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務人員兼職規定的問題,我們搜遍了碩博士論文和台灣出版的書籍,推薦蕭培寫的 【好好讀憲法】2022高普考/三四等特考適用:憲法(測驗題型) 主題式進階問題集 和良文育成的 格鬥!現行考銓與公務人力資源管理(2版)都 可以從中找到所需的評價。
另外網站公務員服務法第13條釋例宣導 - 臺南市安南區公所也說明:公務員 違反第一項、第二項或第三項之規定者,應先予撤職。 第十四條 公務員除法令所規定外,不得兼任他項公職或業務。其依法令兼職者,不得兼薪及兼領公費。
這兩本書分別來自宏典文化 和讀享數位所出版 。
東海大學 政治學系 紀俊臣、陳建仁所指導 黃絲梅的 公務人員退休年金改革對地方公務人力管理之影響 (2019),提出公務人員兼職規定關鍵因素是什麼,來自於新退撫制度、地方公務人員、社會衝擊理論、制度變遷、退休所得最大化。
最後網站銓敘部全球資訊網[ 兼職事項(一)文義解釋]則補充:公務員 服務法(以下簡稱服務法)第14 條第1 項規定:「公務員除法令所規定外,不得兼任他項公職或業務。其依法令兼職者,不得兼薪及兼領公費。」揆其立法意旨,係為使 ...
【好好讀憲法】2022高普考/三四等特考適用:憲法(測驗題型) 主題式進階問題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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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了解決公務人員兼職規定 的問題,作者蕭培 這樣論述:
★好好讀憲法~突破解憲!!法條簡單化,深入法律核心!考前大量演練本書收錄之試題,再善用「主題式」題題詳解,就能精準鎖定各章弱點、加強學習。讀者如能循此方法、堅定執行,必可於憲法一科拿到讓自己滿意的高分!★ 壹、前言 憲法為公務人員及專技考試之共同科目,除司律等少數類科外,多採選擇題模式出題,鑒於近來考題有越趨靈活、刁鑽之趨勢,因此讀者除應熟讀憲法條文、相關組織法規、司法院大法官解釋外,更應深入理解憲法之基本原理原則,並多練習考古題,如此方能從容地面對各種進階題型。本書以歷年高普考、司法考試考古題為範疇,彙整憲法本文、增修條文、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司
法院大法官審理案件法、立法院職權行使法、國家賠償法、地方制度法、公民投票法等重要法規及司法院大法官解釋,逐題逐項詳載法源依據、解釋令號次及相關判解函釋,並依主題進行編排,期使讀者能在最短的時間內,對於考情趨勢及命題焦點有所認識,並在實作過程中發掘不懂之處及導正錯誤的觀念。 貳、憲法命題大綱 考選部公布之命題大綱如下: 一、 憲法基本原理原則。 二、 憲法本文。 三、 憲法增修條文。 四、 司法院大法官解釋。 五、 總統府及五院組織法。 六、 司法院大法官審理案件法。 七、 國家安全會議組織法。 八、 立法院職權行使法。 九、 監察法。 十、
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包括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 十一、 國家賠償法。 十二、 地方制度法。 十三、 公民投票法。 參、重點整理及考情分析 本書將憲法分為基礎憲政理論、憲法之歷史與前言總綱、憲法之基本人權、憲法之政府體制、憲法之國家體制、憲法之基本國策及兩岸關係等7 章,茲將各章重點要述如下: 一、基礎憲政理論 (一)憲法之基本概念:憲法乃國家實定法規範中位階最高者,從而其法效力優於其他法規範,具有拘束包含立法機關在內之全國各級機關及人民之效力。本節重點包括憲法之緣起、形式及實質意義之憲法、憲法之地位、種類等,考生稍加理解即可。 (二)法位階理論:
憲法、法律、命令構成一國內之法律體系。按純粹法學派學者Hans Kelsen 之說法,動態之法律秩序,係由諸多不同等級之規範結合而成,而前開規範,以基本規範為最高、一般規範其次、個別規範最低。我國憲法第171 條、第172 條規定:法律與憲法牴觸者無效、命令與憲法或法律牴觸者無效,即為法位階理論之明文。法位階理論不僅為憲法命題焦點,亦為法學緒論、行政法等類科之重要考點。 (三)司法違憲審查制度::本節應特別注意最新修正之《憲法訴訟法》相關規定,並熟記違憲審查制度( 集中型、分散型)、法規範憲法審查及裁判憲法審查案件之申請主體( 國家最高機關、立法委員、法院及人民)、標的( 法律命令、
判例、法院聯席會議決議、行政函釋、公懲會選輯案例等,憲法訴訟法修正後則包括法院之確定終局裁判)、不予審查事項( 固有疆域、議會自律事項、統治行為)、審查密度( 嚴格、普通、寬鬆)、憲法法庭審理之案件類型( 法規範憲法審查及裁判憲法審查案件、機關爭議案件、總統副總統彈劾案件、政黨違憲解散案件、地方自治保障案件、統一解釋法律及命令案件)。 (四)大法官使用之主要憲法原則:較為重要者有比例原則(釋字第476號、第436 號解釋)、信賴保護原則(釋字第525 號、第717 號解釋)、法律明確性原則(釋字第432 號、第603 號解釋)、正當法律程序原則(釋字第384 號、第396 號解釋)、正
當行政程序原則(釋字第709 號解釋)等。 二、憲法之歷史與前言總綱 (一) 憲法之歷史:本節重點包括憲法制定機關(制憲國民大會)、制定依據(孫中山遺教,包括三民主義、五權憲法、權能區分、均權理論)、制定目的(鞏固國權,保障民權,奠定社會安寧,增進人民福利)、制訂期望(頒行全國,永矢咸遵)及憲法修正案之提案、審議及複決機關等。 (二) 憲法總綱:本節重點包括我國之國體(共和國體)、政體(民主政體)、五大原則(共和國、民主國、法治國、社會國、分權制衡)、主權(國民主權)、國籍(折衷主義,屬地為主、屬人為輔)、領土(領土範圍屬政治問題,非司法審查範圍、領土變更程序)、民族(民
族平等、多元族群、多元文化)及國旗。 三、 憲法的基本人權 (一) 基本權總論:本節重點包括基本權之功能(防禦功能、給付功能保護義務功能、制度性保障功能、程序保障功能)、保護主體(自然人、法人及非法人團體)、效力範圍(國家行為、私人行為)、限制(合目的性原則、必要性原則、法律保留原則)及基本權競合等。 (二) 基本權各論:本節重點包括平等權(男女平等、宗教平等、種族平等、階級平等、黨派平等)、自由權(人身自由、居住遷徙自由、言論自由、講學自由、著作出版自由、通訊自由、信仰自由、集會結社自由)、受益權(生存權、工作權、財產權、請願權、訴願權、訴訟權、教育權)、參政權(選舉權、
罷免權、創制權、複決權、應考試服公職權)、義務(納稅、服兵役、接受國民教育)、概括基本權(人格權、隱私權、名譽權、姓名權、受國民教育以外之教育權、契約自由、一般行為自由、性行為自由、婚姻自由、子女獲知血統來源之權)、新型態權利(環境權、日照權)等。 四、憲法之政府體制 (一) 總統:本節重點包括中央體制(總統制、內閣制、雙首長制)、總統之特權(刑事豁免權、國家機密特權)、戒嚴與緊急命令、大赦與特赦、國家安全會議、總統副總統之選舉、任期、彈劾、罷免、缺位處理,以及總統府所屬機關(中央研究院、國史館、國父陵園管理委員會)。另應注意總統並無「法律提案權」,此外總統發布行政院院長與依憲法經
立法院同意任命人員之任免命令及解散立法院之命令,無須行政院院長之副署。 (二) 行政院:本節重點包括行政院之組織(14 部、9 會、3 獨立機關、1 行、1 院、2 個總處)、權責( 法律提案權、向立法院提出施政報告並備質詢之責)、行政院正副院長、各部會首長及不管部會政務委員之產生方式、任期、行政院會議( 組織類型、出席及列席人員、議決事項)、因施政方針或重要政策變更涉及法定預算停止執行之協調處理、參謀總長應否出席院會接受質詢或備詢、覆議案及不信任案之相關規定。 (三) 立法院:本節重點包括立法院之組織、職權(立法權、財政權、質詢權、人事權、議決重要事項權、緊急命令追認權、調解
中央與地方權限爭議權、提出憲法修正案及領土變更案之權、提出不信任案之權、總統副總統彈劾權、調查權)、正副院長之產生方式、立法委員之選舉(單一選區兩票制、人數比例、婦女保障名額)、罷免、任期、特權(言論免責權、不受逮捕權)、兼職及立法院會議(常會、臨時會)。 (四) 司法院:本節重點包括司法院之組織( 大法官、普通法院、行政法院、智慧財產法院、懲戒法院、法官學院)、職權( 解釋權、審理政黨違憲解散及總統副總統彈劾事項權、審判權、懲戒權、法律提案權)、司法院正副院長、大法官之產生方式、任期,違憲審查之主體、客體、司法獨立( 審判獨立、司法概算獨立編列、法官身分保障) 及司法行政監督。另應注
意,公務員懲戒法於109年6月10日修正公布後,公務員懲戒委員會改制為懲戒法院,另建立一級二審制度,賦予當事人救濟之機會。而憲法訴訟法也在108年 1月4日修正公布,於111年1月4日始正式施行。 (五) 考試院:本節重點包括考試院之組織( 考選部、銓敘部、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職權( 1.考試、2.公務人員之銓敘、保障、撫卹、退休、3.公務人員任免、考績、級俸、陞遷、褒獎之法制事項、4.法律提案權)、考試院正副院長、考試委員之產生方式、人數、任期及考試制度。另應注意,考試院組織法於109 年1 月8 日修正公布後,考試委員名額自19人減少為7 人至9 人,考試院長、副院長及考試
委員之任期亦從6 年改為4 年。 (六) 監察院:本節重點包括監察院之組織、職權(彈劾權、糾正權、糾舉權、調查權、審計權、巡察權、監試權、法律提案權)、監察院正副院長、監察委員之產生方式、人數、任期,審計長之職權、產生方式、任期。 五、憲法之國家體制 (一) 中央與地方之權限:本節重點包括中央與地方權限劃分之方式、內容、爭議處理及均權制度,尤應注意憲法第111 條:「除第一百零七條、第一百零八條、第一百零九條及第一百十條列舉事項外,如有未列舉事項發生時,其事務有全國一致之性質者屬於中央,有全省一致之性質者屬於省,有一縣之性質者屬於縣。遇有爭議時,由立法院解決之。」、地方制度
法第77 條:「I 中央與直轄市、縣(市)間,權限遇有爭議時,由立法院院會議決之;縣與鄉(鎮、市)間,自治事項遇有爭議時,由內政部會同中央各該主管機關解決之。II 直轄市間、直轄市與縣(市)間,事權發生爭議時,由行政院解決之;縣(市)間,事權發生爭議時,由中央各該主管機關解決之;鄉(鎮、市)間,事權發生爭議時,由縣政府解決之。」等規定。 (二) 地方制度:本節重點包括地方自治之層級(直轄市、縣、市與鄉、鎮、市,省為中央派出單位,非地方自治團體)、組織、監督(適法性監督、適當性監督),以及自治條例、自治規則、委辦規則、自律規則之內涵及其運用。 六、憲法之基本國策 (一) 基本
國策之意涵:本節應注意憲法條文之性質,究係方針條款( 如憲法第146 條發展農業)、憲法委託( 如憲法第153 條實施保護勞工及農民之政策)、制度性保障( 如憲法第155 條實施社會保險制度),抑或屬人民公法上之權利( 如憲法第160 條落實基本教育及補習教育)。並應注意,基本國策中除可視為公法上之權利者外,其餘條款皆不得作為訴訟上請求救濟之依據。。 (二) 基本國策之內容:我國基本國策規範於憲法第137 條至第169 條及憲法增修條文第10 條,內容包括國防、外交、國民經濟、社會安全、教育文化、邊疆地區。其中應特別注意:?國家應優先編列之經費:教育、科學、文化經費、國民教育經費、社會
救助及國民就業等救濟性支出。?應保障政治參與之族群:原住民族、澎湖、金門及馬祖地區人民、僑居國外國民。 七、兩岸關係 (一) 兩岸政治:本節重要性較低,稍微瞭解《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10 條有關大陸地區人民進入臺灣地區採許可制,以及同法第14 條限期離境及強制出境之規定即可。 (二) 兩岸法規:本節重要性較低,但應注意司法院大法官第618 號解釋(有關大陸人民經許可進入臺灣地區者,非在臺灣地區設籍滿10 年,不得擔任公務人員之規定,尚無違反憲法第7 條平等原則及第23 條比例原則之意旨)、第710 號解釋(有關強制大陸地區人民出境,未予申辯機會之規定,違反正
當法律程序,不符憲法第10 條保障遷徙自由之意旨)。 肆、結語 邇來司法解釋數量不斷增加,司法院大法官106 年作成16 號解釋(第744 號至第759 號)、107 年作成14 號解釋( 第760 號至第773 號)、108 年作成14 號解釋( 第774 號至第787 號)、109 年至今作成5 號解釋( 第788 號至第792 號)。在為數眾多之釋字中,如何運用最短之時間內獲取最高之投報率,即成為考生上榜首要之務。在此,筆者建議應將重點放在與時事有關或具突破性見解之司法解釋,諸如通姦罪及撤回告訴之效力案( 釋字第791 號解釋)、公務人員退撫給與案( 釋字第782 號解釋)、
同性婚姻自由案( 釋字第748 號解釋)、化粧品廣告事前審查案( 釋字第744 號解釋)、政黨比例代表選舉案( 釋字第721 號解釋)、緊急性及偶發性集會遊行許可案( 釋字第718 號解釋)、藥師執業處所限制案( 釋字第711 號解釋)、受驅逐出國外國人之收容案( 釋字第708 號解釋) 等,以上皆有可能成為國家考試之命題焦點。最後,希冀本書之出版,能幫助各位在考場上獲取佳績,最終金榜題名、夢想成真!
公務人員兼職規定進入發燒排行的影片
今天舉行第三次專案報告,討論主題為市政顧問與各局處機要人員進用及廉政透明公約。會議上,今天我詢問市長,公務人員或機要人員去幫忙一般公司宣傳非關市政之品牌活動,是否合宜?市長卻回「說我要問一下」。
北市副發言人黃瀞瑩替直播公司17直播拍片宣傳該公司多元直播創作者計畫,與市政完全無關,黃瀞瑩拍這部影片等同替17直播進行品牌宣傳,這樣是否對其他直播平台不公平?我更進一步詢問,市府有沒有相關SOP可以規範市府的亮點人員或在發生狀況時可以按規定進行檢討?
人事處長程本清說明,無論是機要或行政的常務人員皆適用中立法,亦受到兼職規定,但如果是在下班時間,是屬偶發性的情況,就不會受到影響,但固定性兼差則需要報兼職。
市府可以鼓勵整個產業,或是與業者簽訂合作計畫,來推廣市政或焦點業務,但若非上述情形,市府應多加注意,幫特定廠商宣傳的行為,不論是對公務員及市府機要人員皆不妥適。
#專注市政
公務人員退休年金改革對地方公務人力管理之影響
為了解決公務人員兼職規定 的問題,作者黃絲梅 這樣論述:
本研究旨在探究2017年公務人員退撫制度變革對於地方公務人員的衝擊,以深度訪談法進行實證研究,採用社會衝擊理論的觀點來分析,了解地方公務人員面對制度變遷的適應及其態度轉變,並運用策略規劃前導分析工具SWOT分析法(SWOT Analysis),針對訪談結果進行現狀分析,進而提出具體的策略建議。研究結果發現地方公務人員在面對新退撫制度時,均明顯受到各種層面不同程度的影響,漸次發展出個人的因應思維。本研究針對分析結果對中央與地方政府人事管理政策,提出短期、中期、長期建議策略如下:一、鬆綁公務人員兼職規定,設計財務規劃與財務管理訓練課程,共同建構退休後的生活保障(短期);二、重視公務人員永續發展,
鼓勵在職公餘進修,規劃證照加給制度(中期);三、活化地方公務人力運用,加強交流連結升遷,爭取退休所得最大化(長期);四、公務人員職等、年功俸結構的再評估(長期);五、以可近性建構組織內部人力晉用機制的資訊遞嬗(長期);六、規劃個別的生涯諮詢服務,發展員工職涯路徑選擇(長期)。
格鬥!現行考銓與公務人力資源管理(2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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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了解決公務人員兼職規定 的問題,作者良文育成 這樣論述:
考試,是場格鬥。 準備考試的讀本,應該要精煉、符合實戰需求! 於是,我們把複雜的現行考銓與公共人力資源管理內容,從考試實戰的角度,精煉、表格化,並切割成容易掌握且適合平日攻讀、練習、快速查找的topic單元。 藉由《格鬥!現行考銓制度與公共人力資源管理!》快速掌握關鍵之後,重心就可以放在《這是一本現行考銓與公共人力資源管理解題書》的練習上;後續回到《格鬥!現行考銓制度與公共人力資源管理!》的查找、複習也相當便利,才可能盡快上榜,減輕我們時間和經濟的壓力。 書的內容好消化、能快速吸收精粹,才可能舉一反三、觸類旁通、靈活運用,那距離上榜之日就不遠了。
我們懂。 因為我們也曾是考生。
公務人員兼職規定的網路口碑排行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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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公務員得兼任、不得兼任職務類別簡表
兼職 範圍, 得兼任職務, 不得兼任職務, 法令依據 ... 不得經營商業或投機事業,但符合公務員服務法第13條第1項規定,得投資公司為公司股東,所持有公司股份不得超過百分 ... 於 rule.nkust.edu.tw -
#2.有關公務人員兼職相關規定及函釋 - 斗六市公所
條彙整表 · 有關公務員為多層次傳銷事業參加人之適用疑義函釋 · 銓敘法規釋例彙編拾服務 · 公務人員兼任政府投資或轉投資民營事業機構財團法人及社團法人董監事職務規定. 於 dl.yunlin.gov.tw -
#3.公務員服務法第13條釋例宣導 - 臺南市安南區公所
公務員 違反第一項、第二項或第三項之規定者,應先予撤職。 第十四條 公務員除法令所規定外,不得兼任他項公職或業務。其依法令兼職者,不得兼薪及兼領公費。 於 www.annan.gov.tw -
#4.銓敘部全球資訊網[ 兼職事項(一)文義解釋]
公務員 服務法(以下簡稱服務法)第14 條第1 項規定:「公務員除法令所規定外,不得兼任他項公職或業務。其依法令兼職者,不得兼薪及兼領公費。」揆其立法意旨,係為使 ... 於 www.mocs.gov.tw -
#5.兼職函釋(109/7/6) - 108年銓敘法規釋例彙編
1、司法院釋字第22 號:立委、監委為有給公職? 2、司法院釋字第42 號:各級民意代表等人員屬憲法第18 條「公. 職」? 3、司法院釋字第69 號:公務員依法令兼職,得支 ... 於 www.skyman.url.tw -
#6.高雄市立左營國中-人事室
兼職 及兼課. *, 各級公立學校兼行政職務之編制外教學人員,就其兼任之行政職務,適用公務員服務法及準用公務人員行政 ... 公務人員及教師兼職規定10902, 下載_另開視窗 ... 於 www.tyjh.kh.edu.tw -
#7.千名公務員違法兼職百人最重恐撤職 - 公視新聞網
審計部在監察院要求之下,全面清查公務員兼任公司負責人、董事跟監察人的 ... 公合法兼職那些是不合規定的銓敘部表示,違規公務員中,包括政務人員、 ... 於 news.pts.org.tw -
#8.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公務員於其離職後5 年內..
4 關於公務員兼職之規定,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公務員於其離職後5 年內, ... (C)公務員兼任研究工作,受有報酬者,應經上級主管機關許可 (D)機關首長兼任教學工作, ... 於 yamol.tw -
#9.公務員兼職法令不合時宜考試院:將全盤修正| 政治| 中央社CNA
時代力量立委陳椒華今天說,公務員服務法已逾20年未修正,公務員兼職相關法規已不合時宜;考試院秘書長劉建忻表示,公務員服務法全盤修正,目前考試院 ... 於 www.cna.com.tw -
#10.兼職兼課篇
兼職. 公務員服務法第14條. 除法令所規定. 外,不得兼任. 他項公職或業 ... 職人員. 兼課. 公務員服務法第14條之3. 兼任教學或研究工作. 應經服務機關許可. 於 www.dgpa.gov.tw -
#11.防範公務員違法出租(借)專業證照或兼職實施計畫
公務員 服務法第十三條規定:「公務員不得經營商業或投機事業。....」同法第十四條第一項規定:「公務員除法令所規定外,不得兼任他項公職或業務。其依法令兼職者,不得 ... 於 www.ym.edu.tw -
#12.立委籲放寬公務員兼職考試院:不一定下班就是下班 - 聯合報
台北市警交通大隊警員石明謹為知名足球賽評,因違反公務員不得兼任規定遭懲戒,宣布提前退休。國民黨立委葉毓蘭、林思銘今於立法... 於 udn.com -
#13.考試院通過修法放寬公務員投資及兼職限制- 政治 - 中時新聞網
由於公營事業機構對經營政策負有主要決策責任者以外人員,以及公立學校兼任行政職務教師工作性質特殊,草案修正其經商禁止及兼職規定,授權由各該主管機關 ... 於 www.chinatimes.com -
#14.服公職須知 - 新北市政府人事處
公務員 服務法修正日期:民國89年07月19日法規類別:考試> 銓敘部> 人事管理目第14條公務員除法令所規定外,不得兼任他項公職或業務。其依法令兼職者,不得兼薪及兼領 ... 於 www.personnel.ntpc.gov.tw -
#15.放寬公務員兼職問題之研析 - 立法院
可參酌德國「五分之一推定」原則,我國通常的工作時數是一週約40小時,因此兼職的總時數不得超過一週8個小時。但是該兼職依照職業性的服務或勞務、或者其他依照種類、範圍 ... 於 www.ly.gov.tw -
#16.相關解釋令函 - 臺北市法規查詢系統
中央法規相關解釋令函 · 考試類 · 行政院93.01.14. 院授人力字第09200404671號 · 直轄市長依公務員服務法規定所為之兼職,授權由直轄市政府自行核定 · collections_bookmark ... 於 www.laws.taipei.gov.tw -
#17.公務員經營商業及兼職情形調查表 - 司法院
1、依服務法第14 條第1 項規定,公務員除法令所規定外,不. 得兼任他項公職或業務。其依法令兼職者,不得兼薪及兼領. 公費。 2、銓敘部75 年4 月8 日75 台 ... 於 pcd.judicial.gov.tw -
#18.公務員經營商業及兼職情形調查表(具結書)
機關. 首長應經上級主管機關許可。第14 條之. 3 規定,公務員兼任教學或研究工作或. 非以營利為目的之事業或團體之職務,. 於 www.tydares.gov.tw -
#19.借調、兼職 - 臺北市立大學-人事室
借調、兼職 · 【人事室法規公告】臺北市政府派任投資或轉投資公、民營事業機構及捐(補)助財團法人董事監察人遴選管理考核要點 · 【人事室兼職公告】重申有關宣導公務員服務 ... 於 personnel.utaipei.edu.tw -
#20.公務人員兼職規定 - JohnGenty
行政院限制所屬公務人員借調及兼職要點. 行政院84.1.4.臺八十四人政力字第00303號函. 公務人員兼任政府投資或轉投資民營事業機構、財團法人及社團法人董、監事職務規定 ... 於 www.johngentry.me -
#21.修正公務人員兼任政府投資或轉投資民營事業機構
... 人員兼任政府投資或轉投資民營事業機構、財. 團法人及社團法人董、監事職務規定第三點、第四點、 ... 一)除當然兼職者外,公務人員兼任公、民營事業機構董、監事. 於 personnel.tnnua.edu.tw -
#22.教師及公務人員兼職專區 - 人事室
公開資訊. 國立屏東大學教師兼任營利事業機構董事、監察人或獨立董事人員名冊(110年8月17日). 中央法規. 公務員服務法 · 公立各級學校專任教師兼職處理原則. 於 pers.nptu.edu.tw -
#23.【公務員兼職破解秘笈】讓你合法兼職,安心加班!
《解釋》銓敍部解釋公務員服務法第14條第1項規定:「公務員除法令所規定外,不得兼任他項公職或業務。其依法令兼職者,不得兼薪及兼領公費。」其立法意旨 ... 於 swallno.pixnet.net -
#24.臺南市政府考試分發人員報到填寫資料(以下表件請單面列印 ...
公務員 經營商業及兼職情形調查表(具結書). 臺南市政府防範公務員以專業證照違法兼職等規定告知書. 臺南市政府公務員未違法以專業證照兼職或出租借具結書. 於 personnel.tainan.gov.tw -
#25.公務員兼職規定-
兼職規定 -. (不含經營商業). 兼職案例. 其他相關規定. 約聘僱人員也適用喔! 公務員除法令所規定外,不得兼任他項公職或業務。 公職:各級民意代表、中央與地方機關之 ... 於 www-ws.gov.taipei -
#26.臺南市政府農業局前局長、秘書處處長李朝塘於107 ... - 調查報告
公務員 不得經營商業或投機事業,公務員服務法第13條第1項本文定有明文,該規定旨在防杜公務員利用職權營私舞弊,有辱官箴,影響公務及社會風氣。此立法意旨係以公務員兼職 ... 於 cybsbox.cy.gov.tw -
#27.任免類-非公務時間兼職是否須經機關首長核准疑義 - 內政部警政署
按「公務員服務法」第14條之3規定,公務員兼任教學或研究工作或非以營利為目的之事業或團體之職務,應經服務機關許可。又依「行政院限制所屬公務人員借調及兼職要點」 ... 於 www.npa.gov.tw -
#28.公務人員權利義務與責任 - 彰化縣政府
而司法院對於法律所為之解釋,效力等. 同法律。 Page 14. 14. 服務法規範得兼職之規定. ※ ... 於 www2.chcg.gov.tw -
#29.國立臺灣科技大學契約進用工作人員管理要點 - 人事室
國立臺灣科技大學職員、約用工作人員兼職申請表 ... 行政院所屬公務人員借調及兼職要點」、「軍公教人員兼職費及講座鐘點費支給規定」等公務員兼職限制之相關規定。 於 www.personnel.ntust.edu.tw -
#30.人事動態
一)查公務人員行政中立法(下稱中立法)第13條規定:「各機關首長或主管人 ... 公務員違反規定兼職,依服務法應按情節輕重,分別予以「懲處」,. 應併指依公務人員 ... 於 personnelold.e-land.gov.tw -
#31.防範公務員以專業證照違法兼職或租借他人實施計畫
七、考核: (一)本計畫自行政院核定後實施,各專業證照主管機關與各機關均應依本計畫相關規定,貫徹執行。各主管機關得另訂補充規定(包括:加強法令宣導、健全稽核制度 ... 於 www.rootlaw.com.tw -
#32.公務人員兼職罰則 - Mathieur
第3項公務員利用權力、公款或公務上之秘密消息而圖利者,依刑法第131 條處斷;其他法令有特別處罰規定者,依其規定。其離職. 公務員違法兼職3年1516人被懲處. 於 www.mathieucroset.me -
#33.石明謹案確定法院:公務員不得兼職規定未違憲 - Yahoo奇摩新聞
懲戒法院指出,公務員服務法第14條第l項規定:「公務員除法令所規定外,不得兼任他項公職或業務。其依法令兼職者,不得兼薪及兼領公費。」對公務員得兼職 ... 於 tw.stock.yahoo.com -
#34.公務人員兼職
行政院限制所屬公務人員借調及兼職要點. 行政院84.1.4.臺八十四人政力字第00303號函. 公務人員兼任政府投資或轉投資民營事業機構、財團法人及社團法人董、監事職務規定 ... 於 www.newnortheast.me -
#35.110 年特種考試地方政府公務人員考試試題 - 公職王
科目:公務員法概要(包括任用、服務、保障、考績、懲戒、交代、行政中立、利益衝突迴避與. 財產申報). 李豪老師. 一、依公務員服務法之規定,公務員得否兼職? 於 www.public.com.tw -
#36.行政院國家科學委員會公告
「行政院限制所屬公務人員借調及兼職要點」之兼課四小時限制,應予一致。另;兼職數額相關. 規定有「公立各級學校專任教師兼職處理原則」兼職費之支給個數及支給上限不 ... 於 law.most.gov.tw -
#37.公務員服務法禁止商業經營及兼職之合理性
就第一個解釋來說,公務員服務法並沒有明確規定不能於清晨送報,但兼差如送報之繁重工作,將有害公務任務之專心任職,所以該解釋主張該單位主管用「勸導」 ... 於 www.npf.org.tw -
#38.考試院會通過《公務員服務法》修法非營利性兼職許可制改同意制
考試院會18日通過《公務員服務法》修正草案,明定公務員以個人名義進行公共政策討論,不須經機關許可;非以營利為目的兼職,由許可制改為同意制,並可就 ... 於 www.ettoday.net -
#39.枯朽枕木上的雙軌人生:舊法如何海納公務員的多元職涯?
銓敘部法規司副司長雷諶透露,現今根本沒有法源依據允許公務員兼職其他業務,意即單看法規內涵,公務員沒有任何兼職的空間。在交通部轄下單位執掌人事業務 ... 於 news.cts.com.tw -
#40.公務員服務法(以下簡稱服務法)第13 條規定
銓敘部為杜絕公務員違反服務法第13 條不得經營商業規定之情事一再發 ... 公務人員. 工友(含技工、駕駛) → 依工友管理. 要規定,不得在上班期間兼兼職. 於 www.cyfd.gov.tw -
#41.公務員兼職屢遭懲戒立委籲修法適度開放
況且,葉毓蘭認為,政府為了執行這個規定需耗費大量行政資源查察,審計部2016年查出上千名公務員兼職,但僅有42人遭彈劾;2021年因紓困意外發現有805名 ... 於 www.epochtimes.com -
#42.所有條文-行政院限制所屬公務人員借調及兼職要點 - 全國人事法規
所稱兼職,除法令另有規定外,指各機關因業務特殊需要,商借其他機關現職人員,以部分時間至本機關兼任特定之職務或工作。兼職期間其本職仍應繼續執行。 三、各機關擬訂或 ... 於 weblaw.exam.gov.tw -
#43.國立政治大學銓審請任—兼職案件之報核程序作業
二、 兼任或兼課人員,應依規定程序陳准後方得生效。 三、 公務人員基於法令規定有數個兼職者,以支領二個兼職費為. 限,每月支領總額不得超過一萬六千元。 於 posman.nccu.edu.tw -
#44.109年度清字第13422號移送機關教育部代表人潘文忠被付懲戒 ...
依上開規定,兼任行政職務教師之兼職,. 應依公務員服務法相關規定辦理。 (二)次查銓敘部104年8月6日部法一字第1044005116號函略以:. 本案將 ... 於 gazette.nat.gov.tw -
#45.兼職法令規定及相關函釋彙整表
軍公教人員兼職費及講座鐘點費支給規定, 96年9月12日行政院院授人給字 ... 公務人員兼任政府投資或轉投資民營事業機構、捐(補)助財團法人及社團法人董、監事職務規定 ... 於 person.ntsu.edu.tw -
#46.三、 公務人員兼任政府投資或轉投資民營事業機構
二、 兼任行政職務之教師,其兼職範圍及許可程序,依公務員服. 務法規定,餘依本校教師兼職處理程序辦理。 三、 公務員非依法不得兼任公營事業機關或公司代表官股之 ... 於 secretariat.nctu.edu.tw -
#47.國立臺北科技大學教師兼職範圍彙整表(一)兼行政職務教師類別 ...
1、不得有經營商業或投機事業,但. 符合公務員服務法第13 條第1. 規定,得投資公司為公司股東,. 所持有公司股份不得超過. 10%(兼任代表官股之董事不包. 括董事長,總經理 ... 於 per.ntut.edu.tw -
#48.公務人員可否兼職? - 臺東縣警察局
兼職 者,不得兼薪及兼領公費。」第14條之3規定:「公務員兼任教學或研究工作或非以營利為目 的之事業或團體之職務,應經服務機關許可。機關首長應經上級主管機關許可。 於 www.ttcpb.gov.tw -
#49.公務員服務法暨兼職相關常用規定
行政院限制所屬公務人員借調及兼職要點 · 公務人員兼任政府投資或轉投資民營事業機構、財團法人及社團法人董、監事職務規定. 經濟部及所屬機關事業機構遴派公民營事業 ... 於 www.moea.gov.tw -
#50.PowerPoint 簡報 - 人事室
職員兼職法令(規定)宣導 人事室. 2. 壹、公務人員; 貳、校聘人員; 參、專案工作人員. 職員分類. 壹、公務人員- 1. (一)公務員服務法(下稱服務法)相關規定如下. 於 pers.ncku.edu.tw -
#51.嘉義縣議會公務員兼職申請表
二、公務員服務法第14 條之1,公務員除法令所規定外,不得兼任他項公職. 或業務。 三、公務員服務法第14 條之2,公務員兼任非以營利為目的之事業或團體之. 職務,受 ... 於 www.cyscc.gov.tw -
#52.行政院推動鄉土語言教育跨部會協商會議議程 - 新竹市政府人事處
(一)公務員服務法. (二)行政院限制所屬公務人員借調及兼職要點. (三)公務員兼任非營利事業或團體受有報酬職務許可辦法. (四)軍公教人員兼職費及講座鐘點費支給規定. 於 dep-personnel.hccg.gov.tw -
#53.公務員服務法有關【不得經營商業或投機事業】
公務員 違反第一項、第二項或第三項之規定者,應先予撤職。 第14 條公務員除法令所規定外,不得兼任他項公職或業務。其依法令. 兼職者,不得兼 ... 於 www.tipo.gov.tw -
#54.(三)業務費-兼職費
(一)定義:凡公務所需之兼職人員,並依行政院所定「軍公教人員兼職費及講座鐘 ... 非依規定兼職之人員及兼任本機關(構)學校職務(含任務編組單位職務)者. 於 wd.vghtpe.gov.tw -
#55.軍公教人員兼職費及講座鐘點費支給規定
1.非依規定兼職之人員及兼任本機關(構)學校職務(含. 任務編組單位職務)者,均不得支給;其在行政院七. 十五年七月三日台七十五人政肆字第六三七九號函規. 定前已由各 ... 於 www.dgbas.gov.tw -
#56.公務員的非常態兼職,符合一定條件下並不違法
公務員 服務法第14條第1項規定:「公務員除法令所規定外,不得兼任他項公職或業務。其依法令兼職者,不得兼薪及兼領公費。」這個規定就像緊箍咒般,讓 ... 於 www.lawyerli.tw -
#57.軍公教人員兼職費支給表 - 高雄市政府
三、經主管院、直轄市政府、縣(市)政府依權責核定之任務. 1. Page 2. 編組職務。 四、於行政院75 年7 月3 日台75 人政肆字第6379 號函規定. 前,已由 ... 於 orgws.kcg.gov.tw -
#58.107年最新→「現行考銓」 - 考前命題
3.公務員除法令所規定外,不得兼任他項公職或業務。其依法令兼職者,不得兼薪及兼領公費。依法令或經指派兼職者,於離去本職時,其兼職亦應同時免兼。 於 donhi.com.tw -
#59.公務員經營商業及兼職情形調查表(具結書)
1、 依服務法第14 條第1 項規定,公務員. 除法令所規定外,不得兼任他項公職或. 業務。其依法令兼職者,不得兼薪及兼. 領公費。 2、 銓敘部75 年4 月8 日75 台銓華參字 ... 於 www.changhua.gov.tw -
#60.109.12.3 公務員服務法小常識 ♀️公務員可以兼職當外送 ...
依銓敘部109年1月8日部法一字第1094882612號電子郵件說明, 公務員偶爾以按件計酬方式打工賺取薄利(按:於外送平台接單 ... 還要注意公教人員保險法重複加保的規定喔! 於 www.facebook.com -
#61.公務員兼職兼課網路留言板探討火熱 - 金門日報
公務人員 可不可以兼職、兼課?最近在縣府網路留言板上引起討論,人事室表示,依據公務員服務法、行政院限制所屬公務人員借調及兼職要點等相關規定,原則上,除公務需要 ... 於 www.kmdn.gov.tw -
#62.小孩子才作選擇,我全都要 公務員可以兼職嗎?|白目觀點
透過判決說明,可以發現整起事件,主要是圍繞在公務員服務法中「不得兼任他項公職或業務」的相關規定(註一)。 於 plainlaw.me -
#63.兼職、兼課相關規定
得依政府機關組織法規或其他法令規定兼任公職。 除法令所定外不得兼任他項公職。 得於政府機關兼任與本職業務相關之顧問。 衛生行政人員不宜 ... 於 person.niu.edu.tw -
#64.重申公教人員不得經營商業或投機事業及違法兼職等規定
公務員 違反第一項、第二項或第三項之規定者,應先予撤職。」同法第14條第1項規定:「公務員除法令所規定外,不得兼任他項公職或業務。其依法令兼職 ... 於 caes.hcc.edu.tw -
#65.防堵下一個林氏璧銓敘部「公務員兼差鬆綁」急煞車
銓敘部原研議放寬公務員兼差規範,只要不當老闆、不妨礙公務、不涉及利益輸送或違反行政中立,就可在下班之餘兼差,例如到速食店打工、擔任企業顧問等;但 ... 於 www.upmedia.mg -
#66.國立空中大學人事室Personnel Office
兼職 依規定應公開資訊. 本校無是類人員. 中央法規. 公立各級學校專任教師兼職處理原則 · 從事研究人員兼職與技術作價投資事業管理辦法 · 行政院限制所屬公務人員借調及 ... 於 www106.nou.edu.tw -
#67.銓敘部函
兼職 問題,顯示相關機關(構)對公務員服務法(以下簡稱. 服務法)第13條規定宣導不足,本部及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 (以下簡稱人事總處)允應對於公務員加強 ... 於 www.vghtc.gov.tw -
#68.公務員經營商業及兼職情形調查表
1、 依服務法第14 條第1 項規定,公務員. 除法令所規定外,不得兼任他項公職. 或業務。其依法令兼職者,不得兼薪. 及兼領公費。 2、 銓敘部75 年4 月8 日75 台銓華參字. 於 www.npu.edu.tw -
#69.fw:重申教師及公務人員兼職相關規定 - 雲林縣立虎尾國民中學
有關教師兼職部分: 一、查司法院大法官釋字第308號解釋:「...兼任學校行政職務之教師,就其兼任之行政職務,則有公務員服務法之適用。」,依上開規定,兼任行政職務教師 ... 於 hwjh.ylc.edu.tw -
#70.公務員服務法第13 條相關解釋彙整表
第14 條第1 項規定:「公務員除法令所規定外,不. 得兼任他項公職或業務。其依法令兼職者,不得兼. 薪及兼領公費。」 二、公務人員依法兼任公司代表官股之 ... 於 ws.moe.edu.tw -
#71.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函
一、查軍公教人員支領兼職酬勞及類此性質之費用規定,原散. 見於行政院及原行政院 ... 起,公務人員因職務所需兼任財團法人董(監)事,不得再. 請領車馬費或出席費等 ... 於 person.ccu.edu.tw -
#72.教師及公務人員兼職相關規定 - 新林國小
有關公務人員兼職部分: 一、公務員服務法第第13條第1項及第4項分別規定:「公務員不得經營商業或投機事業。但 ... 於 www.xles.ntpc.edu.tw -
#73.麟洋配接代言違法?公務員能兼職嗎?又有哪些規定要遵守 ...
成為七七會員(幫助我們繼續日更,並享有會員專屬福利):http://bit.ly/shasha77_member✔︎ 體驗志祺七七文章 ... 於 www.youtube.com -
#74.《公務員法》規定公務員不得兼職,但有這3個途徑可以賺外快!
根據《公務員法》第四十二條規定:「公務員因工作需要在機關兼職,應當經有關機關批准,並不得領取兼職報酬」。 辛苦的公務員,年終獎要增加嗎? 2018-09- ... 於 kknews.cc -
#75.立法院委員葉毓蘭等24 人擬具「公務員服務法」部分條文修正 ...
法規名稱:公務員服務法提案日期:中華民國110 年10 月1 日提案字號:院總 ... 公務員服務法有關經營商業以及兼職之規定,司法判解以及有關函釋均對 ... 於 www.lawbank.com.tw -
#76.公務員服務法第13 條相關解釋彙整表
第14 條第1 項規定:「公務員除法令所規. 定外,不得兼任他項公職或業務。其依法令兼職者. 不得兼薪及兼領公費。」 二、公務人員依法兼任公司代表官股之董事,復以其董. 於 ccweb.ncnu.edu.tw -
#77.本院各類人員兼職相關規定彙整表
行政技術人員、. 約聘僱人員(人. 事費項下)、駐. 衛警察. 1. 兼職規定:公務員服務法. 2. 兼職範圍:. (1) 依法令規定得兼任之職務:如代表官股之董事或監察人、兼任 ... 於 hro.sinica.edu.tw -
#78.公務員得否依法兼任公營事業或公司代表官股之董事
公務員 除法令所規定外,不得兼任他項公職或業務,其依法令兼職者,不. 得兼薪及兼領公費,此為公務員服務法第14 條所明定。公務員兼任建築師事. 於 www.personnel.ntu.edu.tw -
#79.國防法規資料庫-查詢結果-內容
應依法所定,切實執行職務,除法令所規定許可外,不得兼任他項公職或業務。於營內從事兼職、兼差及直銷活動,視同在外兼職、兼差。 5, 五、國軍人員均 ... 於 law.mnd.gov.tw -
#80.公務員服務法第13 條相關解釋彙整表
第14 條第1 項規定:「公務員除法令所規. 定外,不得兼任他項公職或業務。其依法令兼職. 者,不得兼薪及兼領公費。」 二、公務人員依法兼任公司代表官股之 ... 於 www.shalu.taichung.gov.tw -
#81.行政院函
主旨:訂定「軍公教人員兼職費支給表」,自一百零七年九月一 ... 高行政法院、公務員懲戒委員會、考選部、銓敘部、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 於 p10.ntue.edu.tw -
#82.公務員服務法
﹝4﹞ 公務員違反第一項、第二項或第三項之規定者,應先予撤職。 第14條(兼職之限制). ﹝1﹞ 公務員除法令所規定外,不得兼任他項公職或業務 ... 於 www.6laws.net -
#83.【投書】「公務員兼職」好嗎?一位現職公務員的看法| 姬龍仁
判決書載明:「公務員服務法第13條第1項規定,公務員不得經營商業或投機事業,旨在防杜公務員執行職務之懈怠及利用職權營私舞弊,以維國民對執行公務者之 ... 於 opinion.cw.com.tw -
#84.「薪水不到3萬」公務員為何不能兼職?內行分析關鍵原因
公務員 依法規定不得兼職。(圖/資料照). 原PO在PTT表示,日前一名公務員朋友提到他不能兼職,於是好奇查了一下公務員的薪水,「初等考試跟基本工資 ... 於 www.setn.com -
#85.網友留言回覆-181-有關「公務人員可否兼職」問題 ... - 隨意窩
(二)公務員可否兼職:依據公務員服務法第14條第1項之規定:「公務員除法令所規定外,不得兼任他項公職或業務。其依法令兼職者,不得兼薪及兼領公費。」,同法第14條之3之 ... 於 blog.xuite.net -
#86.公務員兼職有何相關規定? - 新竹縣政府
公務員 服務法第13條有兼職相關規定,銓敘部業已彙整歷年相關法規函釋,可至該部網站參閱查詢。 https://www.mocs.gov.tw/exposition/list.aspx? 於 www.hsinchu.gov.tw -
#87.考試院通過公務員服務法修正草案鬆綁公務員兼職限制 - 新聞大 ...
一、修正適用對象範圍,增訂中央研究院未兼任行政職務之研究人員、研究技術人員不適用服務法規定。 二、參酌公務人員保障法第17條規定 ... 於 www.majornews.com.tw -
#88.關於現職公務人員擔任工作人員有無牴觸公務員服務法不得兼職 ...
因此,有關現職公務人員擔任該辦事處人員之相關事宜,自應比照前開公務員兼任民間團體職務之有關規定辦理。 (二)本案「世界安全組織中華民國辦事處」擬由行政院勞工委員會 ... 於 www.moi.gov.tw -
#89.重申有關公務員及教師兼職兼課規定 - 公館國小
查公務員服務法第14條第1項規定「公務員除法令所規定外,不得兼任他項公職或業務。其依法令兼職者,不得兼薪及兼領公費。」;. 同法第14條之1規定「公務員 ... 於 www.gges.tp.edu.tw -
#90.立委籲放寬公務員兼職規定考試院:可在修法時討論 - 自由時報
「警察球評」石明謹因未經許可擔任足球球評,違反公務員不得兼任規定,遭懲戒降一級改敘、罰款20萬,石明謹也因而提早退休,讓公務員兼職議題引發討論 ... 於 news.ltn.com.tw -
#91.公務員兼職兼業許可辦法 - Lauranes
行政院限制所屬公務人員借調及兼職要點. 行政院84.1.4.臺八十四人政力字第00303號函. 公務人員兼任政府投資或轉投資民營事業機構、財團法人及社團法人董、監事職務規定 ... 於 www.lauranesaliou.me -
#92.公務服務與倫理規範探討:兼職行不行? - 思法人
... 法的哪些規定? 2.思考點二,公務員兼職規範存在的必要性? ... 服務法第14條第1項及第2項規定,公務員除法令所規定外,不得兼任他項公職或業務。 於 senseoflaw.com -
#93.兼職及兼課規定概述
兼職 及兼課規定概述. 規. 範. 對. 象. 公務人員. 警察人員. 工友、技工. 及駕駛. 清潔隊員. 臨時人員. 依公務員. 服務法規. 定,非依. 法不得兼. 職。 依工友管理要. 於 www.sssh.tyc.edu.tw -
#94.觀點投書:公務員服務法禁止商業經營及兼職之合理性 - 風傳媒
日本的「行政機關」也禁止兼職,而且「民間企業」的禁止兼職規定才在去年修改。在公務機構,日本「人事院」每年會廣泛調查民間企業社員的收入情形,並以此 ... 於 www.storm.mg -
#95.公務員服務法第14條所稱「法令」、「公職」與「業務」之認定 ...
二、查服務法第14 條第1 項規定:「公務員除法令所規定外,不得兼任他項公職或業務。其依法令兼職者,不得兼薪及兼領公費。」 三、前開服務法第14 條規定要件及適用 ... 於 ccs.cyc.edu.tw -
#96.銓敘部民國109年11月30日部法一字第10953034301號令
復以服務法第14條之2及第14條之3規定對於公務員兼任教學或研究工作或非 ... 號書函略以,公務人員於育嬰留職停薪期間得兼職賺取生活費用,惟其兼職仍 ... 於 www.cyps.hlc.edu.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