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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警察大學 鑑識科學研究所 温哲彥所指導 鄧思源的 應用於新興資通犯罪偵查與鑑識之 研究 (2020),提出iso標準免費下載關鍵因素是什麼,來自於數位鑑識、虛擬行動裝置、雲端服務、網路犯罪。

而第二篇論文國立臺灣大學 電信工程學研究所 吳靜雄、賴飛羆、李三良所指導 李鎮宇的 超越極限(超限)服務下新型態通訊資料保存及監察架構 (2019),提出因為有 超越極限(超限)服務、通訊及網路安全、資料保存、通訊監察、監控、執法、國家安全、隱私的重點而找出了 iso標準免費下載的解答。

接下來讓我們看這些論文和書籍都說些什麼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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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用於新興資通犯罪偵查與鑑識之 研究

為了解決iso標準免費下載的問題,作者鄧思源 這樣論述:

在鑑識科學的領域中,數位鑑識是物理鑑識領域中的一個新分支,隨著資訊科技與數位裝置的廣泛應用,益發突顯數位鑑識的重要性。而與數位鑑識息息相關之數位證據種類及態樣與日俱增,使得犯罪調查與數位鑑識人員的工作日益繁重與困難。個人在偵辦新興資通犯罪有關的案件時,常遭遇許多新型態數位證據的鑑識問題,然而可供直接參考應用的資料卻非常少,此外,對於此類過往未曾接觸或研究過之數位證據要如何下手取證及分析,也往往無應對之鑑識方法,因此,個人就將這些實務經驗轉換成本論文之研究動機。而本論文之目的則在探討數種在資通犯罪偵查與鑑識工作實務上較易接觸且複雜度較高之新興資通犯罪案件,並提出相對應之鑑識框架、數位跡證資料處

理的方法,以及鑑識特徵擷取的方式,希望藉以解決前述新型態數位證據鑑識之相關問題,並提供給資通犯罪偵查與數位鑑識實務工作者參考與應用。本論文探討之數位鑑識範圍主要包括以下4個部分:虛擬行動裝置、跨平台或反鑑識特性應用程式、非主流雲端服務,以及軟體偽變造。近年來,隨著跨境犯罪活動的迅速發展,駭客及網路犯罪份子不斷地跳出現有思維框架的限制,他們往往會發現系統中最薄弱之環節和可攻擊點,加以利用並造成公眾、企業和政府組織的損害與資安威脅。針對此問題,本論文另外一個研究的主題即是提出以結合數位鑑識工具及開源情報工具(OSINT)之解決方案,並整合在一個即時犯罪偵測與調查平台中,希望有效預防與快速地打擊不斷

上升的跨境網路犯罪,相關技術亦可提供執法人員參考運用。衷心期盼本論文之研究結果能對我國執法機關之犯罪偵查與數位鑑識工作有所貢獻。

超越極限(超限)服務下新型態通訊資料保存及監察架構

為了解決iso標準免費下載的問題,作者李鎮宇 這樣論述:

超越極限(超限)服務已成為最受人們歡迎的通訊方式,原因在於其具備免費通話及訊息、加密與社群連結等功能。過去,通話及訊息等功能需仰賴電信設備運作,因此通訊服務主要多由本地電信事業提供。而電信事業遵循所在國法律規定,於執法機關及公共安全部門取得法律授權後,提供用戶資料及通信紀錄,遇有嚴重犯罪時,電信事業亦依法協助執行通訊監察,使執法機關及公共安全部門得以獲取通訊內容。  超限服務透過網際網路可在全球範圍運作,用戶僅需簡單步驟即可下載應用程式並安裝至智慧型手機,使超限服務用戶彼此之間可進行通話並傳送即時訊息,這打破了過去通話及訊息服務由本地電信事業提供的障礙。另一方面,超限服務提供者除了來自世界各

地且數量眾多外,提供者基於自身商業利益考量,多不願比照本地電信事業遵循相關法令,配合調取使用者資料、通信紀錄及執行通訊監察,此問題已經成為全球執法機關及公共安全部門遭遇的最大挑戰。本篇博士論文旨在研究超限服務下執法機關及公共安全部門之因應對策,以解決無法獲得超限服務用戶資料、通信紀錄及通訊內容等問題為其目標,同時考量難以要求超限服務提供者配合,以及相關技術對人民基本權之干預應在合理必要之範圍等實際限制,進而提出具體可行的框架。  對於無法取得超限服務用戶資料及通信紀錄的問題,藉由測試當前熱門之超限服務並取得其流量進行分析,發現多數超限服務執行不同的動作時,會產生出相異的流量特徵,故僅需保留必要

之網際網路連線紀錄,即可使辨別用戶所使用的超限服務種類、可能動作及關聯收發通訊雙方得以實現;基於上述實驗結果,提出基於動作特徵之超限服務資料保存框架。另考量實際運作的問題,大量超限服務用戶所產生的巨量連線紀錄,以及實際運作時的系統辨識錯誤等情況,本論文基於上述框架進一步提出了二種的辨識策略:事後對應及即時量測,相關策略可用於降低辨識錯誤之可能性,並可視執法機關及公共安全部門所面對之實際情境靈活運用。其中即時量測策略運用超限服務的流量共通特性,僅需於使用前開啟系統進行記錄,不僅可降低對於隱私權的干預,也可解決超限服務用戶游牧接取不易識別的問題。  有關無法取得超限服務用戶通訊內容的問題,經測試發

現幾乎所有的熱門超限服務其通訊流量均被加密,意即執行傳統通訊監察時,僅能取得被加密後之流量,仍無法取得超限服務用戶實質通訊內容。許多研究提出了潛在的解決方案,包含要求超限服務提供者提供解密金鑰、提供解密後的通訊內容及提供通訊監察功能,或是要求網際網路接取服務提供者阻擋超限服務流量及使用政府駭客工具等,但核心的問題在於大部分的方案必須仰賴超限服務或網際網路接取服務提供者的協助,這使得使用政府駭客工具成為多數國家的主要選項。但使用政府駭客工具高度干預人民基本權利,許多國家雖有立法授權,但欠缺相關標準,在執法機關及公共安全部門實際執行上不僅缺乏透明度,更無法判斷是否逾越立法所授權之範圍。本論文綜合近

年來國際矚目的使用政府駭客工具事件,並結合傳統通訊監察標準,提出使用政府駭客工具的框架,不僅使政府駭客工具所需功能得以模組化,其執行方式也加以標準化,除可強化監督機制外,亦可降低執法機關及公共安全部門建置成本;另一方面,本論文進一步關注了實際使用政府駭客工具時應探討的各項問題,包含實施技術及成本、運作安全、權限控管、漏洞揭露、標準規劃、國際合作協議及避免政府駭客工具擴散等議題。  綜上,本博士論文對於超限服務衍生的執法困境提出的因應對策,包含:運用超限服務流量特徵的網際網路連線紀錄保存及使用政府駭客技術的標準二種框架,期能降低超限服務對全球執法機關及公共安全部門帶來之衝擊外,也能為尚未提出解決

方案的國家提供後續研究基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