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務員兼職規定的問題,我們搜遍了碩博士論文和台灣出版的書籍,推薦蕭培寫的 【好好讀憲法】2022高普考/三四等特考適用:憲法(測驗題型) 主題式進階問題集 和良文育成的 格鬥!現行考銓與公務人力資源管理(2版)都 可以從中找到所需的評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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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兩本書分別來自宏典文化 和讀享數位所出版 。
國立中正大學 法律系研究所 蕭文生所指導 祝語萱的 公務員兼職法律問題之研究 (2021),提出公務員兼職規定關鍵因素是什麼,來自於公務員兼職、公務員服務法、公務員服務法修正草案、公務人員基準法草案、特別權力關係、公法上職務關係、國家照顧義務。
而第二篇論文國立臺灣海洋大學 海洋法律研究所 許春鎮所指導 蕭錦玲的 從憲法基本權保障論公務員之兼職 (2018),提出因為有 兼職、憲法、基本權、旋轉門、行政救濟、公務員服務法的重點而找出了 公務員兼職規定的解答。
最後網站教師及公務人員兼職專區 - 人事室則補充:公開資訊. 國立屏東大學教師兼任營利事業機構董事、監察人或獨立董事人員名冊(110年8月17日). 中央法規. 公務員服務法 · 公立各級學校專任教師兼職處理原則.
【好好讀憲法】2022高普考/三四等特考適用:憲法(測驗題型) 主題式進階問題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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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了解決公務員兼職規定 的問題,作者蕭培 這樣論述:
★好好讀憲法~突破解憲!!法條簡單化,深入法律核心!考前大量演練本書收錄之試題,再善用「主題式」題題詳解,就能精準鎖定各章弱點、加強學習。讀者如能循此方法、堅定執行,必可於憲法一科拿到讓自己滿意的高分!★ 壹、前言 憲法為公務人員及專技考試之共同科目,除司律等少數類科外,多採選擇題模式出題,鑒於近來考題有越趨靈活、刁鑽之趨勢,因此讀者除應熟讀憲法條文、相關組織法規、司法院大法官解釋外,更應深入理解憲法之基本原理原則,並多練習考古題,如此方能從容地面對各種進階題型。本書以歷年高普考、司法考試考古題為範疇,彙整憲法本文、增修條文、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司
法院大法官審理案件法、立法院職權行使法、國家賠償法、地方制度法、公民投票法等重要法規及司法院大法官解釋,逐題逐項詳載法源依據、解釋令號次及相關判解函釋,並依主題進行編排,期使讀者能在最短的時間內,對於考情趨勢及命題焦點有所認識,並在實作過程中發掘不懂之處及導正錯誤的觀念。 貳、憲法命題大綱 考選部公布之命題大綱如下: 一、 憲法基本原理原則。 二、 憲法本文。 三、 憲法增修條文。 四、 司法院大法官解釋。 五、 總統府及五院組織法。 六、 司法院大法官審理案件法。 七、 國家安全會議組織法。 八、 立法院職權行使法。 九、 監察法。 十、
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包括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 十一、 國家賠償法。 十二、 地方制度法。 十三、 公民投票法。 參、重點整理及考情分析 本書將憲法分為基礎憲政理論、憲法之歷史與前言總綱、憲法之基本人權、憲法之政府體制、憲法之國家體制、憲法之基本國策及兩岸關係等7 章,茲將各章重點要述如下: 一、基礎憲政理論 (一)憲法之基本概念:憲法乃國家實定法規範中位階最高者,從而其法效力優於其他法規範,具有拘束包含立法機關在內之全國各級機關及人民之效力。本節重點包括憲法之緣起、形式及實質意義之憲法、憲法之地位、種類等,考生稍加理解即可。 (二)法位階理論:
憲法、法律、命令構成一國內之法律體系。按純粹法學派學者Hans Kelsen 之說法,動態之法律秩序,係由諸多不同等級之規範結合而成,而前開規範,以基本規範為最高、一般規範其次、個別規範最低。我國憲法第171 條、第172 條規定:法律與憲法牴觸者無效、命令與憲法或法律牴觸者無效,即為法位階理論之明文。法位階理論不僅為憲法命題焦點,亦為法學緒論、行政法等類科之重要考點。 (三)司法違憲審查制度::本節應特別注意最新修正之《憲法訴訟法》相關規定,並熟記違憲審查制度( 集中型、分散型)、法規範憲法審查及裁判憲法審查案件之申請主體( 國家最高機關、立法委員、法院及人民)、標的( 法律命令、
判例、法院聯席會議決議、行政函釋、公懲會選輯案例等,憲法訴訟法修正後則包括法院之確定終局裁判)、不予審查事項( 固有疆域、議會自律事項、統治行為)、審查密度( 嚴格、普通、寬鬆)、憲法法庭審理之案件類型( 法規範憲法審查及裁判憲法審查案件、機關爭議案件、總統副總統彈劾案件、政黨違憲解散案件、地方自治保障案件、統一解釋法律及命令案件)。 (四)大法官使用之主要憲法原則:較為重要者有比例原則(釋字第476號、第436 號解釋)、信賴保護原則(釋字第525 號、第717 號解釋)、法律明確性原則(釋字第432 號、第603 號解釋)、正當法律程序原則(釋字第384 號、第396 號解釋)、正
當行政程序原則(釋字第709 號解釋)等。 二、憲法之歷史與前言總綱 (一) 憲法之歷史:本節重點包括憲法制定機關(制憲國民大會)、制定依據(孫中山遺教,包括三民主義、五權憲法、權能區分、均權理論)、制定目的(鞏固國權,保障民權,奠定社會安寧,增進人民福利)、制訂期望(頒行全國,永矢咸遵)及憲法修正案之提案、審議及複決機關等。 (二) 憲法總綱:本節重點包括我國之國體(共和國體)、政體(民主政體)、五大原則(共和國、民主國、法治國、社會國、分權制衡)、主權(國民主權)、國籍(折衷主義,屬地為主、屬人為輔)、領土(領土範圍屬政治問題,非司法審查範圍、領土變更程序)、民族(民
族平等、多元族群、多元文化)及國旗。 三、 憲法的基本人權 (一) 基本權總論:本節重點包括基本權之功能(防禦功能、給付功能保護義務功能、制度性保障功能、程序保障功能)、保護主體(自然人、法人及非法人團體)、效力範圍(國家行為、私人行為)、限制(合目的性原則、必要性原則、法律保留原則)及基本權競合等。 (二) 基本權各論:本節重點包括平等權(男女平等、宗教平等、種族平等、階級平等、黨派平等)、自由權(人身自由、居住遷徙自由、言論自由、講學自由、著作出版自由、通訊自由、信仰自由、集會結社自由)、受益權(生存權、工作權、財產權、請願權、訴願權、訴訟權、教育權)、參政權(選舉權、
罷免權、創制權、複決權、應考試服公職權)、義務(納稅、服兵役、接受國民教育)、概括基本權(人格權、隱私權、名譽權、姓名權、受國民教育以外之教育權、契約自由、一般行為自由、性行為自由、婚姻自由、子女獲知血統來源之權)、新型態權利(環境權、日照權)等。 四、憲法之政府體制 (一) 總統:本節重點包括中央體制(總統制、內閣制、雙首長制)、總統之特權(刑事豁免權、國家機密特權)、戒嚴與緊急命令、大赦與特赦、國家安全會議、總統副總統之選舉、任期、彈劾、罷免、缺位處理,以及總統府所屬機關(中央研究院、國史館、國父陵園管理委員會)。另應注意總統並無「法律提案權」,此外總統發布行政院院長與依憲法經
立法院同意任命人員之任免命令及解散立法院之命令,無須行政院院長之副署。 (二) 行政院:本節重點包括行政院之組織(14 部、9 會、3 獨立機關、1 行、1 院、2 個總處)、權責( 法律提案權、向立法院提出施政報告並備質詢之責)、行政院正副院長、各部會首長及不管部會政務委員之產生方式、任期、行政院會議( 組織類型、出席及列席人員、議決事項)、因施政方針或重要政策變更涉及法定預算停止執行之協調處理、參謀總長應否出席院會接受質詢或備詢、覆議案及不信任案之相關規定。 (三) 立法院:本節重點包括立法院之組織、職權(立法權、財政權、質詢權、人事權、議決重要事項權、緊急命令追認權、調解
中央與地方權限爭議權、提出憲法修正案及領土變更案之權、提出不信任案之權、總統副總統彈劾權、調查權)、正副院長之產生方式、立法委員之選舉(單一選區兩票制、人數比例、婦女保障名額)、罷免、任期、特權(言論免責權、不受逮捕權)、兼職及立法院會議(常會、臨時會)。 (四) 司法院:本節重點包括司法院之組織( 大法官、普通法院、行政法院、智慧財產法院、懲戒法院、法官學院)、職權( 解釋權、審理政黨違憲解散及總統副總統彈劾事項權、審判權、懲戒權、法律提案權)、司法院正副院長、大法官之產生方式、任期,違憲審查之主體、客體、司法獨立( 審判獨立、司法概算獨立編列、法官身分保障) 及司法行政監督。另應注
意,公務員懲戒法於109年6月10日修正公布後,公務員懲戒委員會改制為懲戒法院,另建立一級二審制度,賦予當事人救濟之機會。而憲法訴訟法也在108年 1月4日修正公布,於111年1月4日始正式施行。 (五) 考試院:本節重點包括考試院之組織( 考選部、銓敘部、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職權( 1.考試、2.公務人員之銓敘、保障、撫卹、退休、3.公務人員任免、考績、級俸、陞遷、褒獎之法制事項、4.法律提案權)、考試院正副院長、考試委員之產生方式、人數、任期及考試制度。另應注意,考試院組織法於109 年1 月8 日修正公布後,考試委員名額自19人減少為7 人至9 人,考試院長、副院長及考試
委員之任期亦從6 年改為4 年。 (六) 監察院:本節重點包括監察院之組織、職權(彈劾權、糾正權、糾舉權、調查權、審計權、巡察權、監試權、法律提案權)、監察院正副院長、監察委員之產生方式、人數、任期,審計長之職權、產生方式、任期。 五、憲法之國家體制 (一) 中央與地方之權限:本節重點包括中央與地方權限劃分之方式、內容、爭議處理及均權制度,尤應注意憲法第111 條:「除第一百零七條、第一百零八條、第一百零九條及第一百十條列舉事項外,如有未列舉事項發生時,其事務有全國一致之性質者屬於中央,有全省一致之性質者屬於省,有一縣之性質者屬於縣。遇有爭議時,由立法院解決之。」、地方制度
法第77 條:「I 中央與直轄市、縣(市)間,權限遇有爭議時,由立法院院會議決之;縣與鄉(鎮、市)間,自治事項遇有爭議時,由內政部會同中央各該主管機關解決之。II 直轄市間、直轄市與縣(市)間,事權發生爭議時,由行政院解決之;縣(市)間,事權發生爭議時,由中央各該主管機關解決之;鄉(鎮、市)間,事權發生爭議時,由縣政府解決之。」等規定。 (二) 地方制度:本節重點包括地方自治之層級(直轄市、縣、市與鄉、鎮、市,省為中央派出單位,非地方自治團體)、組織、監督(適法性監督、適當性監督),以及自治條例、自治規則、委辦規則、自律規則之內涵及其運用。 六、憲法之基本國策 (一) 基本
國策之意涵:本節應注意憲法條文之性質,究係方針條款( 如憲法第146 條發展農業)、憲法委託( 如憲法第153 條實施保護勞工及農民之政策)、制度性保障( 如憲法第155 條實施社會保險制度),抑或屬人民公法上之權利( 如憲法第160 條落實基本教育及補習教育)。並應注意,基本國策中除可視為公法上之權利者外,其餘條款皆不得作為訴訟上請求救濟之依據。。 (二) 基本國策之內容:我國基本國策規範於憲法第137 條至第169 條及憲法增修條文第10 條,內容包括國防、外交、國民經濟、社會安全、教育文化、邊疆地區。其中應特別注意:?國家應優先編列之經費:教育、科學、文化經費、國民教育經費、社會
救助及國民就業等救濟性支出。?應保障政治參與之族群:原住民族、澎湖、金門及馬祖地區人民、僑居國外國民。 七、兩岸關係 (一) 兩岸政治:本節重要性較低,稍微瞭解《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10 條有關大陸地區人民進入臺灣地區採許可制,以及同法第14 條限期離境及強制出境之規定即可。 (二) 兩岸法規:本節重要性較低,但應注意司法院大法官第618 號解釋(有關大陸人民經許可進入臺灣地區者,非在臺灣地區設籍滿10 年,不得擔任公務人員之規定,尚無違反憲法第7 條平等原則及第23 條比例原則之意旨)、第710 號解釋(有關強制大陸地區人民出境,未予申辯機會之規定,違反正
當法律程序,不符憲法第10 條保障遷徙自由之意旨)。 肆、結語 邇來司法解釋數量不斷增加,司法院大法官106 年作成16 號解釋(第744 號至第759 號)、107 年作成14 號解釋( 第760 號至第773 號)、108 年作成14 號解釋( 第774 號至第787 號)、109 年至今作成5 號解釋( 第788 號至第792 號)。在為數眾多之釋字中,如何運用最短之時間內獲取最高之投報率,即成為考生上榜首要之務。在此,筆者建議應將重點放在與時事有關或具突破性見解之司法解釋,諸如通姦罪及撤回告訴之效力案( 釋字第791 號解釋)、公務人員退撫給與案( 釋字第782 號解釋)、
同性婚姻自由案( 釋字第748 號解釋)、化粧品廣告事前審查案( 釋字第744 號解釋)、政黨比例代表選舉案( 釋字第721 號解釋)、緊急性及偶發性集會遊行許可案( 釋字第718 號解釋)、藥師執業處所限制案( 釋字第711 號解釋)、受驅逐出國外國人之收容案( 釋字第708 號解釋) 等,以上皆有可能成為國家考試之命題焦點。最後,希冀本書之出版,能幫助各位在考場上獲取佳績,最終金榜題名、夢想成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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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節重點:
00:00 開頭
01:19【七七會員福利】廣告段落
02:25 事件的起因
03:14 公務員兼職的相關法規:《公務員服務法》
04:15 公務員不能做的事
05:08 判定標準是?
06:11 模糊又微妙的解釋
07:09 如果違法會怎樣?
08:06 我們的觀點1:為什麼爭議這麼大?
09:57 我們的觀點2:公務員真的完全不能兼職嗎?
10:37 問題
11:02 結尾
【 製作團隊 】
|企劃:宇軒
|腳本:宇軒
|編輯:土龍
|剪輯後製:Pookie
|剪輯助理:珊珊
|演出:志祺
——
【 本集參考資料 】
→【投書】「麟洋配」能否代言廣告?應修正《公務員服務法》避免雙重標準 - 報導者:https://bit.ly/2WFklCl
→麟洋配代言違法?談公服法禁止兼職的合理性 - 鳴人堂:https://bit.ly/3jDXxLL
→台灣運動選手缺的是成熟的經紀公司 - 思想坦克:https://bit.ly/2WKVZGE
→《公務員服務法》:https://bit.ly/3BEkbdd
→《公務員懲戒法》:https://bit.ly/3DHVyy
事件本身
→土銀高層看報才知私接代言 經紀人恐害「麟洋配」違法被迫離隊 - 鏡週刊:https://bit.ly/3t8eWPK
→麟洋遭爆違法代言恐導致2人離隊? 經紀人:不可能傷害土銀 | ETtoday運動雲:https://bit.ly/2YbIe4y
→私接代言風波土銀說話了 麟洋配:沒離隊想法 - 鏡週刊:https://bit.ly/2V9H34F
→為悠遊卡代言風波道歉了 經紀人強調麟洋配不會離開土銀 - 鏡週刊:https://bit.ly/2WO5chN
→麟洋配代言悠遊卡是非多 經紀人:僅肖像授權非代言 - 上報:https://bit.ly/3DJ5jMc
→麟洋代言 擬採企業聯盟解套 - 聯合新聞網 (8/10):https://bit.ly/38A05Em
→麟洋考慮轉任預備球員 土銀:尊重兩人選擇https://bit.ly/3BEktRl
關於法規
→廖恒藝|法律規定當了公務員就不能「規度謀作」,到底不能幹嘛?:https://bit.ly/3BEkNQ3
→公務員服務法適用範圍:https://bit.ly/3BySySD
→公務員兼職的判定標準:https://bit.ly/3zFNpI3
→銓敘部說明 - 公務員是否可兼職外送員:https://reurl.cc/DgN4d5
→銓敘部函釋 - 公務員不得兼任各類車種職業駕駛:https://bit.ly/3t9U2zL
→銓敘部函釋 - 公務員得兼任臺北市街頭藝人接受民眾打賞:https://bit.ly/3mWynKy
其他案例
→33警兼職遭懲戒 管中閔、林氏璧也因公職兼差引議 - 蘋果日報:https://bit.ly/2WPxjNy
→從台大醫生兼職部落客「林氏璧」遭記過,談為何公務員不可經營商業?:https://bit.ly/2WFBiMX
→違法兼職遭移送公懲會 交警石明謹親上火線回應 - 自由新聞網:https://bit.ly/3zHcr9z
→【獨家/靠嘴賺外快1】世足球評石明謹延誤交警公務 涉兼職賺200萬遭送公懲會 - 蘋果新聞網:https://bit.ly/2WRHEsm
→法院認定「違法兼職」 石明謹6點聲明:請律師團依法上訴 - 自由新聞網:https://bit.ly/3zDT1SV
→警察兼職球評「損害政府信譽」 石明謹反擊:是提升形象!曝283萬用途 - 蘋果新聞網:https://bit.ly/2WL1vJ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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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務員兼職法律問題之研究
為了解決公務員兼職規定 的問題,作者祝語萱 這樣論述:
公務員之權利與義務隨著不斷誕生的司法院釋字而時常受到檢視與討論,公務員與國家之法律關係不同於以往,由早期之特別權力關係逐漸轉變為公法上職務關係後,公務員之權利保障應更完善、義務要求應更明確。然而,政府於近年所為之年金改革,雖係基於退撫制度永續、少子女化、因應物價指數等公益考量,卻使公務員實質所得領取之退休金不如以往,而有危及老年經濟安全之虞;在職公務員所領取之俸給並未按照每年物價指數之波動而為調整,恐使公務員之薪俸與其職務尊嚴失衡。若將公務員服務法之兼職規定適度放寬,允許公務員於公餘時間兼職,自行累積財富,除得避免公務員陷入經濟困窘,亦無礙於國庫之收支,似為可行之道。 目前公務
員之兼職主要規定於公務員服務法,其作為公務員義務之體現,於制定至今僅有局部修正,其條文規定仍存有特別權力關係之色彩,尚待檢討與修正。本文將分別探討公務員服務法之適用對象、兼職類型與兼職程序之法律問題,如軍人及兼任行政職教師之兼職得否適用公務員服務法、公務員經營網路拍賣與兼任新型態職業之認定、事前許可制與同意制之取捨等。同時參酌考試院2012年2月14日通過公務人員基準法草案、考試院於2021年11月18日提出之公務員服務法修正草案、總統於2022年6月22日公布修正後之公務員服務法,以及近期之相關實務見解,期能就現行之公務員兼職程序提出建議,使公務員之兼職權利獲得更加完善之保障。
格鬥!現行考銓與公務人力資源管理(2版)
![](/images/books/e0f3147af2537d1dc17e6bb7999303cd.webp)
為了解決公務員兼職規定 的問題,作者良文育成 這樣論述:
考試,是場格鬥。 準備考試的讀本,應該要精煉、符合實戰需求! 於是,我們把複雜的現行考銓與公共人力資源管理內容,從考試實戰的角度,精煉、表格化,並切割成容易掌握且適合平日攻讀、練習、快速查找的topic單元。 藉由《格鬥!現行考銓制度與公共人力資源管理!》快速掌握關鍵之後,重心就可以放在《這是一本現行考銓與公共人力資源管理解題書》的練習上;後續回到《格鬥!現行考銓制度與公共人力資源管理!》的查找、複習也相當便利,才可能盡快上榜,減輕我們時間和經濟的壓力。 書的內容好消化、能快速吸收精粹,才可能舉一反三、觸類旁通、靈活運用,那距離上榜之日就不遠了。
我們懂。 因為我們也曾是考生。
從憲法基本權保障論公務員之兼職
為了解決公務員兼職規定 的問題,作者蕭錦玲 這樣論述:
本論文主要針對現行公務員兼職規定,與我國憲法對人民基本權保障的衡平問題,進行深入探討。研究內容包含探討公務員兼職之實際現況、產生的問題、類型及限制、外國公務員兼職相關法制、違反兼職規定之救濟、以及我國兼職規定之法制探討是否符合公務員權利與義務對等之設計。文中首先探討憲法對於公務員基本權保障,繼而分就限制公務員兼職規定及兼職型態研析,並參酌其他國家兼職法制,以及公務員懲戒委員會之案例,建議以憲法保障公務員基本權作為檢討現行兼職規定之基準,提出應鬆綁公務員兼職法令,期能藉由本文之探討,對我國公務員兼職之實務運作提出建言,俾為建構更趨完善之公務員兼職法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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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務員兼職規定的網路口碑排行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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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服公職須知 - 新北市政府人事處
公務員 服務法修正日期:民國89年07月19日法規類別:考試> 銓敘部> 人事管理目第14條公務員除法令所規定外,不得兼任他項公職或業務。其依法令兼職者,不得兼薪及兼領 ... 於 www.personnel.ntpc.gov.tw -
#2.[討論] 公務員兼職規定研析- 看板PublicServan
軍公教年金改革讓公務員們叫苦連天,讓原本可預期的收入頓時銳減,進而大大影響退休生活,年輕公務員或想未雨綢繆,透過兼職多儲備退休基金, ... 於 www.ptt.cc -
#3.公務員兼職規定放多寬? 考試院:修法過程可討論 - Rti 中央 ...
台北市交大員警石明謹擔任足球球評,被判降級改敘、罰款新台幣20萬元;公務員兼職問題引發討論。考試院祕書長劉建忻今天(21日)在立法院答詢時表示, ... 於 www.rti.org.tw -
#4.教師及公務人員兼職專區 - 人事室
公開資訊. 國立屏東大學教師兼任營利事業機構董事、監察人或獨立董事人員名冊(110年8月17日). 中央法規. 公務員服務法 · 公立各級學校專任教師兼職處理原則. 於 pers.nptu.edu.tw -
#5.兼職函釋(109/7/6) - 108年銓敘法規釋例彙編
1、司法院釋字第22 號:立委、監委為有給公職? 2、司法院釋字第42 號:各級民意代表等人員屬憲法第18 條「公. 職」? 3、司法院釋字第69 號:公務員依法令兼職,得支 ... 於 www.skyman.url.tw -
#6.千名公務員違法兼職百人最重恐撤職
審計部在監察院要求之下,全面清查公務員兼任公司負責人、董事跟監察人的 ... 說那一些人是因公合法兼職那些是不合規定的銓敘部表示,違規公務員中, ... 於 news.pts.org.tw -
#7.Fw: [請益] 公務員服務法第14條不得兼職的規定
作者souldragon (依法不依人). 看板PublicServan. 標題. 時間Wed Sep 4 16:04:47 2019. 第14條公務員除法令所規定外,不得兼任他項公職或業務。 其依法令兼職者,不得 ... 於 www.taiwanlawmp3.com -
#8.讓公務員享有與勞工一樣兼差權利,以符合轉型正義。
修正公務員服務法有關限制公務員兼差規定,讓公務員享有與勞工一樣. 提議內容或建議事項. 公務員薪水非常透明,任何人都可以查(俸給表) ... 於 join.gov.tw -
#9.公務員兼職屢遭懲戒立委籲修法適度開放
況且,葉毓蘭認為,政府為了執行這個規定需耗費大量行政資源查察,審計部2016年查出上千名公務員兼職,但僅有42人遭彈劾;2021年因紓困意外發現有805名 ... 於 www.epochtimes.com -
#10.公務員服務法第13條禁止違法兼職宣導 - 雲林縣政府農業處
33、公務人員依法兼任公司代表官股之董事,復以其董事身分,依公司法規定被選任為清算人,如無兼領報酬情形,得兼任之;惟於其本職工作有影響者,仍以不兼任為宜6 於 agriculture.yunlin.gov.tw -
#11.石明謹案確定法院:公務員不得兼職規定未違憲 - 奇摩新聞
懲戒法院指出,公務員服務法第14條第l項規定:「公務員除法令所規定外,不得兼任他項公職或業務。其依法令兼職者,不得兼薪及兼領公費。」對公務員得兼職 ... 於 tw.tech.yahoo.com -
#12.公務員服務法有關【不得經營商業或投機事業】
公務員 違反第一項、第二項或第三項之規定者,應先予撤職。 第14 條公務員除法令所規定外,不得兼任他項公職或業務。其依法令. 兼職者,不得兼薪及兼領公費。 於 www.tipo.gov.tw -
#13.兼職法規
行政院限制所屬公務人員借調及兼職要點. 行政院84.1.4.臺八十四人政力字第00303號函. 公務人員兼任政府投資或轉投資民營事業機構、財團法人及社團法人董、監事職務規定 ... 於 www.drshui.me -
#14.立委籲放寬公務員兼職規定考試院:可在修法時討論| 自由電子報
〔記者羅綺/台北報導〕「警察球評」石明謹因未經許可擔任足球球評,違反公務員不得兼任規定,遭懲戒降一級改敘、罰款20萬,石明謹也因而提早退休,讓 ... 於 today.line.me -
#15.公務員兼職有何相關規定? - 新竹縣政府
公務員 服務法第13條有兼職相關規定,銓敘部業已彙整歷年相關法規函釋,可至該部網站參閱查詢。 https://www.mocs.gov.tw/exposition/list.aspx? 於 www.hsinchu.gov.tw -
#16.公務員服務法第13條釋例宣導
公務員 違反第一項、第二項或第三項之規定者,應先予撤職。 第十四條 公務員除法令所規定外,不得兼任他項公職或業務。其依法令兼職者,不得兼 ... 於 www.annan.gov.tw -
#17.公務員得否依法兼任公營事業或公司代表官股之董事
釋38、公務員得否兼任公司法規定之重整人或重整監督人。 所詮釋之法令條文:公務員服務法第13 條第2 項及第14 條第1 項. 行政人事行政局 ... 於 www.personnel.ntu.edu.tw -
#18.網友留言回覆-181-有關「公務人員可否兼職」問題 ... - 隨意窩
(二)公務員可否兼職:依據公務員服務法第14條第1項之規定:「公務員除法令所規定外,不得兼任他項公職或業務。其依法令兼職者,不得兼薪及兼領公費。」,同法第14條之3之 ... 於 blog.xuite.net -
#19.【公務員兼職破解秘笈】讓你合法兼職,安心加班!
《解釋》銓敍部解釋公務員服務法第14條第1項規定:「公務員除法令所規定外,不得兼任他項公職或業務。其依法令兼職者,不得兼薪及兼領公費。」其立法意旨 ... 於 swallno.pixnet.net -
#20.公務人員服務法兼職 - Couekid
行政院限制所屬公務人員借調及兼職要點. 行政院84.1.4.臺八十四人政力字第00303號函. 公務人員兼任政府投資或轉投資民營事業機構、財團法人及社團法人董、監事職務規定 ... 於 www.couekid.co -
#21.借調、兼職 - 臺北市立大學-人事室
借調、兼職 · 【人事室法規公告】臺北市政府派任投資或轉投資公、民營事業機構及捐(補)助財團法人董事監察人遴選管理考核要點 · 【人事室兼職公告】重申有關宣導公務員服務 ... 於 personnel.utaipei.edu.tw -
#22.銓敘部99.12.10.部法一字第0993279936號 - 行政令函-全國 ...
二)公務員兼任研究工作,應經服務機關(或上級主管機關)許可,且其許可程序為必要條件: 1.服務法第14條之3於85年1月15日增訂公布後,貴局對該條規定之兼職,曾建議 ... 於 weblaw.exam.gov.tw -
#23.臺南市政府農業局前局長、秘書處處長李朝塘於107 ... - 調查報告
案由:臺南市政府農業局前局長、秘書處處長李朝塘任職期間,兼任名人預拌混凝土股份有限公司監察人職務,涉違反公務員服務法第13條規定,爰依公務員懲戒法第24條規定,移請 ... 於 cybsbox.cy.gov.tw -
#24.銓敘部令釋補充規範公務員依法令兼職依據。 - 埤頭國中
二、依公務員服務法(以下簡稱服務法)第14條第1項規定: 「公務員除法令所規定外,不得兼任他項公職或業務。 ……」;銓敘部108年11月25日部法一字 ... 於 www.ptjh.chc.edu.tw -
#25.公務員兼任非營利事業或團體受有報酬職務許可辦法
S-link電子六法全書、超連結法規資料庫、法律、法規命令、行政規則、大陸法規、判決解釋判例、MP3&MP4、6law離線app、考古題、國家考題. 於 www.6laws.net -
#26.公務員得兼任、不得兼任職務類別簡表
1.由政府機關(構)或學校依法指派教師代表其持有股份之董事、監察人(官股代表)。 2.不得經營商業或投機事業,但符合公務員服務法第13條第1項規定,得投資公司為公司股東, ... 於 rule.nkust.edu.tw -
#27.風評:研議放寬公務員兼職,銓敘部趁火打劫兼嗆小英? - 風傳媒
立法院通過年金改革方案,說法是年改影響收入,於是乎考試院銓敘部「立委連署」之請,研議修改公務員服務法,放寬公務員兼職兼差規定,其間邏輯與道理 ... 於 www.storm.mg -
#28.宣導有關公務員兼職兼課相關規定 - 南港高中
一、公務員服務法第14條第1項:公務員除法令所規定外,不得兼任他項公職或業務。其依法令兼職者,不得兼薪及兼領公費。 · 二、行政院限制所屬公務人員借調 ... 於 www.nksh.tp.edu.tw -
#29.公務人員可否兼職? - 臺東縣警察局
兼職 者,不得兼薪及兼領公費。」第14條之3規定:「公務員兼任教學或研究工作或非以營利為目 的之事業或團體之職務,應經服務機關許可。機關首長應經上級主管機關許可。 於 www.ttcpb.gov.tw -
#30.防範公務員以專業證照違法兼職等規定告知書
(二)到任後如具有「公務員服務法」規定應報經服務機關許可之兼職事項,應向本院申報,. 相關條文如下:. 第14 條公務員除法令所規定外,不得兼任他項公職或業務。其依法 ... 於 www.judicial.gov.tw -
#31.公務員可以兼職嗎公務員服務法暨兼職相關常用規定 - Szxpyl
現行刑法,再者如果是擔心公務員因為兼差. 行政令函-全國人事法規釋例資料庫檢索系統. 公務員除法令所規定外,由於公務員兼職違背了一人一職的原則,並不得領取兼職 ... 於 www.jerseyshoreins.co -
#32.公務員兼職兼業許可辦法 - Lauranes
行政院限制所屬公務人員借調及兼職要點. 行政院84.1.4.臺八十四人政力字第00303號函. 公務人員兼任政府投資或轉投資民營事業機構、財團法人及社團法人董、監事職務規定 ... 於 www.lauranesaliou.me -
#33.關於現職公務人員擔任工作人員有無牴觸公務員服務法不得兼職 ...
因此,有關現職公務人員擔任該辦事處人員之相關事宜,自應比照前開公務員兼任民間團體職務之有關規定辦理。 (二)本案「世界安全組織中華民國辦事處」擬由行政院勞工委員會 ... 於 www.moi.gov.tw -
#34.行政院國家科學委員會公告
「行政院限制所屬公務人員借調及兼職要點」之兼課四小時限制,應予一致。另;兼職數額相關. 規定有「公立各級學校專任教師兼職處理原則」兼職費之支給個數及支給上限不 ... 於 law.most.gov.tw -
#35.110 年特種考試地方政府公務人員考試試題 - 公職王
科目:公務員法概要(包括任用、服務、保障、考績、懲戒、交代、行政中立、利益衝突迴避與. 財產申報). 李豪老師. 一、依公務員服務法之規定,公務員得否兼職? 於 www.public.com.tw -
#36.109年度清字第13422號移送機關教育部代表人潘文忠被付懲戒 ...
依上開規定,兼任行政職務教師之兼職,. 應依公務員服務法相關規定辦理。 (二)次查銓敘部104年8月6日部法一字第1044005116號函略以:. 本案將 ... 於 gazette.nat.gov.tw -
#37.公立各級學校專任教師兼職處理原則 - 教育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
依本原則規定辦理。但兼任行政職務之教師,其經營商業或投資營利事業、兼職範圍及許可程序,依公務員服務法規定辦理,不適用第三點至第六點及第十點規定。 於 edu.law.moe.gov.tw -
#38.公務員兼職兼課網路留言板探討火熱 - 金門日報
公務人員 可不可以兼職、兼課?最近在縣府網路留言板上引起討論,人事室表示,依據公務員服務法、行政院限制所屬公務人員借調及兼職要點等相關規定,原則上, ... 於 www.kmdn.gov.tw -
#39.公務員兼職,有什麼不可以? | 楊志良、許增如
據報載,審計部正全面調查全國各級公教人員是否有違法「兼營商業」行為,根據「公務員服務法」的規定,公務員不得經營商業或投機事業,違者應先撤職。 於 opinion.cw.com.tw -
#40.公務員兼職解釋 - Ilovecss
公務員 服務法. 第14 條. 公務員除法令所規定外,不得兼任他項公職或業務。. 其依法令兼職者,不. 得兼薪及兼領公費。. 依法令或經指派兼職者,於離去本職時,其兼職亦 ... 於 www.cotdustries.me -
#41.銓敘部函- 地址:116臺北市文山區試院路1之2號
公務員 服務法第14 條前段規定:「公務員除法令所規定外,不得兼任他. 項公職或業務。」所稱業務,司法院院解字第2616 號解釋文:「醫師或藥劑. 師之業務,因為本條(服務法 ... 於 personnel.hosp.ncku.edu.tw -
#42.國立政治大學銓審請任—兼職案件之報核程序作業
二、 兼任或兼課人員,應依規定程序陳准後方得生效。 三、 公務人員基於法令規定有數個兼職者,以支領二個兼職費為. 限,每月支領總額不得超過一萬六千元。 於 posman.nccu.edu.tw -
#43.公務員的非常態兼職,符合一定條件下並不違法
公務員 服務法第14條第1項規定:「公務員除法令所規定外,不得兼任他項公職或業務。其依法令兼職者,不得兼薪及兼領公費。」這個規定就像緊箍咒般,讓 ... 於 www.lawyerli.tw -
#44.公務員兼差規定 - Decas
第14條公務員除法令所規定外,不得兼任他項公職或業務。其依法令兼職者,不得兼薪及兼領公費。 依法令或經指派兼職者,於離去本職時,其兼職 ... 於 www.delhdcas.co -
#45.國立臺灣科技大學職員、約用工作人員兼職申請表 - 人事室
(一)應符合「公務員服務法」第13條、第14條、第14條-2、第14條-3及「行政院所屬公務人員借調及兼職要點」、「軍公教人員兼職費及講座鐘點費支給規定」等公務員兼職限制 ... 於 www.personnel.ntust.edu.tw -
#46.[討論] 「公務員兼職的時代變革」民意調查 - PTT 熱門文章Hito
等邀請代言,卻因消防單位的機關文化及公務員服務法規定,所接代言皆未支領酬勞,該名消防員已離職。 三、公務員當網紅:在資訊、網路極為發達的時代,網路事業已成 ... 於 ptthito.com -
#47.枯朽枕木上的雙軌人生:舊法如何海納公務員的多元職涯?
法規內容預設:兼職頻率與時長將對公務員的工作造成不良影響,公務員若耗費過多時間與精神在第二份工作上,可能導致公共服務的品質下滑。以公服法第14條為 ... 於 news.cts.com.tw -
#48.銓敘部全球資訊網[ 兼職事項(一)文義解釋]
公務員 服務法(以下簡稱服務法)第14 條第1 項規定:「公務員除法令所規定外,不得兼任他項公職或業務。其依法令兼職者,不得兼薪及兼領公費。」揆其立法意旨,係為使 ... 於 www.mocs.gov.tw -
#49.公務人員兼任政府投資或轉投資民營事業機構、財團法人及社團 ...
但主管機關於其董、監事遴派管理考核要點中,明確定有職權行使衝突禁止、防止個人利益輸送及課責等管理規定者,除主管機關首長、副首長外,其餘公務人員不受限制。 (二) ... 於 www.rootlaw.com.tw -
#50.公務人員權利義務與責任 - 彰化縣政府
服務法規範得兼職之規定. ※公務員兼任非以營利為目的之事業或團體. 之職務,受有報酬者,應經服務機關許可。 機關首長應經上級主管機關許可。 於 www2.chcg.gov.tw -
#51.公務員服務法第13 條相關解釋彙整表
因此,國立大學兼任行政職務教師,依司. 法院釋字第308 號解釋既屬服務法之適用對象,故. 其除法律另有規定外,不得兼任臺灣金控公司之獨. 立董事。 66. 公務員得否承. 攬 ... 於 ws.moe.edu.tw -
#52.公僕兼差擬放寬外快限21K | 蘋果新聞網| 蘋果日報
王家俊、符芳碩、張文馨╱台北報導】政府推動年金改革讓公務員退休所得大幅減少,有上千名公務員連署,要求放寬兼差賺外快相關規定,銓敘部因此研擬 ... 於 tw.appledaily.com -
#53.本期主題- 放寬公務員兼職規定,加速產學合作
言,放寬公務員的兼職規定,已成為一項. 必要的法制措施。但對公務員兼任職務所. 產生的利益衝突,也應該要預先予以防. 範。 二十一世紀是知識經濟的時代,透過. 於 www.ea.sinica.edu.tw -
#54.公務員兼職許可辦法 - Czechf
本申請書依公務員兼任職務許可辦法第六條之規定製訂。 各欄記載事項,服務機關得視需要於事前或事後查證。 第六欄應敘明從事兼職時間,例如上班時間內從事兼職時數。 於 www.czechfpost.co -
#55.國立大專校院兼任行政職務教師,尚不得以「專家學者」或 ...
國立大專校院兼任行政職務教師,尚不得以「專家學者」或「產業界人士」身分,兼任地方行政法人董事職務. (一)查公務員服務法(以下簡稱服務法)第14條第1項規定:「公務員除 ... 於 personnel.nuk.edu.tw -
#56.廣義公務員兼職
公務員 懲戒法對於「公務員」雖然沒有定義規定,不過實務上是採廣義公務員說,所以懲戒法庭懲戒對象包括:公立學校校長、兼任行政職務之教師(如主任、組長)、公立學術研究 ... 於 www.unrealtrtes.co -
#57.立委籲放寬公務員兼職規定考試院:可在修法時討論 - 自由時報
「警察球評」石明謹因未經許可擔任足球球評,違反公務員不得兼任規定,遭懲戒降一級改敘、罰款20萬,石明謹也因而提早退休,讓公務員兼職議題引發討論 ... 於 news.ltn.com.tw -
#58.公務員兼職_百度百科
公務員兼職 是指公務員在擔任本職工作外,還兼任其他職務工作的情形。如前所述,由於公務員兼職違背了一人一職的原則,因此,《公務員法》第42條規定:“公務員因工作 ... 於 baike.baidu.hk -
#59.教師及公務人員兼職相關規定 - 新林國小
有關公務人員兼職部分: 一、公務員服務法第第13條第1項及第4項分別規定:「公務員不得經營商業或投機事業。但 ... 於 www.xles.ntpc.edu.tw -
#60.公務員兼職直銷
mypaper.pchome.com.tw/macotochen/post/4484376 行政法教室:公務員兼職限制的實務見解陳誠大學助理教授/曾任國家文官公務員服務法第十三條第二項規定: ... 於 chanthau.pixnet.net -
#61.考試院通過修法放寬公務員投資及兼職限制- 政治 - 中時新聞網
由於公營事業機構對經營政策負有主要決策責任者以外人員,以及公立學校兼任行政職務教師工作性質特殊,草案修正其經商禁止及兼職規定,授權由各該主管機關 ... 於 www.chinatimes.com -
#62.公務員服務法第13條相關解釋彙整表
第14條第1項規定:「公務員除法令所規定外,不得兼任他項公職或業務。其依法令兼職者,不得兼薪及兼領公費。」 二、公務人員依法兼任公司代表官股之董事 ... 於 www.ncyu.edu.tw -
#63.小孩子才作選擇,我全都要 公務員可以兼職嗎?|白目觀點
透過判決說明,可以發現整起事件,主要是圍繞在公務員服務法中「不得兼任他項公職或業務」的相關規定(註一)。 也許你也和我一樣,一時無法理解警察公餘 ... 於 plainlaw.me -
#64.公務員兼任非營利事業或團體受有報酬職務許可辦法 - 全國法規 ...
本辦法依公務員服務法第十四條之二第二項規定訂定之。 第2 條. 公務員兼任非以營利為目的之事業或團體受有報酬職務者(以下簡稱兼職),除法律另有規定外,其許可依本 ... 於 law.moj.gov.tw -
#65.放寬公務員兼職問題之研析 - 立法院
禁止公務員兼職的主要原因,在於認為公務員兼職時會怠忽職守,甚而涉及貪瀆犯罪行為。首先,就怠忽職守而言,可參酌德國「勤務利益有減損之虞」之6款例示規定,於公務員 ... 於 www.ly.gov.tw -
#66.立委籲放寬公務員兼職考試院:不一定下班就是下班 - 聯合報
台北市警交通大隊警員石明謹為知名足球賽評,因違反公務員不得兼任規定遭懲戒,宣布提前退休。國民黨立委葉毓蘭、林思銘今於立法院司法委員會質詢時, ... 於 udn.com -
#67.麟洋配接代言違法?公務員能兼職嗎?又有哪些規定要遵守 ...
成為七七會員(幫助我們繼續日更,並享有會員專屬福利):http://bit.ly/shasha77_member✔︎ 體驗志祺七七文章 ... 於 www.youtube.com -
#68.桃園市政府所屬各機關學校公務員經營商業及兼職情形調查表 ...
公務員 除法令所規定外,不得兼任他項公職或業務。其依法令兼職者,不得兼薪及兼領公費。 ◎重要函釋:銓敘部108年11月25日部法一字第1084876512號函. 於 www.sjes.tyc.edu.tw -
#69.兼職、兼課相關規定
不得兼任非袓產祭祀公業管理人。 公務員得兼任、不得兼任職務類別簡表. (參照人事行政法規釋例彙編). 類別, 得 ... 於 person.niu.edu.tw -
#70.兼職法令規定及相關函釋彙整表
軍公教人員兼職費及講座鐘點費支給規定, 96年9月12日行政院院授人給字 ... 公務人員兼任政府投資或轉投資民營事業機構、捐(補)助財團法人及社團法人董、監事職務規定 ... 於 person.ntsu.edu.tw -
#71.防堵下一個林氏璧銓敘部「公務員兼差鬆綁」急煞車
銓敘部原研議放寬公務員兼差規範,只要不當老闆、不妨礙公務、不涉及利益輸送或違反行政中立,就可在下班之餘兼差,例如到速食店打工、擔任企業顧問等;但 ... 於 www.upmedia.mg -
#72.109.12.3 公務員服務法小常識 ♀️公務員可以兼職當外送 ...
還要注意公教人員保險法重複加保的規定喔! ... 一堆高官可以到大學或外面去兼課領鐘點費,基層公務員不能兼職,加班費每月還有上限,然後又允許偶而為之跑Foodpanda ... 於 www.facebook.com -
#73.交通部人事管理工作圈宣導教案
案例, 某機關公務員於下班時間經營網路拍賣事業,經機關發現後,以違反公務員服務 ... 二)公務員服務法第14條第1項前段:「公務員除法令所規定外,不得兼任他項公職或 ... 於 www.motc.gov.tw -
#74.公務員兼職規定-
兼職規定 -. (不含經營商業). 兼職案例. 其他相關規定. 約聘僱人員也適用喔! 公務員除法令所規定外,不得兼任他項公職或業務。 公職:各級民意代表、中央與地方機關之 ... 於 www-ws.gov.taipei -
#75.公務員服務法第13 條相關解釋彙整表
33. 公務人員依法. 兼任公司代表. 官股之董事,復. 以其董事身. 分,依公司法規. 定被選任為清. 算人,如無兼領. 報酬情形,得兼. 任之;惟於其本. 職工作有影響. 者,仍以 ... 於 www.shalu.taichung.gov.tw -
#76.公務人員兼職規定 - JohnGenty
行政院限制所屬公務人員借調及兼職要點. 行政院84.1.4.臺八十四人政力字第00303號函. 公務人員兼任政府投資或轉投資民營事業機構、財團法人及社團法人董、監事職務規定 ... 於 www.johngentry.me -
#77.公務員服務法第13 條相關解釋彙整表
第14 條第1 項規定:「公務員除法令所規. 定外,不得兼任他項公職或業務。其依法令兼職者. 不得兼薪及兼領公費。」 二、公務人員依法兼任公司代表官股之董事,復以其董. 於 ccweb.ncnu.edu.tw -
#78.行政法教室:公務員兼職限制的實務見解@陳誠法政專業教學網
同法第十四條第一項復規定:「公務員除法令所規定外,不得兼任他項公職或業務。其依法令兼職者,不得兼薪及兼領公費。」就是說公務員原則上不得兼職(也就是「一人不二職 ... 於 mypaper.pchome.com.tw -
#79.公務員服務法暨兼職相關常用規定
行政院限制所屬公務人員借調及兼職要點 · 公務人員兼任政府投資或轉投資民營事業機構、財團法人及社團法人董、監事職務規定. 經濟部及所屬機關事業機構遴派公民營事業 ... 於 www.moea.gov.tw -
#80.fw:重申教師及公務人員兼職相關規定
有關教師兼職部分: 一、查司法院大法官釋字第308號解釋:「...兼任學校行政職務之教師,就其兼任之行政職務,則有公務員服務法之適用。」,依上開規定,兼任行政職務教師 ... 於 hwjh.ylc.edu.tw -
#81.公務員經營商業及兼職情形調查表(具結書)
機關. 首長應經上級主管機關許可。第14 條之. 3 規定,公務員兼任教學或研究工作或. 非以營利為目的之事業或團體之職務,. 於 www.tydares.gov.tw -
#82.嘉義縣議會公務員兼職申請表
二、公務員服務法第14 條之1,公務員除法令所規定外,不得兼任他項公職. 或業務。 三、公務員服務法第14 條之2,公務員兼任非以營利為目的之事業或團體之. 職務,受 ... 於 www.cyscc.gov.tw -
#83.公告本市立各級學校公務員及兼任行政職務教師之兼職
二、 復查公務員服務法兼職相關規定如下: ... 三、另依公立各級學校專任教師兼職處理原則第10點規定:「教師除相關法令規定隨職務異動或當然兼職者 ... 於 slvs.tc.edu.tw -
#84.防範公務員違法出租(借)專業證照或兼職實施計畫
公務員 服務法第十三條規定:「公務員不得經營商業或投機事業。....」同法第十四條第一項規定:「公務員除法令所規定外,不得兼任他項公職或業務。其依法令兼職者,不得 ... 於 www.ym.edu.tw -
#85.公務員服務法第14條所稱法令公職與業務認定標準
查服務法第14條第1項規定:「公務員除法令所規定外,不. 得兼任他項公職或業務。其依法令兼職者,不得兼薪及兼. 領公費。」 二、. 前開服務法第14條規定要件及適用情形之 ... 於 aex.yuntech.edu.tw -
#86.劉建忻:公務員兼職開放程度修法時可討論| 政治| 中央社CNA
兼職規定 是希望公務員專心致力於工作,但也不是完全不能兼職,有些兼職只要經過機關事前許可就沒問題。 周志宏也說,這次公務員服務法修法已全盤 ... 於 www.cna.com.tw -
#87.麟洋配不能接業配? ∣ 公務員兼職禁止 - 賴瑩真律師
但近日奧運羽球金牌選手王齊麟和李洋,與悠遊卡公司合作發行悠遊卡套卡卻引發質疑,許多人紛紛討論此行為有沒有違反公務員兼職禁止之規定? 於 www.angelalai.com.tw -
#88.公務員服務法禁止商業經營及兼職之合理性
就第一個解釋來說,公務員服務法並沒有明確規定不能於清晨送報,但兼差如送報之繁重工作,將有害公務任務之專心任職,所以該解釋主張該單位主管用「勸導」 ... 於 www.npf.org.tw -
#89.相關解釋令函 - 臺北市法規查詢系統
主旨:關於公務員得否兼任仲裁人疑義一案,復請查照。 collections_bookmark 規範 · collections_bookmark 規範. 司法類; 司法院秘書長102.08.30. 秘 ... 於 www.laws.taipei.gov.tw -
#90.法規草案-立法院委員趙正宇等18 人擬具「公務員服務法」第14 ...
爰擬具「公務員服務法第十四條、第十四條之二及第十四條之三條文修正草案」,合理調整公務員兼職程序規範密度,就公務員依法令兼職,及兼任教學、研究 ... 於 www.lawbank.com.tw -
#91.「薪水不到3萬」公務員為何不能兼職?內行分析關鍵原因
依據《公務員服務法》第13條第2項規定,「公務員非依法不得兼公營事業機關或公司代表官股之董事或監察人」,及同法第14條第1項規定,「公務員除法令所規定 ... 於 www.setn.com -
#92.公務員借調及兼職制度運作及檢討之研究
公務員 服務法第14條第1項規定,公務員除法令所規定者外,不得兼任他項公職。所謂「兼任他項公職」,自屬「兼職」無疑。行政院所發布之「行政院限制所屬公務人員借調及兼職 ... 於 www.dgpa.gov.tw -
#93.公務員服務法第14條所稱「法令」、「公職」與「業務」之認定 ...
二、查服務法第14 條第1 項規定:「公務員除法令所規定外,不得兼任他項公職或業務。其依法令兼職者,不得兼薪及兼領公費。」 三、前開服務法第14 條規定要件及適用 ... 於 ccs.cyc.edu.tw -
#94.主計人員兼職問題1.依公務員服務法第14 條規定略以
主計人員兼職問題. (原行政院主計處99.3.18 處義一字第0990001560 號「主計長信箱」). 1.依公務員服務法第14 條規定略以,公務員除法令所規定外,不得兼任他項. 於 wd.vghtpe.gov.tw -
#95.【裁判字號】106,鑑,14025
第13條第1項規定,謹將被付懲戒人之違法、失職事實,分. 述如下:. (一)本案係依銓敘部公務員兼職查核平台查核結果,查獲林員擔. 任「開元市場第2012號攤位」負責人( ... 於 www.railway.gov.tw -
#96.公家機關職務代理人
如係出缺之職務,除應確依公務人員考試及格人員分發辦法規定,申請分發考試及格 ... 如另有兼職或代理其他機關(構)學校職務連續10個工作日以上者,得再支給兼職費,並 ... 於 masseriacantore.it