表達訴求?因目前針對人民集體陳情的研究實為少數,故本研究特就人民集體陳情與政府回應策略進行探討。本研究採用質性研究之參與觀察及深度訪談方法進行資料蒐集,訪談大綱是探討人民集體陳情因素、再三陳情之內情、市政府的回應策略及因素等以符本研究之目的。訪談對象包含市政府內

最常受理集體陳情之代表、到府集體陳情團體之意見領袖及專家等。經研究發現人民因為對臺北市政府所做出之行政處分不服、對政策不滿意、認為其既有利益遭剝奪、政治理念不相同、感到市政府未善盡照顧責任、欲對政策提供建言或者對府內人員提出檢舉等原因而導致聚眾至市政府集體陳情抗議,冀能引發高層及媒體關注。依據本研究分析臺北市政府各機關對於現行面對陳情團體訴求之回應策略為一、採取正面回應。二、即時掌握陳情資訊以及充分的溝通,並做到公平公正。三、第一時間回應並且把資訊一次向民眾公開。四、用理性方式互相對待。研究建議應強化市政府內部橫向聯繫,並建置獨立之府層級人民集體陳情專責單位,不應由原機關球員兼裁判,且由專責單

位定期將集體陳情案件提報市政會議報告,除提供市長決策參考外,亦能讓全府各機關首長共同針對人民集體陳情案件加以研討,期能減少民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